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愛國者構成的立法會開局良好更任重道遠

  澳門特區立法會昨日舉行農曆癸卯年傳媒春茗。高開賢主席在致辭中,總結了第七屆立法會第一個會期的工作成績,在深受新冠疫情影響的艱難情況下,克服困難、迎難而上,以勇於擔當、積極作為的精神和態度,勤懇工作,共召開了四十一次全體會議,包括施政報告、答問大會及施政辯論等會議;通過了十九項法律及一項決議,處理了八十二份口頭質詢,七百五十六份書面質詢,三百七十七份議程前發言。三個常設委員會也召開了一百五十九次會議,章委會及三個跟進委會召開了十七次會議。
  第七屆立法會第一個會期之所以能夠在疫情肆虐的情況下,仍然能夠取得較好的成績,尤其是密切配合特區政府的政務工作,及時完成新《博彩法》及攸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法案等,這除了是包括高開賢主席在內的三十三名議員將士用命,積極工作之外,更重要的是,這屆立法會是忠實執行「愛國者治澳」原則後的首屆立法會,當選或委任的議員都是愛國者,因而都能以愛國愛澳的態度來參與立法工作,消除了此前有過的許多干擾障礙,因而也就能夠更好地提高立法效率和品質。就此而言,在作為澳門特區政權機關之一的立法會,實行「愛國者治澳」原則,固然是落實貫徹習近平主席在二十大報告等系列政治文件中提出的戰略部署的需要,事關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事關港澳長期繁榮穩定的核心要害問題,對「一國兩制」事業的興衰成敗有著決定性影響,而且也是提高立法會工作效率及品質的基本前提。
  按照《澳門基本法》的政制設計,澳門特區立法會是澳門特區的唯一立法機關,擔負著制定、修改、暫停實施和廢除法律;審核、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審議政府提出的預算執行情况報告;根據政府提案決定稅收,批准由政府承擔的債務;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幷進行辯論;就社會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接受澳門居民申訴幷處理等的職權。更享有針對行政長官聯合提出動議及彈劾的權利,因而是參與澳門特區管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澳門特區重要的政權機關。正是基於上述的重要職責,中央及澳門特區政府明確要求立法會必須是由愛國愛澳者組成。
  為了確保包括澳門立法會在內的澳門特區政權機關牢牢地掌握在愛國者的手中,澳門特區制定和修訂了一系列的法律文件。從二零零九年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到二零一六年在《立法會選舉法》的修改法案中增加「防獨」條款等。在二零二一年的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中,按照選舉法的規定,選管會針對有關參選人進行參選資格審查,認定有六組共二十一名參選人有不擁護澳門基本法及不效忠澳門特區的行為,因而不具有選舉資格,將他們從參選人名單中剔除出去。
  因此,第七屆立法會就基本上是由愛國愛澳者組成,他們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就嚴格執行基本法和《立法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在行政主導,行政與立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政治體制下,竭力履行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各項職責,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力求全面準確地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的方針,確保「一國兩制」在澳門的成功實踐行穩致遠。在議場上,再也不見「為反對而反對」的各種行為,保證了立法工作的順利進行。可以設想,如果不是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DQ」了那些被認定為「不擁護」「不效忠」者的參選資格,讓他們中的一些人得以繼續混進立法會,在立法會審議一些較為敏感或牽涉某方面利益的法案時,就必然會遭到阻擾,而難以順利完成立法程序。
  當然,「愛國者治澳」不是「清一色」,而是「五光十色」。在擁護「一國兩制」方針、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遵守憲法和基本法,絕對不能讓反中亂澳分子混進特區管治架構的大前提下,只要善於在治澳實踐中全面准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善於破解澳門發展面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善於爲民衆辦實事、善於團結方方面面的力量、善於盡職盡責,即使是在某些具體問題上有不同意見,也都可以成爲治澳者,並在立法會的工作中發表不同意見。實際上,澳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就組成了代表不同階層利益的多元結構。這一事實充分証明,「愛國者治澳」就是在愛國愛澳基礎上,實現澳門社會各界力量和人士的大團結、大聯合。
  高開賢主席昨日在致辭中指出,今年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領佈三十周年。可以預計,今年也是立法會任務艱巨和繁重的一年,第七屆立法會全體議員定會與特區政府一起,在中央的全力支持下,堅定信心、齊心協力、同舟共濟、團結奮鬥,為特區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加快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和深合區的建設,促進澳門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穩步推進包括維護國家安全在內的各項法律立法工作,不斷健全和完善依法治澳的制度體系。
  這就確定了澳門立法會任重道遠。實際上,除了是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是莊嚴而又沉重的任務之外,還有多個極為重要的法案應當在今年內完成立法程序,包括《保守國家秘密法》、《人才引進制度》修改《立法會選舉法》、修改《居民身份證制度》,及《打擊不法賭博犯罪》等,這都需要立法會議員們戒驕戒躁,再接再厲,繼續努力,完成達標。
  而在紀念《澳門基本法》頒布三十週年的活動中,立法會也宜從澳門特區唯一立法機關的角度,進一步全面深入理解基本法對澳門政制的設計,尤其是立法機關的政治定位,在行政主導下,行政與立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政治體制,竭力履行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各項職責,繼續扮演對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幫台而不拆台」的角色,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