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15日續審修改博彩法法案,衞星場問題仍是議員的關注焦點,代表業界的梁安琪等8名議員亦列席會議,強調衞星場倘結業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又問及可否延長過渡期,以及衞星場「一場一牌」,甚至聯合競投賭牌的可能性等。對於賭場須設在持牌博企物業內,二常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有關條文早列於賭牌合約內,必須要履行,賭場在合約完結前就須無條件交還政府,而政府現時只將條文「隆重其事」列明在法律內,倘有關條文不在新法內,賭牌到期後就須按舊有法律及合同處理,衞星場就需要「自然消失」。陳又指,雖然議員對衞星場有很多問題,但無人提出有關條文不應納入法案內。
會上,有列席的6位議員關注到,將來衞星場過渡的情況,倘衞星場結業對有關酒店、周邊商戶及就業市場的影響,另外新法建議3年的過渡期是否足夠,有否出現該建築無法做到分層登記,導致持牌公司不能買下物業,而令衞星場結業的情況。倘衞星場結業,持牌公司是否須接收有關員工,當中除荷官等賭枱部員工外,還包括其他公關、清潔及保安人員是否亦由博企負責?陳澤武表示,二常會將繼續追問政府,有多少衞星場無法做到分層登記,牽涉的賭枱及員工有多少。
陳澤武又指,早在20年前的賭牌合同已列明,娛樂場及用於博彩業務的設備、用具,必須位於屬持牌公司所有的不動產內,另列明持牌公司不能租場做賭場,但經政府許可除外。陳續問:「為何博企在20年期間都沒有取得衞星場的擁有權?是做不到還是不肯做呢?」現時政府再給予三年時間去處理,否則衞星場就不可繼續經營。至於被問到衞星場歸還存在問題,其責任在於博企還是政府監督不力。陳澤武稱,以他理解情況與土地法一樣,博企應自覺去履行合約義務,可能博企一直有處理,或政府已作提醒,而博企認為合約到期前可處理。
早前有議員關注到摩卡角子機娛樂場的性質,冀政府釐清所屬的娛樂區塊,陳澤武表示,今天會議上未有議員提及,但據他理解,摩卡不屬於6個賭牌合同內,無論摩卡角子機場、賭波、白鴿票等均不在幸運博彩批給合同內,故不屬於賭場。
另外,會議也談及博彩中介的定義,目前政府立法方向清晰表明將來須以「公司」為單位,立法會顧問指出,將來是否不可以由自然人商業企業主 (個人企業)做博彩中介?陳澤武續指,因新法當中刪除了中介人的「人」字,由於個人企業為商業公司的其中一類,因此日後是否不可以個人做博彩中介,只可兩個股東或之上才可成為中介,而目前這是政府立法的傾向。
會上也有談及博彩形式的申請,現時有如百家樂等24種形式,以往如有持牌公司申請新的博彩形式,經當局審批後只有該公司才可推出,但新法案則未有指明只批准申請的公司,也沒有列明將來是否可由多間公司可聯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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