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與市署消委會 合作限塑法律介紹會

【本報訊】《限制提供塑膠袋》法律將於本年11月18日起生效,屆時在零售行為中每個提供的塑膠袋須收取澳門幣一元。關注到法律與業界的營運息息相關,環保局自上月底起已舉行多場業界介紹會,日前再與市政署、消費者委員會合作,舉行面向攤檔、小販、誠信店和加盟商號的介紹會,向業界介紹法律重點內容和解答業界在實際操作方面的疑問。

其中,業界較關注在實際操作時可能遇到的不同情況,尤其是否需進行收費和相關宣傳工作等,環保局在會上逐一解答業界的疑問,並強調會在專題網頁(httpwww.dspa.gov.moplasticbagcharge.aspx)不斷更新有關資訊,讓社會各界可更清晰法律內容。同時亦感謝業界回饋許多寶貴意見,反映政府與業界的減塑目標一致,有利將來法律的順利推行。

環保局將繼續進行普法工作和社區宣傳等活動,以加深社會不同群體對法律的認識。另外,相關宣傳品可於上述專題網頁下載,亦可前往環保局、環保加Fun站,以及市政署、消費者委員會、文化局、教育暨青年局、郵電局、衛生局、旅遊局、財政局和行政公職局的部分服務點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