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科技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自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引介時表示,為支持澳門的科技發展,特區政府於2001年設立科技委員會作為科技範疇的諮詢機構。鑑於近年社會經濟環境及產業發展發生轉變,尤其「十四五規劃」及「二五規劃」的出台,特區政府將科技創新及高新技術產業列為澳門重點發展產業之一,為此,有需要調整科技委員會的組織及運作,精簡架構並提升工作效率,以便委員會為政府制定促進科技創新產業及科研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提供意見。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將「促進科技創新產業及科研發展」作為諮詢重點,優化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機制;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提供行政及技術支援並承擔委員會運作所需的開支。
本澳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