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條法司: 續開展 渉澳外交條約法律工作

【本報訊】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賈桂德昨日在“澳門回歸 20周年對外法律事務研討會及圖片展”發表主題報告時表示,未來將繼續深入開展渉澳外交條約法律工作,大力支持特區完善國際法律合作網絡。

賈桂德稱,澳門回歸20年來,中央政府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嚴格依據憲法和澳門特區基本法開展涉及澳門特區的外交條約法律工作,指導協助澳門特區構建國際法律合作網絡,並取得了重要成績,其中在多邊公約適用於澳門特區工作方面。澳門回歸前,中央政府通過外交行動和法律行動處理了158項多邊公約適用於澳門的問題。澳門回歸後,中央政府先後就近600項多邊公約(含修正案、議定書)是否適用於澳門特區徵詢了特區政府意見,其中400餘項多邊公約已在澳門特區適用。

在授權或協助澳門特區對外簽署雙邊協定方面。經中央政府授權,澳門特區已正式對外簽署投資保護協定2項,民航協定12項及其修訂案5項,稅收資訊交換協定16項及其諒解備忘錄2項,避免雙重徵稅協定4項及其修訂議定書1項、司法協助協定10項。在雙邊協定方面,回歸以來,授權澳門特區與外國談判32項司法協助協定、簽署10項司法協助協定。

在指導和協助澳門特區參加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方面。回歸以來,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澳門特區加入的國際組織已由回歸前的51個增至120個。此外,特區政府官員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份參加國際會議或活動近300次,澳門特區以“中國澳門”名義單獨參加與特區有關的國際會議1500餘次,申辦各類國際會議和國際活動達80餘次。同時,中央政府支持澳門特區加強國際法能力建設,舉辦多屆特區公務員國際法培訓班、“國際法進校園”等活動,效果顯著。

賈桂德認為,在指導協助特區構建國際法律合作網絡工作中,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是根本前提;緊密貼合澳門特區需求是基本出發點;不斷推動體制機制創新是重要保障。展望未來的工作,外交部將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港澳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的精神為指導,進一步做好涉澳外交條約法律,指導和協助特區完善國際法律合作網絡。包括繼續堅定不移支持澳門特區開展對外交往,助力中國特色大國外交;繼續堅持底線思維,防範外部風險,排除外部干擾;繼續加強研究,創新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配套的機制體制,繼續講好“澳門故事”,推動國際社會充分認可“一國兩制”的國際法創新實踐,避免誤解和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