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工務局代表出席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探討升降設備的監管。
工務局城市建設廳廳長劉國權表示,特區政府正進行《升降設備法律制度》的草擬工作,參考歐盟最新標準及本地相關法律法規,總結過去實務工作及上述指引實施的經驗,透過對升降設備規範化管理,令升降設備的使用更具安全保障。
立法後會否規管在電梯內活動,工務局城市建設廳高級技術員嚴學明指出,會立法規管升降機內禁止從事什麼活動,例如不要在電梯門縫作停留等,由於是次文本主要規範升降設備的維修保養及責任人方面工作,故認為較適合透過宣傳教育大眾如何適當使用升降設備。
對於私人樓宇的升降設備,劉國權介紹,將來升降設備制度立法後,強制要求大廈小業主做三件事,包括為升降機申報、聘用維修保養實體、檢驗實體。現時維修保養實體包含了檢驗工作,日後檢驗升降設備工作將必須由合格的檢驗實體負責,以起到兩者互相監管的作用。
現時本澳有四十多間電梯維修保養公司,按2013的指引要求設一名工程師,將來法律生效後,基本都可以過渡。檢測公司暫得一間,局方相信隨法律生效後會增加。
公共建築廳技術員陳偉雄補充,檢驗實體作用是協助監管維修保養工作是否做好,要求檢驗實體獨立、公正、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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