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澳門有必要爭取加入「WTO」政府採購協定

  昨日舉行的澳門特區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公共採購法》法案,法案明確及統一公開招標、預先評定資格的限制招標、競爭性談判、諮詢及直接磋商的公共採購程序類型。特區政府經濟財政長司司長李偉農在引介該法案時指出,法案訂定透明及公開、公平競爭、無私等為法律制度的重要原則,其中透明及公開原則,主要確保採購實體依法及與採購程序相關的資訊性資料適當公開等;公平競爭即每一個提供服務或財貨的主體,均可公平地參與政府所擬訂的採購活動,並禁止一切與可能妨礙、假意或限制競爭有關的行動或協議等。李偉農稱,全部原則均會有相應的技術條文作配套,將在小組會作詳細討論。
  在一個月前,特區政府行政會開會,完成討論包括《公共採購法》法律草案在內的多個法案,並將送交立法會審議時,筆者就曾分析指出,從內容看,該法案主要還是規範屬於澳門特區內部的公共採購,而似乎是忽略了「中國澳門」是「WTO」的成員體,尤其是《澳門基本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澳門』的名義參加《關稅和貿易總協定》、關於國際紡織品貿易安排等有關國際組織和國際貿易協定,包括優惠貿易安排。」因而本地立法必須與之相銜接的問題。
  實際上,澳門特區的國際化程度越來越高。除了本身所具有的國際環境條件,及參加了一些國際組織、簽署一些國際協議之外,更因為目前正在推動的「世界旅遊休閑中心」、「中國--葡語國家商貿合作平台」建設,還有參與「一帶一路」倡議等,都需要澳門特區按照《澳門基本法》的規定及中央政府的授權,參與更多的國際組織活動。既包括以中國代表團成員的身份,參加具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活動,也包括可以「中國澳門」的名義單獨參加的活動,並簽署更多的國際協議,從而為落實貫徹習近平主席「更加積極主動助力國家全面開放,努力把澳門打造成國家雙向開放的重要橋頭堡」的號召,進一步打好組織基礎及現實條件。這也是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的好處,對於渴望參加國際活動的台灣地區,具有有說服力的示範意義。
  在澳門回歸前,經過中葡聯合聯絡小組的磋商,決定澳門以地區經濟體的名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並規定在澳門回歸後,使用「中國澳門」的名稱。這是一個重大的成就。因為在當時一直現今,在「一個中國」架構之下,中國,香港(回歸後使用「中國香港」的稱謂),「中華台北」都分別是國際奧委會成員並可參加奧運大會比賽,及是「APEC」成員,其領導人或代表每年都在「APEC」非正式領導人會議上「排排企」大合照之時,只有澳門特區「斯人獨憔悴」的情況下,中國澳門能夠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就可部份地彌補了不是國際奧委會和「APEC」成員的遺憾。
  但即使如此,仍有遺憾之處。就是作為「WTO」二十九個協議之一的《政府採購協定》,香港在其回歸前夕的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九日加入該協議,「中華台北」也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搶在中國的前面加入,顛覆了海峽兩岸加入「WTO」的前身「GATT」時,「GATT」理事會作出的「先中國大陸後台灣」的原則性安排,「中國澳門」也仍然未有加入該協定。——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的海峽兩岸的加入「GATT」競爭中,「GATT」理事會通過一個重要協議,就是中國必須先於「台澎金馬單獨關稅區」(又稱中華台北」)加入「GATT」。這就形成了「中華台北」已經完全具備「入關」條件,也已經與「GATT」的所有會員體完成談判並達成協議,都必須等到中國具備條件,並與「GATT」所有會員體完成談判並達成協議,正式「入關」後,「中華台北」才能跟隨其後「入關」。後來,「GATT」改組為「WTO」,仍然堅守這個決議。實際上,是在中國加入「WTO」後,「中華台北」才加入的,此時已經等待了有十年了。此後,許多區域性的自由貿易協議,也基本上遵循這個原則。
  在當時是台灣政治大學國際貿易系教授,由李登輝授命率領「台澎金馬單獨關稅區入關談判小組」參與整個「入關」活動的蔡英文,就對「GATT理事會此項決議「創作」了一個「古仔」:一個考試成績優異的學生,卻要等到另一個學生「補考及格」後,才能畢業,而且領取畢業證書還是排在「補考學生」的後面,「不服氣」的情緒溢於言表。一九九四年六月,筆者採訪「僑委會委員長」章孝嚴、「新聞局長」胡志強時,兩人都有轉述這個「古仔」。
  因此,台灣當局搶在中國的前面加入《政府採購協定》,就帶有要「打破」「GATT」理事會決議的動機意圖。其實,中國在成為「WTO」的成員時,就已承諾將會加入《政府採購協定》,並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正式成為該《協定》的觀察員。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習近平主席出席「博鼇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並發表主旨演講時,強調中國開放的大門不會關閉,只會越開越大。要加快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進程。中國希望發達國家對正常合理的高技術產品貿易停止人為設限,放寬對華高技術產品出口管制。隨後,國務院專門成立了《政府採購協定》談判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二十四個部門組成,加強對談判工作的領導和協調。中國從啟動談判以來,持續改進出價,不斷擴大承諾的開放範圍,並先後多次向「WTO」提交了中國加入《政府採購協定》的「出價」(指為加入《政府採購協定》而提供政府開放範圍及法律調整)。其中第七份「出價」,還首次列入軍事部門。
  在連曾經是實行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內地都毅然加入《政府採購協定》的情況下,一向奉行自由經濟,而且還是自由港的「中國澳門」卻一直沒有表態加入,也沒有任何為加入作準備的行動,不利於區際的政府採購活動,及區域化的商貿發展,尤其是在全球一體化和貿易自由化已經成為國際大趨勢的背景,而且中國正在成為反擊「經濟封鎖」的「領頭羊」之下。何況,在「一個中國」的架構之下,唯獨「中國澳門」沒有加入,可能會引來國際社會的質疑,包括沒有應盡「中國澳門」作為「WTO」的成員體的義務及責任,及澳門特區是否要庇護在政府採購過程中的不規則行為等,從而嚴重影響澳門特區的國際聲譽,尤其是損害其在倡廉反貪方面的形象,這是必須注意及避免的。
  因此,澳門特區正在進行立法的《公共採購法》,必須參照「WTO」《政府採購協定》的立法原意及主要精神,結合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符合《政府採購協定》關於必須形成財政、審計、供應商和社會公眾等全方位參與及監督的機制的精神。而且,「中國澳門」更應當在此基礎上,參與簽署《政府採購協定》。當然,這也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服務的需要。
  (發自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