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捲美國已經一周的反種族歧視抗議, 表達了“黑人命也是命”的血淚訴求,也見證了一出“大型雙標現場”。
美國示威中部分打砸搶燒、暴力衝擊的場景,與去年發生在香港街頭的情形類似。但這次,美國政客不再美其名曰“美麗的風景線”,而是怒不可遏地叫囂“一搶掠,就開槍”。他們讚譽香港的黑暴分子為“英雄”,卻將自己國內抗議民眾稱為“暴徒”。對於香港員警的克制執法,美方橫加指責;對國內抗議者,美國民警衛隊開槍殺人,總統在記者會前用催淚瓦斯開道,還在記者會上威脅“出動千萬軍隊”。
是什麼讓一種抗議成為“好的”?另一種成為“壞的”?由誰來決定“好壞”?以什麼標準區分“英雄”和“暴徒”?是美國政客的“世界馳名雙標”嗎?
香港和美國發生的事件性質完全不同。香港“修例風波”所代表的分裂國家行為,沒有一個國家能夠容忍。美國就有《煽動叛亂法》《國家安全法》等超過20部國安法,對於散播武力推翻政府言行的,可判處重刑。
反觀美國,“我無法呼吸”的痛苦呻吟就發生在“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察局”的警車前,員警不顧非洲裔男子佛洛德的請求,光天化日下足足用膝蓋頂頸7分鐘致其死亡。這一令人不忍直視的場景所呈現的,才是真實的“民主和人權危機”。
如果按照美國的“標準”,此時,中國是否應該出臺一條涉及美國黑人的人權法案?美國是否應當受到經濟、政治制裁?是否應開列實體清單?是否需要召見美國駐華大使探討美國的人權問題?是否要向聯合國申請國際譴責?
美國政客一邊譴責別國平息騷亂的行動,一邊厚顏無恥地標榜自己是民主和人權的燈塔。“世界馳名雙標”的背後,暴露出的是虛偽的嘴臉、骯髒的政治目的。
從美國對香港國安立法的瘋狂干預就可見一斑。國安法只是一道安全門,保護的是門內的安全和自由,打擊的是分裂顛覆行為和外國干預。中國自家裝安全門,外人為何如此癲狂和恐懼?除非他們就是妄圖干預的勢力。
事實是,亂港分子本來就有美國的支持。美國中情局的“白手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美國國際民主研究院(NDI)等組織長期資助香港本地政團、民調機構或所謂人權組織,已經是公開的秘密。NED還通過“禍港四人幫”之首黎智英大筆向反對派組織和人物派錢,金額超過4000萬港元。
正如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特區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所言,對比此次美國騷亂的特徵,更加證明了香港暴亂是有推手的。“美國示威者沒有頭盔、沒有防毒面具、沒有現場的現金交收、沒有大批的業餘‘記者’、沒有雨傘隊、沒有醫療隊、沒有‘612基金’。你如果以前相信香港過去一年的暴亂沒有黑手、沒有大台、沒有金主,今天你還相信嗎?”
所有的生命都值得尊重,所有的暴力都令人悲痛。如果美國政客不放棄自己的虛偽和雙標,仍然耍弄政治遊戲,而不是在乎美國人的生死,他們終將被自己的國人拋棄。
中國貫徹“一國兩制”決心堅定不移,美國耍弄“一國雙標”已經反噬自身!
葉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