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懊惱丟失出任「法務部長」機會?

  在農曆新年之前力主第十一屆「立法院」第一會期於二月十六日(此前還曾提出二月六日)開議的黃國昌,在其擔任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的朝野協商首戰遭到挫敗,各黨團同意定於二月二十日、亦即開年後第十一天開議後,卻是在春節期間仍然「投入角色」,勤走新北市各大廟宇,年初三更是陪同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一同在板橋區發放發財金。此外,他作為「不分區立委」,卻還參照「區域立委」的做法,在新北市設立選民服務站。因而這被解讀是在布局參選新北市長。實際上,黃國昌要參選新北市長,是早就「廣而告之」的計劃。但是,黃國昌在當日播出的過年特別節目中,卻說「比起『立委』,更想當『法務部長』」,卻未提參選新北市長。
  這個話題很有趣,因為黃國昌幾乎不用任何努力,在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盛情邀請下,退出時代力量並加入民眾黨沒幾天,就被安排在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的提名名單內,而且還排在「絕對安全」的第二位。這比起黃國昌二零一六年在第九屆「立委」選舉中,由時代力量提名參加「區域立委」選舉,空降新北市汐止區挑戰國民黨老將、連任七屆的李慶華。雖然戰況激烈,選戰打得很辛苦,但憑藉著頭頂著「太陽花學運領袖」的「光環」,才能攆走李慶華。而在二零二零年的第十屆「立委」選舉中,黃國昌宣布放棄競選「區域立委」連任,交棒給其辦公室主任賴嘉倫,自己則轉戰「不分區立委」。但因時代力量政黨票不足,黃國昌未能連任,而賴嘉倫亦未能守住汐止選區,時代力量的「區域立委」席次最終全軍覆沒。因此,黃國昌應當極為珍稀「立委」的職務。
  何況,民眾黨在今屆「立法院」擁有八個議席,在「三黨不過半」的特殊環境條件下,成為「關鍵少數」,隨時可以左右「立法院」的議事結果。實際上,在正副「立法院長」選舉的過程中,就展現了民眾黨黨團的「實力」。而黃國昌作為民眾黨黨團的總召,應當懷有叱吒風雲、運籌帷幄的滿足感和自豪感。但是,為何黃國昌卻仍然並不「滿足」,連聲說「比起『立委』,更想當『法務部長』」呢?
  其實,黃國昌的志向很多。最初是希望能夠參選台北市長,而時任台北市長的柯文哲也確實是將其視為「接班人」,甚至還一度有意延攬其出任台北市副市長,以積累政治資本及歷練。但在各種因素的加疊發酵下,卻不但是台北市副市長被黃珊珊「截糊」,而且連參選台北市長也是在黃珊珊尚未加入民眾黨的情況下,獲柯文哲「加持」參選,讓黃國昌「吃癟」。後來,黃國昌為二零二六年參選新北市長作準備。但在去年六月間,他突然又透露自己想當「法務部長」。而曾在台北市副市長和參選台北市長上對黃國昌「賣過豬仔」的柯文哲,也當即表態支持黃國昌,謂自己倘在「二零二四」大選中勝出,必定會安排黃國昌出任「法務部長」。
  正因為如此,在商議「藍白合」的「六點協議」中,第六點就是倘「藍白合」勝出,必須成立「聯合政府」,除了部分重大事務由台灣地區領導人決定,其餘「部會」依各黨派「立委」席位分配,民眾黨主責監督制衡,國民黨主責建設發展。而「法務部長」就是屬於「監督制衡」的部會的首長,這正契合黃國昌的心願。而且更重要的是,這點建議還是由國民黨一方主動提議的,因而可見就連國民黨也不反對黃國昌出任「法務部長」。當然,黃國昌出任「法務部長」更是得到柯文哲的全力支持。
  「法務部」負責掌理檢察、矯正、司法保護、調查、政風、行政執行、司法官訓練等業務及「行政院」的法律事務。其所管轄的調查局,是屬於情治機構,實際上其前身就是國民黨政權在大陸時的「中統」,因而受「國安會」與「法務部」雙重領導。另外,還需負責推動法治教育,建立法治社會。
  黃國昌之所以有意出任「法務部長」,是因為他希望能夠推動台灣地區的司法改革,及積極解決貪污弊案。而柯文哲同樣也是希望能夠改善台灣的司法體制,因而他在成立台灣民眾黨後,大力推動司法改革,以確保更公正、透明、有效的法治環境。他希望藉由黃國昌的專業能力和對反貪污的堅持,進一步改善台灣的司法體制。另外,由於黃國昌在公共議題和政治舞台上活躍,受到部分民眾支持,柯文哲希望透過他的參與凝聚更多民眾支持,增強民眾黨的公信力和影響力。
  倘若黃國昌能夠出任「法務部長」,就絕對是某些檢察官的「噩耗」,因而遭到不少檢察官的非議。當去年六月間傳出柯文哲支持黃國昌出任「法務部長」的意向時,就引發不少「法務部」官員和檢方人士反彈,甚至有高層人士直言「他當部長會是一場災難!」檢方人士指出,黃國昌當「立委」時,常為迎合風向、不分青紅皂白痛批檢方,抹煞基層檢察官辦案辛勞,對檢方有高度敵意。經常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嚴重打擊檢方士氣。萬一真的當上「法務部長」,是否會把部長職務「網紅化」,司法界都很擔心。
  現在,由於「藍白合」破局,黃國昌的「法務部長」夢破碎。實際上,在民眾黨內的「戰狼派」極力阻擾「藍白合」時,黃國昌的「狼性」是並不明顯的。因此,黃國昌現在所說的「比起『立委』,更想當『法務部長』」,多少含有對「藍白合」未能成局的惋惜及懊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