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第一階段順利完成第二階段即將開始

  二零二四年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選舉作業在昨日進行,五千多名投票人踴躍前往各票站投票。各票站於昨晚八時二十分前完成點票工作,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也於昨晚八時三十七分公佈是次選舉的初步核算結果,選出三百四十四名「票選選委」。另外,選管會也收到其餘五十六名選委「當然選委」或「互選選委」,包括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代表、澳區全國政協委員代表、市政機構成員代表,以及宗教界的名單。至此,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靴子落地」,在經今日總核算委員會對選委會委員選舉的初步核算結果進行總核算,總核算結果由總核算委員會主席宣佈,並經終審法院對「倘有」的司法上訴作出確定性裁決,終審法院公佈經核實的選管會結果並將副本送交選管會,下週一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全體選委會委員名單後,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的選委會委員正式產生,隨即進入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的第二階段,亦即行政長官選舉的程序。
  這次選委會選舉,是《行政長官選舉法》及《就職宣誓法》修訂,按照「愛國者治澳」原則,對選委會委員參選人資格審查作出了明確規定,所有參選人在報名時必須依法提交擁護和效忠聲明書,當選選委後還要提交「就任宣誓聲明書」,在制度和法律層面細化有關選舉要求和標準之後的首次選舉,因而出現了不少形成「亮點」的新特點。
  其一是總體投票率達到百分之八十八點一二,是除第一任行政長官選舉是依全國人大《關於澳門特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規定,由澳門特區籌備委員會選舉產生之外,從第二任行政長官選舉起是按照《澳門基本法》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的規定,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行政長官,歷屆的最高投票率,也是空白票和廢票最少的一次。這除了是根據新修訂的《行政長官選舉法》,排除了一些「搞搞震,冇幫襯」的法人社團選民之外,更是由於「愛國者治澳」原則深入人心,法人選民更踴躍參與選舉,並珍惜自己手中的一票。這凸顯了本澳社會各界各階層同心協力維護國家安全、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為澳門特區整體發展行穩致遠作出貢獻,意義深遠。
  其二是實現了愛國愛澳事業「薪火相傳」、「後繼有人」。今次選委會選舉首次實行「年齡上限制」,一些在歷史上,尤其是在澳門回歸過程中,並在澳門回歸後,作出重大貢獻的老選委,都不再參加選舉,將機會謙讓給新人。因此,在當選的三百四十四名選委會委員中,有一百二十名新人,而且大多還是「八零後」和「九零後」,使得本屆選委會成員的平均年齡為近幾屆最為年輕,為選委會帶來了新氣象。
  其三是各界別及界別分組均在競選活動期內積極舉辦宣傳會,充分與法人選民溝通。即使是候選人與應選名額相等亦即「沒有差額競爭」的界別,也誠意拳拳地舉行了宣傳會。這標誌着澳門特區選舉文化的持續提升,既有協商也有民主,符合「一國兩制」要求,具有澳門特色的優質民主穩步發展。
  其四是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操作更為嫻熟,有條不紊,而且對投票站的佈置安排也科學合理,其他公權力機構也全力配合,包括交通管制等。因而使得整個選舉過程投票流程暢順、秩序良好、氣氛融洽,體現了社會各界對新選舉制度的支持和認可。
  當然,今屆的選舉也有可以做得更好的地方,但也不全然是選管會的責任。比如,今屆選委會選舉的整個程序過程,就比以往延遲了一至兩個月,可能會令緊接著的第二階段亦即行政長官選舉的程序較為壓縮緊迫。幸好是現任行政長官可以爭取連任的選舉,倘新選出的行政長官是現任者,還可在「組閣」等工作時「氣定神閒」;倘是現任行政長官依法不能再爭取連任,亦即新一任行政長官是「新人」時,留給接任者的「埋班」時間就不多,可能會難免出現「瑕疵」了。因此,應當在五年後吸取教訓,嚴格按照有關慣例,準時宣布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選舉日期。
  為何今次會比以往延後?社會上有許多傳說,但都是「傳說」而已,沒有確實的證據。不過,從由今屆開始實行選委「年齡上限制」的改革中可以看到,可能是中央根據澳門回歸已經四分之一世紀,亦即《澳門基本法》宣示「五十年不變」的一半,必須「與時俱進」,及中央已經決定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進程,開啟了國家新一輪改革開放大潮,而國家的改革開放,當然包括澳門特區,澳門特區的改革也必然與國家改革同步,不能繼續抱住「舊黃曆」、滿足於過去優勢,對於世界大變局沒有積極應對,對於積存多年的深層次矛盾未能突破,因而澳門特區必須推行一場全面、深化的改革,通過改革促發展,通過改革實現由治及興,行政長官選舉也不例外。因此,中央可能會對澳門特區的未來改革發展,有某些新的政策措施。這從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澳門考察期間提出的一些問題,就可揣摩出來。
  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如屬因行政長官任期屆滿而舉行選舉,選舉日期應早於行政長官任期屆滿之日至少六十日,並應至少遲於選委會委員的選舉日期六十日,並須於在行政長官選舉日期六十日前公佈。按照此規定,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的日期,最早是在十月十一日之後,最遲不能超過十月十九日,而且還必須是星期日,因而極有可能是十月十三日。
  如果賀一誠爭取連任,可能就將會面臨「蠟燭兩頭燒」的處境:既要盡職盡責,完成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的撰寫工作,並向立法會報告,也要組班撰寫參選新一任行政長官的競選政綱,並投入競選工作,因而「周身唔得閒」。可能前段時間的「請長假」,就是為了徹底治好小疾,以便養精蓄銳,有足夠的精力應對此「蠟燭兩頭燒」的現實處境。
  是否會有人出來競爭?前段時間就有一位自詡「若是論能力,我一定不會輸給他」的人士宣布參選。但在當時,尚未進入行政長官選舉的第二階段,甚至連第一階段的選委會選舉還是在起步階段,因而這只能算是「慌死執輸行頭」的提前「造勢」,但似乎是時間未到,其「勢」就造不起來。
  當然,不排除也像往屆那樣,將會有某些「滿腹經綸」者出來宣布參選,並「紙上談兵」地宣示許多「宏圖偉略」。但終究因為各種原因,連參選行政長官的「入門券」亦即足夠的選委會委員的提名表都徵集不到,就權當是出一次「風頭」罷了。
  而在嚴格執行「愛國者治澳」原則後,這些「蹭熱度」者,可能仍然是「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