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合」破局,使得聰明反被聰明誤的柯文哲頓時失算,慌亂一團。但卻仍然要「跌落地抓一把沙」,意圖扳回敗局,再次發揮其「亂噏廿四」的伎倆,拋出所謂「二億美元」的話題。這可不是像此前他拋出系列「無厘頭」話題那樣鬧著玩的,因為關聯著抵觸《「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的多項規定的問題。因此,已經有多人向司法機關告發柯文哲,可能會導致柯文哲在大選的過程中,必須分心處理應對這宗官司的問題,將必定會導致其競選宣傳的效果大打折扣。
正是「船破偏遇頂頭風」,昨日又有一個新話題令到柯文哲「周身唔聚財」。柯文哲的「副手」搭檔吳欣盈,被質疑擁有美國國籍。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擁有雙重國籍者不得參選台灣地區的各項公職。正因為如此,郭台銘公佈其「副手」是賴佩霞,而賴佩霞卻是擁有美國國籍,而且還是原生國籍時,大家都在看笑話,揣測倘在郭台銘登記為被連署人之前,賴佩霞未能辦妥放棄美國國籍的手續,就將「竹籃打水一場空」。不過,「AIT」卻能發揮前所未有的高效,搶在「中選會」受理被連署人登記作業之前,辦妥賴佩霞的退籍手續,這才讓郭台銘能夠闖過一關,開始進行連署工作。
而吳欣盈的情況則有所不同,因為她已經隨同柯文哲向「中選會」進行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的參選登記。倘是果然仍具有美國國籍的話,就不單止是不具參選資格,連累喪失「副手」的柯文哲必須退出大選的問題,而且其本人也牽涉到「明知故犯」,欺騙台灣當局的刑事犯罪行為,將會被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這就非同小可了。柯文哲昨日強硬反擊吳欣盈的美國國籍問題,聲稱吳欣盈就是現任「立委」了,如果具有美國國籍,怎麼可能就職擔任「立委」?那早就要出問題了!而吳欣盈本人則回應表示,這是很多年前的事,跟選舉完全無關,這是她跟美國政府之間的事,不覺得需要對外公開放棄證明。民進黨籍「立委」王定宇反駁道,他個人傾向相信吳欣盈,但吳欣盈的回答比較嚴重。她擔任「立委」,就職當天就必須出具放棄其他國家國籍的證明文書,這並不是委員個人和美國之間的事,是委員和台灣當局之間的事。對此,吳欣盈仍然強硬回應:「這是我和美國政府之間的事」。
柯文哲辦公室發言人戴于文的回應,則相對地較為「虛心」,聲稱現任「立委」不能有「雙重國籍」,相關證明都具備,至於為何不像郭台銘有意參選時延攬的「副手」賴佩霞一樣立即公布放棄證明?戴于文表示尊重吳欣盈,經過「立委」選舉、「中選會」簽結切結書調查,絕對沒問題。
而「立法院長」游錫堃昨日卻指出,「立法院」相信委員的切結書,但並沒有實際查核。因而王定宇也再次要求吳欣盈應該要主動出示放棄美國國籍的證明。「立法院」人事處則指出,「立委」就任時當時僅需勾選是否有雙重國籍,並無需檢附放棄證明書。國民黨籍「立委」李德維也認為,吳欣盈應該提出證明,並點名「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消極被動,「中選會」面對參選人有沒有雙重國籍的問題語焉不詳,應該自我反省,好好檢討。
畢竟事茲體大,台灣當局不能含糊蒙混過去。因而「中選會」昨日發出新聞稿說明,各組候選人於申請登記時均繳交授權查證外國國籍同意書,「中選會」也已於十一月二十七日依法循例函請「外交部」協助查證。「中選會」表示,該會刻正進行第十六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資格審查作業,將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前召開委員會議審定「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名單,並於十二月十五日公告第十六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名單。
此事驚動了台灣當局的「外交部」,其於昨日也在回應中央社記者詢問指出,已收到「中選會」來函請求查證正副「總統」候選人是否具有外國國籍,已循例於第一時間電請相關駐外館處洽詢駐在國權責機關協助查證,如有查覆結果,將即轉知「中選會」。
其實,倘是吳欣盈被查出仍然具有美國國籍,就不單止是喪失這次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的參選資格,導致柯文哲「不選而敗」的問題,也不單止是涉嫌觸犯法律,必須負起欺騙台灣當局的刑事責任的問題,而是連帶其在出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的一年多來,以至是被民眾黨安排為「不分區立委」提名名單參選的三年多來,涉嫌欺詐台灣當局的問題。實際上,就有網友針對柯文哲及柯辦、吳欣盈的說法,翻出李慶安昔日的案例打臉,指李慶安在退出國民黨且辭去「立委」後,「中選會」才認定李慶安一九九四年到二零零五年擔任公職期間都有雙重國籍,違反參選資格,而李慶安擔任一屆市議員和三屆立委的當選證書因此被註銷。
實際上,李慶安是台灣地區第一位遭查出擁有且隱瞞美國國籍的「立委」,並遭到註銷當選資格,法院一審詐欺罪名成立(根據台灣地區相關法令規定,民意代表不允許擁有雙重國籍;實務上,台灣政治人物具雙國籍者一旦當選,一般會緊急申請註銷外國籍);二審出現大逆轉,高等法院改判無罪定讞。
二零零八年三月,某周刊報導李慶安擁有雙重國籍。當年年底,國民黨使用迂迴策略處理李慶安的事件,但國民黨始終難於抵擋輿論,無法保住李慶安「立委」職權,因而逼迫李慶安退出中國國民黨,二零零九年初辭去「立委」。同年二月六日,「中選會」認定李慶安自一九九四年至二零零五年擔任公職期間擁有雙重國籍,違反參選資格相關法律規定,決議註銷她的一屆台北市議員及三屆「立委」當選證書,亦即當選無效。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台北地檢署偵辦雙重國籍案,依詐欺等罪嫌起訴李慶安;檢方認定她明知自己具有美國國籍,卻在當選市議員及「立委」後,沒有依規定提出放棄美國國籍的程序,在台北市議員及「立委」任內,共詐領一億多元,檢方偵查終結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李慶安。十月二十六日,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時,她當庭承認擔任市議員以及「立委」時兼具美籍,但否認犯罪。
吳欣盈是否會重蹈李慶安的覆轍?還要看事態的發展。
兩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