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電子政務 實現全程電子化

【本報訊】特區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電子政務”法律草案,讓未來具備法律基礎下,結合已推出的 “一戶通”手機程式,實現申請至審批通知的整個流程電子化。

行政會完成討論《電子政務》法律草案。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立法目的是希望創造法律條件,讓政府更好地服務市民,透過設立一套不抵觸現行法定原則的規定,特別規範電子政務的特點作出配合及推行。法案建議自公佈後滿180日起生效。

梁慶庭介紹《電子政務》法律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訂定以電子方式進行的行政活動等同於傳統的行政活動的原則。二是訂定私人利害關係人自願使用的原則。三是規定免除私人遞交已由政府管有的文件。四是規定電子政務須使用可靠及適當的電子身份識別工具。五是規定統一電子平台數字化證照的法律效力。六是在登記及公證機關進行的行為及程序,原則上亦可在統一平台處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職局局長高炳坤介紹說,從市民申請、部門處理文件的電子化及有效性,以至通知等一系列的整個公共服務流程,都預設相關規定,能使整個過程通過電子化手段實現,從遞交文件、所需時間及工作人員處理的時間都能節省成本,是次法案的目的是希望方便市民、加強提升行政效率及節省人員工作。

高炳坤舉例指,按程序,嬰兒在山頂醫院出生,山頂通知嬰兒的父母到民事登記局取出生證明,取得證明後,父母可到社保申請出生津貼。未來通過“一戶通”帳戶及電子簽注,可免除父母需要親身到至少兩個地方辦理相關服務。

由於“一戶通”帳戶已有申請者的相關資料,即申請“一戶通”後,通過“一戶通”及簽注填寫表格資料,已有的資料會匯入相關表格,即申請填寫的資料亦會減少;由於審批標準清晰,部門可通過自動化判斷是否具審批的條件。

高炳坤並指出,公職局就出生、教育、就業、社保、結婚等人生歷程服務、商業登記及稅務等與十多個部門合作,以節省過程中需要提交的文件及處理手續開展工作。今年底有90項服務具備條件,配合明年《電子政務》法律草案生效後,通過“一戶通”帳戶及相應軟件提供服務,當局未來會分2至3年逐步推動,整個計劃預算約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