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確定放棄繼續享用香港選舉「紅利」?

  五月一日,台灣地區親民進黨的《自由時報》報導,據透露,為強化風險控管,陸委會內部已研議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將現行港澳居民在台灣連續居留滿一年可以申請定居的規定,擬修改為至少須居留四年才能申請,比照外國人標準。
  該報導說,目前「許可辦法」規定,香港或澳門居民,其直系血親或配偶在台設有戶籍,或香港或澳門分別於英國及葡萄牙結束其治理前,參加僑教或僑社工作有特殊貢獻,經「教育部」或陸委會等審查通過,或在台灣有新台幣六百萬元以上投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等等,在台居留一定期間,得申請定居。知情官員指出,所謂「居留一定期間」得申請定居,是指連續居留滿一年就可申請定居,歸化入籍拿台灣地區身分證,完全就是「準國民待遇」,其他外國籍人士申請定居須居留四年。
  相關官員聲稱,在《港版國安法》頒布後,台灣「國安」單位要加緊腳步,將「國安」漏洞補上。官員強調,因香港情勢較複雜,目前僅須居留一年就可申請定居拿身分證的寬鬆規定,已不合時宜。原本在香港出生、與中國大陸沒有關係的港人,未來比照外國人,須在台居留四年才可申請定居。若來自中國大陸,在港取得永久居留者,想要再轉來台灣定居,以後就是比照陸配的六年時間。
  對此報導,陸委會以書面回覆一家報社的詢問時表示,近年因港澳情勢變化快速,各界屢有檢討港澳居民居留定居制度的建議。針對相關意見,因所涉層面廣泛,「政府」尚在整體評估,會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及衡量人道考量、整體「國家」資源下審慎研議,並與各界充分諮詢與溝通,凝聚社會最大共識後,再行推動。
  而實際情況則是,不但是港澳居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居留、定居十分困難,就連港澳居民申請短期赴台旅遊、探親等,也不容易。不久前香港媒體就曾報導,就連身為「民主派」的區議員申請入台證也受阻。兩名不願具名的「民主派」區議員向香港報章表示,早前申請入台證「網簽」被拒,再作「雲端申請」約一個月仍不獲批,他們估計事件與區議員身分及曾經宣誓有關。西貢區議員方國珊今年二月經「網簽」申請入台證到台灣觀光及探親不獲批,再作「雲端申請」亦被告知不予受理。原因可能出自於區議員根據法例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最為諷刺的是,在二零二零年的大選中,蔡英文以香港「反修例」為籍口,高喊「今日香港,明日台灣」,打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號,販賣「芒果乾」,大造「抗中保台」輿論,並承諾在連任後,妥善協助安排逃到台灣的「反修例」人士定居,因而得以高票當選連任。但在連任之後,卻把香港「黑暴」當作是「秋後扇」,除了極知名的少數幾個「黑暴」獲得收留之外,其餘逃到台灣地區者,大部分都無法取得居留權。因而紛紛作「第二次移民」,再次逃到英國、美國或加拿大去。從這些跡象看,民進黨在「二零二四」的大選中,已經放棄繼續享用香港的選舉「紅利」。
  實際上,據有關數據顯示,現時每年有逾萬港人移居台灣地區,但獲批定居、可取得身份證的人數維持在千餘人的水平。二零一九年後大量港人湧入台灣,當局隨即收緊投資移民的「門檻」,以往只需在台投資經營一年,沒有列明要開實體店或聘請員工;但二零二零年初台灣當局宣布新規定,要持續投資並營運至少三年,期間須設有實體辦公處所和聘任兩名以上台灣員工。有申請人在獲批居留時用「舊制」,到申請定居時當局却以「新制」的標準溯及既往,甚至臨門增加條件。除了明文變更,還有不明文的「國安」審查,許多港人說在申請定居時被「加監」(申請懸而未决),原因不明,猜測是大陸出生、曾在中資企業打工、任職香港的公營部門。審查時間短則半年,長則超過一年甚至兩年,而且沒有公開準則或時間表,讓人難以預算。有不願具名的移民顧問公司負責人向BBC中文透露,二零二二年三月起幾乎沒有成功獲批定居個案。現在上萬人在輪候,但當局一個月只開一次會進行聯審,即是一年才十二次會,更是拖慢了進度。
  按照台灣當局現時對港澳居民申請赴台停留、定居等的政治門檻,如曾有下列原因均可作為被拒條件:現任或曾任大陸地區的各項政治公職(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曾在港澳地區的中資機構、醫院、大學、政府單位工作,大陸地區出生,任職公司的股東有大陸背景、投資計畫績效不佳等。現時港澳居民以旅客身份赴台旅遊,除了對申請人的職業與任職單位進行審查外,更特別註明如未據實填寫需要負上法律責任。前一段時間,還傳出陸委會祭出所謂「九不得」的條款,規定港澳居民不得參與台灣的集會遊行,甚至不能接受媒體訪問,否則會觸犯條款。雖然「九不得」條款因為被英國媒體BBC報道引發廣大爭議而收回(陸委會美其名「誤植」),卻已令人膽寒。
  民進黨當局老是強調「對等」。現在台灣居民前往港澳以至大陸地區旅遊,除了是上了「黑名單」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及被明確「點名」的「台獨」分子之外,即使是民進黨員或「政府」公務員,也可以自由出入境。但民進黨當局卻是以各種籍口限制以至禁止部分港澳居民入境,其所強調的「對等」又從何談起?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期待兩岸關係「春暖花開」,今年內有一百萬名大陸和港澳遊客入境台灣旅遊。但按照這樣嚴苛的入台證審批程序,這個目標將很難達到。
  這連某些「監委」也看不過眼。「監委」紀惠容、葉大華、施錦芳等人聲稱,二零一九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產生多名流亡的香港抗爭者,引發國際關注。「監察院」接獲多名香港地區居民陳情,他們經由「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方案」來台尋求「政治庇護」,或以申請投資移民、專業移民方式居留台灣,
  都遭權責機關認定他們身分有《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而不予許可。這導致他們身處進退維谷的困窘處境,引發民間團體撻伐。「監委」說,香港地區居民陳情,因「身分認定」遭否准來台,權責機關的處理情形及標準,是否適法允當、有無逾越母法或法律授權,侵害民眾權益等疑義,因事涉人權保障,有深入調查釐清必要。因而已申請自動調查。
  不過,「監察院長」陳菊是蔡英文的「姊妹淘」,相信此舉將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