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解決租霸問題 研究制訂租約範本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回應“租霸”問題,他表示當局正著手從兩方面研究,包括制訂租賃合同的範本,加入更明確的條文保障租客和業主雙方,以及探討立法規定租金需存入銀行指定戶口,如果租客欠租,業主可透過銀行紀錄證明租客違反合同。

立法會昨日繼續口頭質詢會議,議員麥瑞權關注“租霸”問題,他表示,多年來,有不少市民備受樓宇滲漏水和租霸的問題影響生活,在多次追問政府下,得到回覆只是「分析研究、計劃修訂、進行檢討」等,究竟行政當局至今有何進展,是否已有相關針對措施幫助市民解決燃眉之急?他口頭質詢政府處理“租霸”問題要有實際解決的績效,市民要的是成果而非過程。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表示,租霸問題一直困擾居民,政府和社會都非常關注,理解問題相當困擾,政府部門將研究通過不動產租賃合同的格式化條款,預先訂定合理的救濟措施及條款,減少及預防發生合同糾紛;租金繳付方式方面,探討透過當時人指定銀行帳號方式,減輕出租人舉證的困難,透過多方面措施盡量減少“租霸”問題對居民帶來的困擾。

張永春表示,司法訴訟永遠是時間最長、成本最高,希望近期推出具體措施,提供租賃合同範本,清晰訂定雙方的權利及義務,以及賦予業主更多權利保障。但他認為,要徹底解決問題是有困難的,不遵守合同最終只能透過司法訴訟去解決。

至於如何簡化勒遷程序,張永春表示要分析及研究會否影響其他權利的保障,強調不是“拖字訣”,必定會跟進,當找到解決方案會向社會公佈,即使找不到方案亦會向公眾詳盡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