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設備檢驗晉高峰期 當局籲盡快安排檢驗

  【本報訊】土地工務局表示,為確保升降設備運作安全,責任人需聘請保養實體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及檢驗實體每年至少對設備檢驗一次,以取得「檢驗合格聲明書」。當局提醒法例生效後升降設備倘未進行首次年檢,應盡早安排檢驗,以便預留足夠時間跟進可能需要維修整改的地方。
  土地工務局稱,《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規定,升降設備責任人(即管理公司、業主會或場所經營者等),除登記工作外,必須聘請保養實體負責日常保養,以及聘請檢驗實體進行年度檢驗。近日年檢工作進入高峰期,土地工務局人員前往還未完成檢驗的樓宇張貼通告,提醒責任人盡快與檢驗實體安排檢驗工作,以便預留足夠時間跟進可能需要的維修整改,經檢驗合格後,取得「檢驗合格聲明書」,確保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土地工務局排查時發現少部分升降設備的電氣安全裝置存有缺漏,包括「證實層門關閉的電氣安全裝置」、「檢查緩衝器正常復位的電氣安全裝置」,以及「檢查限速器繩斷裂或過份伸長的電氣安全裝置」等,上述裝置是升降設備運作安全要件,必須要立即維修整改,才能獲發出檢驗合格聲明書。
  另外,當局已設立升降設備資料電子查照渠道,供市民查閱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