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通過五規劃草案

  【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2024年度第四次平常全體會議今舉行,討論及通過五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討論石排灣及澳門北區兩幅土地用途時,工務局表示,由於兩個區域內的人口密度過高,會通過限制容積率或土地用途,以平衡發展。
  位於鄰近計單奴街之土地——路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建築物須復原原有建築立面,不得增加高度;按原來建築體量重建;建築物須復原沿街立面,不得增加高度。有委員要求說明有關約束性的意見,以準確了解保育要求。文化局代表回應稱,目前該地段已空置,僅有圍牆,雖然不屬文物建築,但局方提出的約束性意見較嚴格,是因為其相鄰已評定之建築群。透過該建築的特徵及分區,局方進行A、B區劃分,對建築外觀式樣設有限制,如A區的屋頂、高度、材質等,旨在控制路環舊市區的整體風貌,故需按照區內整體風貌的框架下進行設計。
  位於石排灣公屋群背面,石排灣馬路之土地——路環規劃條件草案的用途為H2類居住用地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TDI類旅遊娛樂用地,樓宇高度限制維持不變,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為10倍。多名委員關注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由14.2倍降至10倍的原因及依據。工務局表示,針對該區進行評估,包括已有不少人居住於此,認為路環區不適宜再高密度發展住宅或其他商業模式,應保持人口低密度發展,故減少最大許可地積比率。他又提及石排灣另一幅規劃條件圖石排灣SQ2地段專家住宅樓亦是按此標準訂定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為10倍,同時當局亦有參考香港的容積率訂定,如港島住宅最高容積率都是10倍。
  另外,菜園涌巷1號及工廠街2號規劃條件草案的用途為TD1類旅遊娛樂用地(不可兼容居住用途)。梁耀鴻解釋,原土地批給為工業用途,但為遵循北區政策方向,盡量不再增加區內人口密度,首先排除住宅用途,而業權人有表達發展酒店的意願,故定訂為旅遊娛樂用地。對於人口牽涉較大的住宅用地,當局訂定發展建議時需仔細考慮,若適當控制人口,會直接列明合適的容積倍數,至於其他用途則會保留發揮空間或自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