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立法會在議程前發言時認為樓宇檢測及維修應加強推廣及修法,並促請政府儘快推行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等問題,建議在城市規劃引入設計“海綿城市” 的概念等問題。
胡祖傑議員建議 應加強居民對樓宇檢測及維修的宣導,物業是自身財產,業主 有責任進行定期保養、檢查及維修,尤其是樓宇外牆結構及窗戶等;2. 儘快制訂相關的強制驗樓、驗窗制度,就修改都市建築總章程 的同時,針對業主應妥善保養和維修樓宇,對樓宇外牆及窗戶等脫落危 害到公眾安全等加上必要的罸則;對七層或以下低層樓宇的業主,當局採取主動協助申請的模式, 簡化申請手續,必要時請求社會團體協助居民;對樓宇原有構件及系統因破損、原位修復困難,需移位安裝及 維修時,有關部門應當界定系統是屬於維修工程抑或是更改工程,提出 明確指引讓業界清晰跟進,以便簡化申請維修的程式;在批出維修許可時,有關部門需清晰說明樓宇維修對現存已久 的舊僭建、違建的處理方式,讓居民安心維修。
林玉鳳議員表示,希望政府能夠儘早為智力或精神殘 疾人士照顧者以及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的照顧者,推出照顧者先津,實 踐本年施政報告的目標工作。同時,亦希望政府能夠細察這一份報告揭 示的情況,推出更多支援照顧者的配套措施。希望政府儘快推出照顧者先津的同時,亦儘快著手各類有 照顧需要人士和家庭的詳細數據,精準調研他們的數量和狀況,作為日 後新城都更規劃時興建社服設施的依據,營造一個「關懷照料,有始有 終」的社會。
崔世平議員表示,為強化本澳應對未來海平面上升、極端暴雨等自然現象和災害的防浸 適應力,建議一是政府在規劃都市更新的同時,引入設計“海綿城市” 的概念,訂立清晰的綠地佈局、生態廊道、建築綠化等目標。二是建議當局輔以適當的政策性法令法規,推動屋頂綠化、建築物雨水收集系統 等項目的實踐。三是疏理過去多年的降雨數據並檢討沿用多年的下水道 網設計的標準。四是加大力度和頻率對下水道、集水井、分流井、視察 井和接戶井等清理。力求達到政府、民眾、企業共同協力防災工作,為澳門建設安全城市的目標創設條件。
區錦新議員表示,他認為對公民權利的行使,不管是有意抑或無意,只要其並 不太嚴重妨礙到別人的安寧或公眾秩序的,都應當盡量寬容以待,而非 惡意解釋法律,將公民權利的行使者視之為罪犯,處處設防,動輒嚴厲打擊。此實不利於社會和諧,也在踐踏基本法所賦予市民的基本權利。
蘇嘉豪議員表示,現在《集會示威法》:警方禁止目的在於違法的集會示威時,前提是 「不妨礙批評權」(註)。如果我們純粹公開行使言論自由或批評權,都不一定屬於集會示威。如果不是集會示威,同樣道理,既毋須遵守 《集會示威法》要求,也不可能構成「非法集會」。總言之,澳門人要公開表達意見,不一定要行使集會示威權,而至少 可以善用請願權、言論自由、批評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