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新加坡馬場後,澳門馬會亦將步入歷史。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了行政長官賀一誠的第2/2024號行政命令: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賽馬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解除經營賽馬專營批給公證合同的協議》。隨後,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召開新聞發佈會,宣布當日上午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代表澳門政府,與澳門賽馬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文件,自今年四月一日起解除賽馬公司經營賽馬專營批給合同。緊接著,澳門賽馬股份有限公司也於昨日下午三時假澳門賽馬會大樓三樓主席廂房舉行新聞發佈會,由該公司董事官樂怡和董事兼公司秘書江陽,分別以葡文、廣東話宣讀新聞稿內容,聲稱該公司自一九九一年接手澳門馬會營運以來,累計虧損二十五億元。隨著澳門賽馬市場發展空間日趨緊縮,加上之前的三年疫情影響,令目前難以繼續經營,董事會「不得不」作出艱難決定,向特區政府申請解除批給合同,並已於當日上午與澳門政府簽訂解除《經營賽馬專營批給合同》。
根據雙方記者會公佈的資訊,澳門馬會在向特區政府提出解除批給合約的請求之前,已經將拖欠的一億五千萬元稅款繳足,算是「有交代」,並為特區政府「爽快」地同意其請求,創造了良好條件。實際上,馬會的要求解約,是存在著兩個「疙瘩」的。其一,是在此前曾經連續多次獲得短期批准續約後,澳門特區政府與澳門馬會簽署文件,將經營賽馬專營批給合同的期限延長二十四年六個月,即由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至二零四二年八月三十一日。這項批給,不但其年期遠超於澳門所有專營合約的年期,實際上就連賭牌開放時,首次獲得批給的兩家博彩公司也只是獲得二十年的經營權,與馬會關係密切的「澳博」,因而是「坐直通車」而只得十八年。在去年初六家博企獲得重新批給時,更是短至十年;而且,二零四二年,距離《澳門基本法》和《中葡聯合聲明》規定的「五十年不變」的二零四九年,只有七年。因此,澳門馬會是得到最高的「厚待」,但在五年多之後,卻是提前要求解約了。如果按照「契約」精神,應當賠償或罰款。
其二,澳門馬會在二零一八年獲得延長期限二十四年六個月批給合同時,是帶有附帶條件的,就是賽馬會必須投資十五億元,以完善現有設施及增加非博彩元素。後來,馬會也自行宣布,將計劃投資三十五億元至四十五億元,分四期展開翻新工程和增建設施,包括在馬場中間興建中央公園的綠化和體育設施,以及建造馬匹主題公園、騎術學校和酒店等適合一家大小、老少咸宜的設施和項目。
但直到現在,馬會只是投資了十億元,就宣布「劈炮唔撈」。如果按照「契約」精神,也應當賠償或罰款。
正因為如此,在昨日的政府新聞發布會上,就有記者連番追問,為何馬會毋須被罰。而張永春司長解釋,合同沒有補償條款,賽馬運動在全球亦已式微,因此不論馬會違反義務導致賽馬經營權被單方面解除,抑或經商討後雙方同意解除合同,馬會均毋須作出補償,「最大後果就是單方面解除合同,所以不存在補償政府的問題」,今次安排背後沒有陰謀。
想想也是。既然澳門馬會總共已經虧蝕了二十五億元,而且也在繼續虧蝕尤其是受到三年疫情衝擊的情況下,仍然按照承諾投資了十億元,等於是「倒錢落海」,也就無謂再講「補償」或「罰款」了。何況,按照張永春司長所言,延期合約是沒有類似的規定的,按照法治和法制精神,特區政府是無須要求馬會補償或對作出罰款決定。不過,今後在擬制相關合約時,應當注意堵塞這樣的「紕漏」。
澳門馬會的結束經營,是繼逸園狗場停業後,又一家「四隻腳」亦即動物競技博弈活動退出澳門,其實更是動物競技博弈活動全部退出澳門。今後,澳門特區就再也沒有「馬照跑」「呢支歌仔唱」了。而「馬照跑、股照炒、舞照跳」,是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構想,向時任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解釋「一國兩制」的意思時使用的,因而是作為生動形容「一國兩制」的標誌詞。因而未能繼續「馬照跑」,多少讓人感到失落。
不過,鄧小平此語是專門針對香港提出的,而香港的賽馬事業極為興旺,直到如今都是如此。而澳門的賽馬事業在澳門居民的日常生活中,以至是在澳門的博彩業中,並不佔有主流地位,因而這並不影響到澳門特區「一國兩制」實踐的興旺發達。實際上,不要說澳門博彩業的主要顧客——內地遊客,基本上就不知道澳門「有馬賭」,而且就是澳門居民,也極少進場投注。張永春司長昨日就透露,澳門馬會每個賽馬日的入場人數,由二零二一年的七百零一人,跌至二零二三年的四百九十二人。去年全年的本地賽事投注額也只有一點四億元。這與香港馬會的「賓虛咁嘅場面」,二零二二/二零二三年度馬季的總投注額為三千零四十八億元相比,真是「蚊髀與牛髀——冇的比」。
澳門馬會的發展史經過許多曲折,可說是「多災多難」。經過多番掙扎,終於「壽終正寢」。實際上,當初是「鬼王」葉漢與何鴻燊「拗手瓜」失利後,為「爭一啖氣」,希望引進新元素和何鴻燊競爭,投下巨資興建賽馬車會。但賽馬車這玩意兒不適合港澳馬迷的習慣,因而只能是慘淡經營。後來由台灣商人收購,改為賽馬,並曾考慮以衛星電視直播,在台灣收受投注及派彩。但台灣地區的《刑法》,有一個專章是「賭博罪」,因而嚴厲禁止購買澳門賽馬會的賽馬彩票,連電話投注也明令禁止,因而無法在台灣吸引賭資,而單靠澳門或香港的賭資又難以維持龐大支出,再加上有黑勢力搗亂,甚至施放炸彈,因而只得慘淡收場。
以何鴻燊為首的港澳商人收購澳門馬會後,曾經有志扭轉乾坤,因而投下巨資進行改革,但一方面澳門居民並不熱衷,投注額不多;另一方面香港特區政府加以「防範」,除了是警方採取行動取締所有澳門馬會在香港的服務站之外,還在二零零零年修例禁止市民向境外博彩機構下注,亦嚴禁電視台於播放澳門賽馬時報導賠率等博彩資訊,促使亞視放棄播映權,更讓澳門馬會的經營雪上加霜。
但卻是前澳葡政府「違約」在先。據說,早在澳門博彩業實施專利制度之初,前港英政府和前澳葡政府之間就有默契﹕澳門專營博彩業,不搞賽馬活動﹔香港專事賽馬活動,但不營博彩業。雙方井水不犯河水,分工合作。因此,「鬼王」葉漢另立門戶時,搞的是賽馬車而不是賽馬。這除了是葉漢判斷失誤,以為風麾澳歐兩洲的賽馬車活動也將會在港澳大熱之外,也與他熟知此「默契」,不愿違背有很大的關係。但在後來,台灣朕偉集團收購澳門賽馬車會,就單方地將之轉型為賽馬活動,據說就引起前港英政府的極度不悅,不但是在其內部冒起了「香港也開放博彩業」的聲音,而且對於澳門方面提出的應當阻懲以香港為基地的「賭船」活動的訴求時,港方也以「無權處理公海上的活動」為由,採取「睬你都傻」的態度。後來可能是看到澳門賽馬會根本「不成氣候」,因而「香港開賭」之說才沉寂了下來。可能也正因為如此,二零零一年國家批准澳門開放賭牌時,特意頒令,全中國境內只有澳門可以開賭。
華澳人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