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醫院北京協和 澳門醫學中心章程出台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章程》行政法規草案。法案將於下月(10月)實施。
  行政會新聞發言人張永春昨日表示,為配合第15/2023號法律《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法律制度》的實施,特區政府制定本補充性行政法規。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一、規範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下稱「醫學中心」)的組織架構及主要機關的組成、職權及運作方式,以及監督實體的職權、財政開支及會計制度等。
  二、社會文化司司長為醫學中心監督實體,具權限批准醫學中心營運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項,包括人事管理、行政財政、立規和制章。三、醫學中心的機關包括策略發展委員會、管理層、監事會以及財務委員會。
  四、策略發展委員會為最高決策機關,具職權就醫學中心的行政、財政、人事管理、營運等作出決議。策略發展委員會下設管理層和財務委員會,管理層包括醫學中心院長等成員,負責醫學中心的日常及財政管理。
  五、監事會負責內部監督,尤其進行財務審查等工作,以及當發現醫學中心運作及財政狀況出現問題時向監督實體報告,並提出意見及建議。
  六、因應長遠發展所需,醫學中心可設立醫學教育及醫學研究單位等職能單位及其他場所或設施,以及在澳門以外設立分院或其他形式的代表處。
  法規將與第15/2023號法律同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澳門醫院籌備辦公室主任李偉成昨日表示,醫學中心由初步立案到現時已投入130億元,包括基建、首期營運預算和早期所需設備等,均為公帑,因應醫學中心是分階段投入服務,未來將因需要增添設備,並透露已初步完成明年(2024年)預算。他又提及,醫學中心收入會用於填補日常支出,若有盈餘則用於中心發展所需,政府不會無限量投入公帑,並期望中心未來實現自給自足。
  有傳媒問及醫學中心的招聘情況,李偉成稱,待法律法規生效後才可正式招聘人手,期望開業前能招聘到200名醫護人員,若未能滿足,會到內地或海外招聘,希望明年會有500人。
  李偉成稱,醫學中心其中一項業務是發展大健康產業,例如醫療旅遊等,在本澳以外地方設立辦事處可便利患者聯絡作跟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