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浩甄上月八日已確定 終止博監局副局長職務

  【本報訊】博監局再有人事變動,據政府刊登公報,博監局副局長崔浩甄基於確定終止職務,自今年2月8日起,註銷在公積金制度的登記。崔浩甄終止職務後,目前博監局只剩下李錫樵一名副局長,而博監局局長一職仍然懸空,繼續由副局長廖志聰出任代局長。
  公報續指,崔浩甄在公積金制度下的供款時間滿5年,根據相關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100%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25%。
  根據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相關規定,供款人確定終止職務,尤其是基於以下6項任一原因確定終止職務時,自動註銷登記,包括:年滿65歲(但其他法規另訂年齡上限者除外);因病缺勤日數達法定上限;非基於下項所指原因而引致死亡或被宣告為長期絕對無擔任職務的能力;因在職意外、擔任職務時且因擔任職務而患病,又或因作出人道行為或為社會奉獻而引致死亡或被宣告為長期絕對無擔任職務的能力;根據紀律制度或刑法的規定被撤職或因可歸責於其本人的事實而被公共行政當局以合理理由解僱;因工作表現評核結果而終止擔任職務。
  不過政府公報未有提及崔浩甄是因上述哪一項原因而終止職務。崔浩甄於2023年2月8日以定期委任方式為博監局副局長,當時獲委任的理由為職位出缺,以及他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副局長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