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阻斷重複擾企7000多次,成功減少擾企檢查6000多次,這是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涉企檢查改革取得的亮眼成績單。
從2024年7月1日開始,北京市推出一系列涉企檢查改革舉措,率先啟用「掃碼檢查」監管改革,並建立「無事不擾」企業體系。執法人員進入企業檢查行為得到規範的同時,企業也能夠反向監督評價。有了「話語權」,從被動到主動,自此打破「單方面說了算」的局,企業負擔銳減。
比如企業短時間內被多次檢査,系統就會發出「重複擾企」的提示。再如同一執法人「反復檢查企業三次以上,但並未發現任何問題,系統也會對這樣的嚴重擾企行為進行及時「阻斷」。而這樣一系列細微的措施實施半年時間裏,不僅取得了前述亮眼成績單,還被寫入新修訂的《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理》,直面重複檢查、多頭檢查、隨意訪企等影響各類主體正常經營活動的「痛點」。
類似優化營商環境的多種不同舉措在全國多地也都有所展現。如雲南、山西等地,為規範涉企行政檢查行為,設定了「企業安靜期」,政府部門除必要處理突發安全事故、食品藥品安全、金融風險等特殊情況外,其他情況下在每月1-15日期間,原則上不對企業開展行政檢查。另外,上海、江蘇等地也都實現了「進一次門,查多項事」舉措;為了使企業對監管的感知度降到最低,上海還試點了「無感監管」舉措。
國家層面上,近年也陸續出臺多項規範涉企執法的行動措施。從公安機關出臺異地辦案協作「六個嚴禁」、禁止逐利執法「七項規定」等制度,到最高檢推進「檢察護企」專項行動,糾治「小過重罰」,嚴懲「遠洋捕撈」式違規執法等,再到制定中國首部《民營經濟促進法》,印發《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這些政策措施為民營企業乘風破浪提供了法治保障。
多項官方數據顯示,民營經濟為我國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截至去年9月底,全國登記在冊民營企業數量更是超過5500萬戶。
「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是我們自己人。」正如習近平曾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中所強調的,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依法有效平等保護各類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依法嚴格處理各類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既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也是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重大舉措。
拼營商環境已成共識
「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檢查碼』,實現無碼不檢查、檢查必亮碼、查後可評價,避免重復查、多頭查,實現涉企行政檢查減量提質不擾企;各行業領域形成『無感監測』對象清單和『無事不擾』事項清單,對清單內的企業和事項原則上不主動開展現場檢查,只做觸發式檢查。」蛇年的第一個工作日,上海市就召開了優化營商環境大會。從2018年至今,上海市在每年年初召開全市營商環境大會已成為「慣例」,足見政府部門對營商環境的高度重視。今年的大會還發佈了第八版《上海市聚焦提升企業感受持續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行動方案》,其中包括5個方面58條任務舉措,涵蓋涉企監管檢查等多個優化舉措。值得注意的是,在行動方案的標題中就直白地寫出了要「提升企業感受」,也釋放出十分鮮明的信號。
而在遼寧、河北等地的「新春第一會」上,營商環境也都成為關注重點。
如在遼寧全省優化營商環境暨三年行動決勝之年動員大會上,遼寧省委書記郝鵬在會上指出,持續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強化法治建設、優化公共服務,讓各類經營主體在遼寧擁有獲得感、禮遇感和歸屬感;要推出一批具有遼寧辨識度的改革舉措和經驗成果,以改革「硬舉措」優化「軟環境」、激發新活力。
「營商環境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同日召開的河北省優化營商環境企業家座談會上,河北省委有關負責人如此表示。據瞭解,今年也是河北省委、省政府連續3年召開以優化營商環境為主題的「新春第一會」,形顯持之以,恒優化營商環境促發展的堅定決心。
而在較早前的今年元旦後的首個工作日中,福建省就召開了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大會,部署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的重點任務,釋放持續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推動髙品質發展的積極信號。省委書記周祖翼在會上強調,要以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和奮勇爭先的拼搏勁,加力加速、久久為功打造一流營商環境,以營商環境之「優」促經營主體之「強」、謀高質量發展之「進」、聚新福建建設之「勢」,在時代發展浪潮中搶佔先機、掌握主動、贏得未來。
足見,現如今,「拼經濟,拼的就是營商環境「已成為各地共識。
破局「遠洋捕撈」
因多起案件浮現在公眾視野當中,「遠洋捕撈」式執法在過去一年裏頻頻被提起,對企業以及營商環境的破壞也逐漸引發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遠洋捕撈」式執法實際上是公眾對異地「逐利性執法」的一個比喻性的表達,指的是執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出於對個人或部門利益的追求,而釆取的違背法律原則和公正原則的執法行為,特別是異地抓捕民營企業家,查封、凍結甚至劃轉外地企業和個人財產的情況。其中,「跨省被捕男子指居期間死亡」「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披露民警私帶警械跨省抓人被判濫用職權罪」等涉企案件,均引發外界對「遠洋捕撈」式執法的廣泛關注,並成為近年兩會的一個重點議題。
對此,早在去年12月16日,李強總理在主持國務院第十一次專題學習時就指出,行政執法是政府依法履職、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重要方式,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內容。現在一些領域和地方濫用行政裁量權、執法不公正的現象仍然存在。要從群眾和企業反映強烈的問題入手,進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規範權力運行。針對基準覆蓋不全面問題,抓緊完善許可、徵收、強制、檢查等裁量權基準。針對裁量幅度不合理問題,考慮經營主體違法情況和可承受能力,按照「過罰相當」原則確定處罰限度。針對地方標準不統一問題,加強統籌指導,及時督促調整。
同一天,《人民日報》也發表文章稱,違法違規異地抓捕民營企業家,查封、凍結,甚至劃轉外地企業和個人財產的行為,嚴重侵害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侵蝕民營企業發展信心,是對法治的破壞,也是對一地營商環境的汙染。必須拿出雷霆手段、依法依規予以清除。
北京市華一律師事務所律師秦旭東曾接觸過一些相關案例,他指出,相關執法部門輕易動用刑事手段介入經濟糾紛的現象在過去就十分常見,近幾年裏越發明顯。另外,有些企業經營當中存在的不規範行為或是灰色領域,執法部門本可通過行政執法進行糾正,但也輕易動用一些刑事手段,比如釆用非法經營罪等有爭議的刑事罪名。
此外,由於在監管層面上對很多行業的監管越來越細緻,甚至過於嚴苛,導致一些企業,尤其是新興領域的企業喪失掉創新發展的空間和活力,長此以往,也容易對整體的營商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秦旭東認為,之所以一些地方出現「遠洋捕撈」式執法,究其根本仍是地方財政收入困窘,此舉可成為增加財政收入的方式之一,「這樣涸澤而漁不顧及長遠發展的方式,不僅會降低相關企業的安全感,也會破壞企業產權等合法利益。」
如何徹底斬斷「遠洋捕撈」式執法不斷發生?秦旭東建議,首先要嚴格執法,尤其在刑事領域裏面,罪與非罪的邊界相對是清楚的,必須要有充分的事實和證據依據的情況下,才可以動用刑事手段,而且要嚴格遵守程式規定,「一定要杜絕為了謀財、搞人而司法。」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刑事手段所獲罰沒收入能夠補充到地方財政裏,這會導致部分執法部門成為地方當局彌補財政虧空的工具。秦旭東認為,有必要打破地方罰沒收入歸本地所有的制度,而應將其統一收入專門帳戶,通過規範的預算決算等,以此斷絕此類逐利現象的發生,「遠洋捕撈」的動力也可因此減少了。
另外,一旦發生「遠洋捕撈」式執法造成的冤假錯案,一定要堅決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如不這樣,當收益遠遠大於風險成本,很多地方還是願意冒險一試,此類現象也將很難杜絕。
「在保護企業和企業家,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的同時,也要警惕相關部門以『遠洋理撈』之名,搞地方保護主義。對此,相關部門在執法過程當中也應加強監管。」秦旭東提醒。
多方「護企」,提升企業「體感」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中國高度重視3營經濟發展。過去一段時間裏,國家多個部門都針對企業和企業家保護以及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做出了相關規定和行動,效果非常明顯,很多管理部門也從過去的監管角色向服務角色去轉變。
「嚴懲破壞公平競爭領域犯罪;依法穩慎適用強制措施;加強對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執行案件的監督;加強對涉企行政訴訟監督行政生效裁判案件和行政違法行為的監督;加強對民營企業的產權保護……」2024年2月至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啟動了「檢察護企」專項行動,今年1月初,全國多地檢察機關陸續通報了專項行動的推進情況及工作成效。
如甘肅省檢察機關在「檢察護企」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在全面加強對各類經營主體依法平等保護的同時,堅持「治罪」與「治理」並重,積極推進「空売公司」綜合治理,會同市場監管部門、稅務部門構建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向市場監管部門移送63家「空殼公司」線索。推進「內部腐敗」系統治理,加大懲治企業內部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侵佔、挪用企業財產犯罪力度,依法批准逮捕65人,提起公訴177人。
檢察機關還通過依法辦案,主動為企業發展破解難題,優化「有呼即應、無事不擾」工作機制,並推進檢調對接,92名檢察官積極提供專業法律支持。
企業數據日益成為現代企業不可或缺的發展資源。檢察辦案發現,近年來,不法分子侵害企業數據安全案件時有發生,損害企業合法權益,影響企業創新發展。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各類侵害企業數據安全犯罪近千人,需依法懲治犯罪、促進源頭防範,助力企業守牢數據安全防線。
對企業和企業家的保護,還包括涉僑企業和企業家。去年,最高檢、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對此聯合發佈的《關於加強新時代涉僑檢察工作的意見》中也強調,依法懲治侵害涉僑企業和企業家利益犯罪。辦理涉僑企業刑事案件時,要準確把握罪與非罪、違法與犯罪界限,防止和糾正利用刑爭手段幹預經濟糾紛。
秦旭東也建議,公檢法及監察部門要嚴格恪守法律的準則和原則,尤其是檢察院和法院,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不批捕、不起訴,無罪案件堅決判無罪,同時要保障被告人和律師的權利,以杜絕冤假錯案的發生。
對此,202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也提出,把嚴格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企業家合法財產權以及民營企業、企業家人格權落實到每一個具體案件的辦理中,堅決防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等問題。
同年6月至12月,司法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全國工商聯,開展了行政復議護航企業高質雖發展專項行動,加大對涉企行政執法的監督力度,依法審理企業對罰款不服的行政複議案件,糾正小錯重罰、以罰代管、以罰增收等突出問題,加大對政務失信的監督力度。
今年年初,國務院辦公廳更在《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中規定,今年6月底前,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要建立本領域分級分類檢査制度,公佈現有的行政檢查標准;有關主管部門要公佈同一行政機關對同一企業實施行政檢查的年度頻次上限。能合並檢查的,不得重複檢査;能聯合檢査的,不得多頭檢査;能通過書面核查、資訊共用、智慧監管等方式監管的,不得入企實施現場檢査。涉企行政檢査以屬地管轄為原則,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要在今年年底前建立健全行政檢査異地協助機制,明確相關規則。專項檢査要實行年度數量控制,小先擬訂檢査計畫,經縣級以上政府或者實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批准後按照規定備案。
對此,司法部副部長胡衛列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此舉主要目的就是要通過規範涉企檢査,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穩定市場預期,提振發展信心,讓企業可以放心幹事、安心發展,為當前國家整體的經濟發展戰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人民日報》亦在《治理重複檢査,提升企業「體感」》一文中稱,必須從制度側全面規範行政檢查行為,從根本上為「什麼應該査、何時不該查」劃定紅線、立下規矩。此外,如何營造「無事不擾、無處不在」的氛圍,是優化營商環境中的關鍵問題,也是涉企行政檢査必須實現的目標。
為更好地「助企」,打通司法服務企業的「最後一公里」,全國多地法院也都在轄區企業設立和開展了「法官工作站」「法官駐企日」等,以便更有針對性地對企業提供「個性化」的司法服務。
秦旭東提醒,服務和幫助企業一定不要停留在表面上,尤其是一些「形式主義」、適得其反的措施,這樣不僅幫不到企業,還有可能給企業造成更大的麻煩,或使環境變得更糟糕。
如何在法治層面保護民企、促進民營經濟,也是今年地方和全國兩會的一個熱點議題。
「營商壞境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沒有最好,只有更好。「貴州省人大代表、貴州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黨組書記、副主席範省偉在今年貴州省兩會時建議,人民法院要保障以有序競爭築牢基石,持續破除市場准入壁壘,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制度,打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堅持以公正法治穩定預期,依法保護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進一步構建對各類所有制經濟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
而在今年廣東省兩會上,針對「遠洋捕撈」式執法,許多代表委員也都提出意見建議,廣東省檢察院工作報告中也兩次點名,堅決遏制此類現象發生的態度亦十分明顯,為企業和企業家們帶來十足的安全感。
(史東旭/文)
中華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