的士違規同比大減

【本報訊】治安警察局在2019年8月共檢控了75宗的士違法個案,較上月增加14宗,當中包括濫收車資10宗、拒載23宗;另外,警方還檢控了8宗經營「白牌車」個案。

自「新的士法」實施至今,已有一名的士駕司機涉嫌作出第四次的特定違法行為(涉嫌與乘客議價),首三宗違法行為涉及濫收車資及拒絶運載乘客到指定地點,且已自願繳納罰款,而第四宗違法行為則正進行行政上訴程序。根據《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若的士司機於5年内違反該法律第二十條第一款(三)項所述的違法行為達4次,其的士駕駛員證將被註銷,並於3年後才能重新考取。

根據資料顯示,在「新的士法」生效後,總體的士違法情況與去年同期相比有明顯下降趨勢,其中以濫收車資最為明顯(下降約93%)、拒載情況亦減少近八成、整體的士違法行為下降約82%,顯示的士司機的違法情況及守法意識有明顯改善,治安警察局會繼續觀察相關情況並保持嚴謹態度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