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首次派駐聯合國代表團 從組成到解散始末

  1949年底,蘇聯駐聯合國代表雅科夫·馬立克提出《中國代表權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新指派的代表任之》草案。聽聞此事,國民黨駐聯合國代表蔣廷黻串聯西方國家代表極力阻撓這一草案在聯合國大會上付諸討論。
  1950年1月8日,政務院總理兼外長周恩來致電聯合國大會主席羅慕洛、秘書長賴伊並轉安理會各成員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認為中國國民黨反動殘餘集團的代表留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是非法的,並主張將其從安全理事會開除出去,特此電達,希予採納照辦為荷。
  周恩來給聯合國的電報發出之後,雅科夫·馬立克在安理會第459次會議上發言指出,蘇聯政府完全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聲明,並堅持將國民黨集團的代表從安全理事會驅逐出去。為支持新中國政府在聯合國獲得合法席位,蘇聯暫時退出了安理會。
  之後,白俄羅斯、烏克蘭、波蘭和捷克斯洛伐克代表先後從安理會及其4個附屬機構、經社理事會及其22個附屬機構和託管理事會等聯合國機構中退出,以此支持蘇聯的提案。
  毛澤東點將張聞天為駐聯合國代表團首席代表
  驅逐蔣介石集團駐聯合國代表在即,派出新中國駐聯合國代表團和首席代表一事迫在眉睫。
  1950年1月10日,周恩來率領中國政府代表團乘火車前往莫斯科與先前訪蘇的毛澤東會合,並以政務院總理的身份代表新中國與蘇聯政府談判簽訂《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
  1月18日下午,火車行至蘇聯斯維爾德洛夫斯克時,周恩來與身在列寧格勒參觀考察的毛澤東通話,互通情況,並商議出席聯合國大會中國代表團首席代表人選。周恩來告訴毛澤東,中央人民政府代主席劉少奇提議由外交部副部長章漢夫擔任。章漢夫早年任共產國際東方部研究員,精通英俄兩語,1945年4月曾作為中共元老董必武的隨員,出席在美國三藩市召開的聯合國成立大會。
  電話這頭的毛澤東思忖後認為,章漢夫的黨內資歷和國際聲望還不足以勝任首席代表,可做副手。那麼,誰來擔任首席代表呢?沒等周恩來發問,毛澤東便說,他認為由洛甫擔任為適宜。
  洛甫即張聞天,江蘇南匯縣(今上海浦東新區)人,曾在美國勤工儉學,1924年回國,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先後在莫斯科中山大學、紅色教授學院學習並任教,並兼任英文、俄文翻譯和助教,是黨內少有的精通多門外語的幹部。他隨中央紅軍參加長征,在遵義會議上對確立毛澤東的領導地位起了重要作用。1945年在中共七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新中國成立後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東北局常委、遼東省委書記。
  周恩來表示完全贊同。但由於時間緊迫,來不及徵求張聞天本人意見。
  當天,毛澤東起草了一封致聯合國的電報,發給在國內的劉少奇,讓他征得中央其他同志同意後,於第二天發出,並要求在電文發出後抄送在京的蘇聯、捷克斯諾伐克、波蘭、英國、法國、荷蘭等國外交人員。毛澤東還特別關照,新華社在發佈新聞時,要突出張聞天的革命資歷,必須介紹張聞天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曾參加長征及各項革命工作。與此同時,另以周恩來的名義發一個電文給張聞天,說明因時間關係來不及徵求他的意見,請他諒解,至於他動身去聯合國的時間,另電通知。
  毛澤東想得很周全,任命張聞天為新中國駐聯合國首席代表,必須程式合法,因此要劉少奇通過政府委員會完善張聞天的任命手續,毛澤東還交代說,手續可待將來中央政府第六次會議補辦,並建議劉少奇於19日邀集政府各副主席及各民主黨派主要負責人通報協商張聞天任職一事。
  1月19日,周恩來照會聯合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業已任命張聞天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席聯合國會議和參加聯合國工作,包括安理會的會議及其工作的代表團的首席代表,我並請求你們,主席先生和秘書長先生回答我的下列兩項問題,即:(一)何時開除中國國民黨反動殘餘集團的非法代表出聯合國及其安全理事會。我認為這樣的反動殘餘集團的非法代表到現在還留在聯合國及安全理事會,是完全不合理的,應當立即開除出去。(二)以張聞天為首席代表的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團何時可以出席聯合國及其安理會的會議並參加工作。我認為應當迅速出席會議並參加工作。」
  張聞天打消顧慮赴京受命
  1月19日晚,正在東北工作的張聞天從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的新聞廣播中得知,自己被任命為駐聯合國及其安全理事會代表團的首席代表,他感到十分愕然。次日看到《人民日報》刊登的新聞和他本人的簡歷,同時接到黨中央調令,他才知道這是黨中央在緊急情況下沒有來得及徵求他本人意見而作出的決定。
  張聞天本人對此任命頗有顧慮。1月23日,張聞天致電劉少奇:「接讀19日中央電示,完全同意中央關於聯合國代表權所採取的策略步驟,但對於任命我為出席聯合國大會中國代表團首席代表一事深感不安,此事責任重大,偶一不慎會影響祖國聲譽。我再三考慮,我無論在學術、經驗、才能及慎重慮事方面對這一工作實難勝任。不知中央還有重新考慮、在適當時機採取適當形式改變此一任命之可能否?請指示。」
  2月1日,劉少奇複電東北局並轉張聞天,指出:「你的來電,中央各同志已閱並已轉告毛澤東主席,中央及毛澤東主席的意見,認為你擔任聯合國中國代表團首席代表是適宜的,希望你不要辭謝。並請你於二月上旬到北京,研究出席聯合國各項有關事宜,準備隨時出國。」
  2月2日,張聞天電告中央,表示服從中央決定,待工作交接後即來京報到。2月5日,劉少奇代表中央回電,告訴張聞天,大概3周內中國代表團即可出席聯合國會議,希望他儘快交接工作,來北京準備出席。
  2月14日,張聞天和妻子劉英及隨行人員來到北京向黨中央報到。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楊尚昆安排他們在中南海頤年堂暫住,之後遷居景山後街甲1號。
  一天,毛澤東來到張聞天住處看望。他和張聞天談到怎麼搞外交時說,我也不懂,不過最要緊的是少說話,不說話是金子,少說話是銀子,凡事想一想,想妥了再反應,吃不准的向黨中央報告,不要急於表態下結論。他還說,與同事之間相處要一般化,君子之交淡如水,善於求同存異。
  周恩來確定駐聯合國代表團班子
  到北京後,張聞天立即著手抓聯合國代表團的籌組工作,積極與外交部、中組部等就調動相關人員進行接洽、談話。當時,黨中央在調張聞天進京的同時,為配備一個強有力的去聯合國的代表團班子,從各地抽調幹部,其中有來自部隊的將領如耿飆,也有比較熟悉外事的人員如柯柏年、黃華等。他們來京後,就都到張聞天處報到。
  4月9日,周恩來召集會議,討論出席聯合國代表團人員組成問題,會議確定除首席代表張聞天外,派往經社理事會的代表為冀朝鼎,派往託管理事會的代表為孟用潛,並確定代表團由50人組成。會議還擬定了「派往聯合國代表團辦事機構編制任務及幹部配備草案」等具體規定。
  這次會議後,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聯合國代表團正式組成,團長張聞天,副團長李一氓。主要成員有冀朝鼎、孟用潛等,秘書長是劉貫一,專員有劉彬、陳忠經、王鐵崖、陳叔亮、鄭森禹等。籌備處辦公地點設在北京東城南小街趙堂子胡同2號。
  從4月到6月,為抓緊做好駐聯合國代表團出國的準備工作,張聞天每週至少去趙堂子胡同一次佈置和檢查工作,著重組織代表團成員學習外交業務和研究國際問題,一般幹部和工作人員學習外文、外交知識和禮賓常識等。張聞天根據每個人的具體情況安排學習和研究任務,使每個人都有一個計畫。他親自出題目,組織大家寫文章。這些文章大多經他修改後推薦給了有關報刊刊載。他花大力氣研究國際問題和外交業務,跑書店、上圖書館,搜集相關書籍資料,為了長遠的圖書資料建設,甚至不惜重金購得整套清朝外史檔彙編《籌辦夷務始末》。5月,張聞天還到上海的一些高校挑選了一批學生到駐聯合國代表團工作。
  駐聯合國代表團未能成行
  1950年4月1日,印度承認臺灣和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同中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6月25日,朝鮮戰爭爆發,美國在對朝鮮進行武裝干涉的同時,派遣其第七艦隊進入臺灣海峽,公開干涉中國內政。印度駐華大使向中國政府提出願意調解朝鮮事件。7月21日,周恩來主持政務院第42次政務會議並作關於外交問題的報告。他表示,對印度願意出面調處朝鮮事件,我們是贊成的,但要在中國代表出席聯合國並參加安理會以及蘇聯代表回到安理會之後,在安理會討論這個問題才適當。
  1950年8月,蘇聯代表馬立克重返聯合國擔任輪值主席。8月24日,周恩來致電馬立克及聯合國秘書長賴伊,控訴美國武裝侵略臺灣,要求安理會制裁美國政府,並立即採取措施,讓美國政府從臺灣及其他屬於中國的領土上完全撤出它的武裝侵略部隊。
  8月26日,在第五屆聯合國大會開會前夕,周恩來再次致電賴伊,堅持反對聯合國容留國民黨非法代表,電文說:「時至今日,聯合國仍容留中國國民黨反動集團殘餘力量的非法代表在聯合國的各個機構之內,這不但違背了聯合國憲章,而且漠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四萬萬七千五百萬人民的正義要求。現在,中國政府已任命張聞天為出席第五屆聯大的首席代表,李一氓、周士第、冀朝鼎、孟用潛為代表,請即轉達有關各方。」電報強烈要求第五屆聯大立即把國民黨集團的代表開除出去,使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得以出席第五屆聯合國會議。但是賴伊對此未作答複。
  1950年9月19日,第五屆聯合國大會開會時,印度駐聯合國代表向大會提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出席聯合國大會。隨後,蘇聯代表團也向大會提出兩項決議草案及大會決議,即「大會決議國民黨集團殘餘力量代表並非中國代表,不得參加大會各機關之工作」和「大會決議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參加大會及其各機構之工作」。但是,印度和蘇聯的提案都遭到由美國操縱的聯合國大會的否決。
  在這次聯合國大會上,古巴政府代表提出所謂聯合國對會員國代表權的承認問題,把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的問題,作為一個法律問題來對待。之後的12月14日,聯合國大會通過關於聯合國對會員國代表權的承認問題的決議案,規定「如逢一個以上當局自稱為有權在聯合國中代表一會員國的政府,而此問題成為聯合國中爭論的題目時,該問題應該按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即每一案件所處置情況予以考慮」,「當任何此類問題發生時應由聯合國大會考慮;如值大會休會應由臨時委員會考慮。對於這些問題,大會或臨時委員會所採取的態度,聯合國各機構及專門機構均應予計及」。此次大會還通過了加拿大代表提出的關於建立「中國代表權問題」特別委員會的決議。由加拿大、厄瓜多爾、印度、伊拉克、墨西哥、菲律賓、波蘭等7國組成委員會,以審議中國代表權問題。決議還非法規定,在大會對七國特別委員會的報告作出決定之前,國民黨集團殘餘力量的代表仍出席大會,同其他代表有同樣的權利。
  之後,由於美國等帝國主義國家不僅設置障礙阻撓中國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地位,還操縱多數國家通過反華決議,使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一時無法恢復,我國駐聯合國代表團籌備處在組成一年多後於1951年4月宣佈解散。
  隨著中國國際地位的不斷提高,經過許多亞非拉國家和其他主持正義的國家的共同努力,1971年10月25日,第二十六屆聯合國大會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的壓倒性票數通過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並立即把國民黨臺灣當局的代表從聯合國的一切機構中驅逐出去。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五星紅旗第一次在聯合國升起。15日,新中國代表團肩負全國人民的重托,出現在聯合國大會上。從此,中國作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在聯合國組織內為實現聯合國憲章的宗旨、維護世界和平、加強各國友好合作、促進人類進步事業作出自己不懈的努力。
  (吳躍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