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少澤將率隊攻克公共行政及公務員體制改革「難關」

  在前日的「大執位」中,牽動了幾位主要官員還有檢察長,但其實是圍繞著張永春與黃少澤而進行。在原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過檔」到立法會,並全票當選主席後,原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調任(在一定程度上說是「升呢」,亦即從特區政府「第四把手」晉升為僅次於行政長官的「第二把手」)行政法務司司長後,就發生了系列的「填補」程序,包括由原檢察院檢察長陳子勁升任保安司司長、原中級法院院長唐曉峰升任檢察院檢察長。但仍然遺下中級法院院長的空缺,有待填補。
  黃少澤前日在宣誓就職後表示,他將在行政長官的堅強領導下,將與行政法務範疇各部門領導,帶領全體同事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主席視察澳門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嚴格按照特區政府施政方向,依法積極開展行政法務範疇各項工作,全力以赴,回應廣大居民期望。他還指出,他未來的工作重點有四方面,一是繼續推動公共行政改革,建設高效有為的服務型政府,將強化協調優化組織架構,提升績效治理,加強人員管理,推進電子政務,完善諮詢機制,推動良政善治;二是積極構建符合「一國兩制」要求,具有澳門特色法律體系,將加強立法統籌,改善立法技術,提高法案質量,完善行政立法的協調機制,創新普法形式,深化對外法律交流合作;三是繼續完善市政服務,將加強休憩空間建設,街市重組小販管理,維護食品安全監管及城市綠化,努力營造整潔宜居的城市環境;四是參與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深度融合和澳琴一體化發展,積極助力大灣區發展。
  實際上,習近平主席在慶祝澳門回歸祖國二十五周年大會暨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的講話中提出的「四點希望」,第二點是「著力提升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要求澳門特區把依法治理和擔當作為結合起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完善各項體制機制和法律法規,深入推進公共行政改革,完善組織架構,革新管治理念,改進管治方式,強化宏觀統籌,建設高效、有為的服務型政府,激發社會蘊藏的巨大活力和發展潛力。優化公共政策咨詢機制,提升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健全政府和立法會協同立法機制。嚴格公正執法,完善司法制度,提升司法效率,堅定維護法治。推進公務人員管理制度改革,加強管治隊伍建設,完善廉政監督體系。
  而夏寶龍主任在對澳門特區進行考察調研時,提出的「六個更大作為」,其第六個「更大作為」是在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上展現更大作為,希望澳門特區主動適應現代社會治理的新要求,深入推進公共行政等制度改革,充分運用數字信息技術,提升管治效能,改進工作作風,不斷促進政府決策科學化、社會治理精準化、公共服務高效化。要把居民對美好生活的期盼作為施政最大追求,急居民之所急、憂居民之所憂,拿出更果敢的魄力、更有效的舉措,一件一件抓好落實,努力讓廣大居民看到變化、得到實惠。要更加關心關愛青年,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創造更好的教育、就業、創業、生活環境,為他們成長成才創造更多機會。
  對此,行政長官岑浩輝是深刻領會,並「立竿見影」地落實執行的。在其二零二五年度的施政報告中,就以較大篇擘畫了特區政府在「敢擔當、重實幹、善作為,著力提升特區治理效能」領域的藍圖,並設立了作為深化行政改革、提升管治能力統籌協調機制的六個領導小組及工作組,其中有三個就是涉及到行政法務範疇。除了是公共行政改革領導小組是由行政長官親自擔任組長外,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協調小組、法律統籌工作組是由行政法務司司長擔任組長。由行政長官親自「掛帥」的促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領導小組,其具體業務執行也是行政法務司司長承擔——在廣東省人大選舉孟凡利為升任廣東省,及黃少澤調任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管委會和執委會,都將進行「執位」,黃少澤將接任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及執委會主任。另外,市容美化整潔工作組也是由行政法務司司長擔任組長。因此,黃少澤可說是責任重大。
  公共行政改革是當務之急。因為澳門的公共行政體制基本上是參照葡國傳統模式而形成的。澳門回歸祖國後,雖然根據「一國兩制,澳門治澳」方針進行了改革調整,但基於歷史原因及現實需要,仍然不夠完善。因此,澳門特區仍需繼續精簡組織、提升效率和服務水準,主要措施包括重組部門、優化公務人員制度、深化電子政務,並強化跨部門協作,以實現更高效、更廉潔的「服務型政府」。
  張永春在其行政法務司司長工作的最後階段,主導擬制了《公共部門及實體的設置及組織架構的一般制度》行政法規草案等系列法案,為黃少澤搭好了推動公共行政改革的梯子。黃少澤在接任後,即可依照相關法規,推動公共行政架構的改革工作。不過,不排除在日後,將會根據形勢的變化,與時俱進地補強相關法規。
  其實,目前行政改革的最大難關,是公務員隊伍建設的問題。這除了是擺在第一位的確立「賢能愛國者治澳」原則,打造愛國愛澳、勤政為民、擔當高效、廉潔奉公的公務人員團隊之外,公務員體制改革的任務極為繁重。而澳門公職體系目前存在的重要問題之一,是公務員人數多、科層組織臃腫、財政負擔沉重、服務效能與社會總體效益脫節,令澳門在發展與轉變中受到影響。澳門特區的官民比例(亦即所謂M個納稅人養活N個公務員的議題)是在周邊國家和地區中較高的,儘管澳門是人口密集的城市,而且是作為省級行政區劃,「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按規律容許官民比例較高,但澳門特區是一個地方行政區劃,無需具備外交人員、軍人等,因而相比起來,還是較高的。因此,澳門特區政府必須攻克這個「難關」。
  黃少澤是承擔這個重任的最佳人選。早在澳門回歸祖國前後,他出任司法警察司(局)長時,就將被外界形容為「有牌爛仔」的司警隊伍整頓好。而在出任保安司司長後,更將此經驗推廣至全體紀律部隊成員,同樣獲得驕人成績。既然連難度較高的紀律部隊成員都能整頓治理好,作為文職的大多數公務員,就能夠「照版煮碗」,按照中央的需求和特區政府的規劃,以及澳門居民的期待,建設一支更具專業性、責任感和靈活性的公務員隊伍,以提升公共行政的管治效能。
  按照「上層建築反過來影響經濟基礎」的原理,在屬於上層建築領域的公共行政及法律體系改革完善後,就將為推動經濟發展提供巨大動力。因而下一步,特區政府的人事調整,可能將會集中在經濟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