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後任政府交接既有政治層面也有法制層次

  岑浩輝當選為澳門特區第六任行政長官候任人後,現任行政長官賀一誠高風亮節,態度鮮明地表態,支持岑浩輝的工作。先是在岑浩輝前日當選後立即以最誠摯的熱忱祝賀岑浩輝成功當選,並表態將全力配合新一任行政長官籌組新一屆政府的需要,共同確保政府順利換屆。昨日,賀一誠又與岑浩輝會面,表示已作出批示,在未來一段時間,政府將會在軟硬件等各種資源上全力支持和配合岑浩輝先生籌組新一屆政府的需要。同時,政府會繼續推進既定的施政計劃,全力以赴鞏固澳門特區已取得的堅實基礎,保持整體社會持續穩定祥和發展的步伐,為澳門回歸二十五周年和新一屆政府接任營造安全和諧的良好社會環境。
  原任行政長官與新任行政長官交接,在澳門特區這將是第三次。第一次是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首位行政長官何厚鏵的兩屆任期任滿,崔世安接任。第二次是在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崔世安的兩屆任期任滿,由賀一誠接任。第三次將是在今年十二月二十日,岑浩輝將接替賀一誠,宣誓出任第六任行政長官。
  由於澳門特區不實行政黨政治,而且基本法設計了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因而澳門特區政府的換屆交接,並不是「政黨輪替」,相對地單純得多。不過,也不能簡單化,必須要有縝密認真的籌劃,及和諧融洽的協調。幸而,在二零零九年何厚鏵與崔世安之間,及二零一九年的崔世安與賀一誠之間,已經成功地實踐了二次。而且當時何厚鏵、崔世安先後作出批示,特許其下屬協助新一任行政長官後任人及其班子的工作,並允許其提前「介入」,因而做到了政府換屆交接實現「無縫化」,平穩順利。這個成功經驗,也適宜繼續弘揚。而賀一誠也將從五年前「受」的角色,蝶變為「授」的角色。
  這還有一個有利之處,就是在澳門回歸祖國後,歷次前後任行政長官的交接,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的政務,而且在屬於中央對特區全面管治權的主要官員等的任命權事務方面,有中央人民政府及其在澳門特區的派駐機構中聯辦的主導,因而都很順利。這與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何厚鏵在「組閣」的過程中,澳門仍然是處於葡國管治之下的情況,有所不同。
  幸好,當時在葡國,無論是按照葡國憲法規定,管理澳門的總統,還是按照中葡雙方的約定,在葡方處理澳門過渡期事務的葡國政府,都是由與中國友好的社會黨執掌,因而不但是消除了此前社會黨與社會民主黨各執掌一個國家主權機構,出於政黨鬥爭日益,在澳門過渡期事務經常發生葡方自己內部的紛爭,及中葡之間的爭拗的現象,澳門過渡期事務的進展較為順利,而且前澳葡政府也出於善意和誠意,允許何厚鏵提前「介入」,與每一位在職司長(相等於現在的局長)會面,進行當面考察,因而在回歸前夕,就已經對未來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班子,及各主要局級機構的局長的人選,都已經「心中有數」,「組閣」工作較為順利。
  而在今次政府交接,由於無論是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選舉,還是行政長官的選舉,都比此前延遲了兩個多月,這就大為壓縮了岑浩輝籌組「新閣」的時間,尤其是在他並非是「連任」可以基本「原班不動」的情況下,就更為增添其籌組「新閣」的難度。
  而且,岑浩輝是一位法律人,長期擔任終審法院院長,無論是司法官必須嚴守司法中立的要求,還是終審法院院長的職業習慣,除了是在審理歐文龍等案件之外,可能平時很少與各級行政官員接觸,不像何厚鏵、崔世安、賀一誠那樣,在出任行政長官之前,就已經與各級行政長官頻密接觸,因而對行政官員的生疏,也將會為岑浩輝「組閣」增添一定的難度。
  因此,岑浩輝有必要參考何厚鏵的經驗,在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委任其為第六任行政長官之後,就與現任的各位主要官員,及在貫徹落實其《奮發同行,持正革新》參選政綱各項願景中負有重大責任的局級機構的負責官員,還有可能會在民間「請賢」的人士,進行接觸,以便了解其是否具有「賢能愛國者治澳」的意識及能力,以及「識變、應變、求變」的精神,從中物色最適當的人選。
  就此而言,岑浩輝還需像在競選期間與社會各界及社團會晤那樣,繼續進行「走出去,請進來」的接觸及會晤。只不過是,這段時間會晤的對象,轉為行政官員。
  政府換屆交接,主要在兩撥人馬,一是主要官員,一是近身幕僚。岑浩輝沒有自己的班底,這既是優勢也是弱項。優勢是,不會發生因循守舊及被「綁架」的情況,「一張白紙,可畫最新最美的圖畫」,沒有任何人情負擔。弱項是,新班子搭建起來後,需要較長的時間進行磨合適應。
  在籌組第四屆特區政府時,最後公佈的名單並非是崔世安提名並報請中央政府任命的名單,而是第三屆政府中只有部分人員連任。中央擔心,因為何超明未獲得連任檢察長,會發生「蔡美莉2.0版」,實際上,據《維基揭密》透露,澳門的「反對派」對時任美國駐港總領事的楊甦棣說,何超明是他們心目中最優秀的人,更是行政長官的理想人選。為避免再次發生「蔡美莉效應」,中央決定「十五年全落」,包括某些不錯的人選,都要為何超明「陪綁」。現在何超明已經被判監服刑,沒有當年的壓力,當然也是在強化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及執行機構,以及實行「愛國者治澳」原則之後,政治雜音基本上已經沉寂。而且現屆的主要官員,基本上是由中央主導,其中有人還具有類似岑浩輝「老澳門人」的背景。因此,要思考到這個因素,但也可考慮交流換崗。
  幕僚則不同。但也分兩部份,一部份是事務官,屬於技術人員性質,應當保持穩定。另一部份帶有政務官性質,既可根據需要繼續留用,也可循例與賀一誠「共進退」。
  也宜思考政府換屆交接的法制化問題,擬制相關法規,規定行政長官侯任人成立侯任人辦公室,下設交接部門,其工作重點包括,檢視現任政府各部門的組織執掌和決策流程,並撰寫建議報告,主動與現任部會官員聯繫,建立交接視窗,定期聽取業務交接簡報。在人事安排上,應在專業能力和個人忠誠之間取得平衡,避免政治酬庸而阻礙政策推行。但也應爭取留任各部門優秀人員,並善用常任文官,避免機構記憶和重大資產的中斷。在確定各機構人事後,應舉辦政務官職前訓練活動,協助熟悉業務及與文官、立法會、媒體、社團的溝通和協調工作;新任官員應當拜會各相關部門,聽取簡報,完成交接部署工作。
  相關法規還應規定,在新任行政長官就職之後。卸任的政府在交接後一段期間內,卸任官員仍負有協助新任官員熟悉業務的責任。卸任官員應受「旋轉門」的規範,在一定期間內不能擔任與先前職務相關的工作,以免圖利特定人士。而新任行政長官則應在以安定人心和政局的同時,優先推行較能立竿見影的改革措施,並定期系統地檢討各部門的運作情況,加強縱向的溝通和橫向的聯繫,以及資訊的流通和政策的協調,並透過各種活動促進政府各部門在組織上和議題上的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