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宋登陸後續效應風暴刮進了「立法院」

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先後應中共中央和胡錦濤總書記的邀請,前往大陸訪問並進行黨際交流,舉行兩岸政黨領袖會談,並分別發表了「新聞公報」或「會談公報」,從而在台灣地區掀起了政治上的「大陸熱」。這股熱潮,也刮進了本來就是台灣地區政治暴風圈的「立法院」。昨日,就有三個委員所圍繞著「胡連會」及「胡宋會」所達成的成果,及其在台灣地區衍生的某些政治效應,邀請台灣當局某些行政主管部門前往報告並接受質詢。一時間,「立法院」群賢樓和紅樓內,炮聲隆隆,直轟得相關部會首長難以招架。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不但是國民黨,親民黨籍尤其是剛分別跟隨連戰、宋楚瑜「登陸」的「立委」狠狠「修理」備詢官員,連一些民進黨籍的「立委」,也不假以辭色。

昨日就「胡連會」、「胡宋會」及其續後效應進行質詢的,分別是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召詢「陸委會」主委吳釗燮,並由後者作《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訪問大陸後兩岸最新情勢發展》,內政及民族委員會,與司法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召詢「法務部長」施茂林和「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兩人分別作了《在野黨領袖與大陸領導人簽署並發佈新聞公報或會談公報」之適法性爭議》報告,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召詢「經濟部長」及「農委會」主委李金龍,兩人也作了《台灣農產品銷往中國大陸最新情況及因應措施》報告。

吳釗燮所作的報告,平淡無奇。可能是「陸委會」至今尚未能摸清陳水扁的葫蘆賣什麼藥,尤其是對曾經得到陳水扁委托傳話及祝福的宋楚瑜大陸行,把握不準,既擔心將會抵觸民進黨的政治立場,又害怕與陳水扁的真正意圖「不同調」,尤其是發生過吳釗燮剛聲稱「胡連會新聞公報」「有觸法之嫌」,旋即陳水扁卻表示連戰並不違法的尷尬事件之後,「陸委會」更是小心奕奕。因此,吳釗燮向「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所作的報告,也就是四平八穩,但也隱約透露了台灣當局期盼走上由連戰、宋楚瑜搭建的溝通之「橋」,恢復兩岸具有公權力機構接觸及談判的意愿。

實際上,吳釗燮在作題為《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訪問大陸後兩岸最新情勢發展》報告就聲稱﹕國際間對台灣在野政黨赴大陸訪問後,對於兩岸是否恢復正常管道的對話及建立正常化關係,倍加關注﹔尤其認為中共應務實面對兩岸政治現況,與台灣「政府」展開直接對話,認為這才是兩岸間建立制度化、法制化協商管道的唯一方式,也才符合國際共同的期望。為此,在野黨訪問大陸之後,近期內,必然將在若干兩岸關係重要議題的討論,以及交流實務的進程方面有著若干新的變化。「政府」除堅持「和平與發展」的政策主軸,必然也將衡酌兩岸情勢發展,按照台方規劃的既定目標與時程,逐步推動符合「國家」整體利益的兩岸交流政策,另一方面也將持續強化兩岸交流管理,主動尋求兩岸間互動與接觸、對話的機會,並做好必要的規劃和準備。同時亦將持續強化全面性的溝通,以釐清朝野政黨在兩岸關係互動上最適切的角色定位,並尋求擴大朝野及全民的共識。

宋楚瑜的近身幕僚,曾為宋楚瑜「登陸」打前站並參加共、親兩黨工作會議的親民黨不分區「立委」張顯耀,在質詢吳釗燮時大爆內幕,就是因為陳水扁愿意接受「九二香港會談成果」,他才會在解決赴北京與中共方面協商九二年海協與海基兩會所往返的函電,然後得出「兩岸一中」新內涵。張顯耀又爆料稱,陳水扁曾在「扁宋會」上表示他「反台獨」。在「扁宋會」中處於邊緣地位的吳釗燮,根本無法証實張顯耀的爆料。而且,對於周錫瑋關於陳水扁究竟要宋楚瑜帶什麼樣的口信給胡錦濤的質問,在情急之下說了句「我知道,但不能說」,但隨即又聲稱是「口誤」。

關於在野黨領袖與大陸領導人簽署新聞公報或會談公報的適法性爭議問題,施茂林和劉德勳也同樣是小心奕奕,避免重蹈吳釗燮與陳水扁「不同扁」的覆轍。施茂林大打太極,聲稱,有關在野黨領袖與大陸領導人簽署並發佈新聞公報〔或會談公報〕,此種以「新聞公報」或「會談報告」,代替所謂正式協議或約定的簽署,事實上是一個全新的處理模式,以往亦無任何司法解釋可供參酌,是以其究竟有無涉及適法性,確實很難遽下定論。但在理論上,就行政法令有無違反部分之判斷,應由「陸委會」表示意見,如經該委員會判斷後,認為有適法性疑義時,則會循行政程序而為處理。如涉及刑事犯罪,則將會由承辦檢察官依法偵查,本部尊重承辦檢察官之職權,並無法對具體個案表示任何意見。將這個「波」推給了「陸委會」。

劉德勳接「波」後分析認為依據中共官方說法,「公報」為黨和國家以及各級行政機關向國內、外宣佈重大事件時使用之文種,大略分為新聞公報、會議公報、外交公報等。新聞公報,是大陸方面處理國家和黨政機關的某一重大活動、事件或問題所發布的帶有新聞性質的文件,往往由新聞機關在新聞媒體上公之於眾,有時兩國政府共同發表的外事公報,也採用新聞公報的形式,屬於正式文件,代表中共的主張。中共高層也經常與其他國家官員以國家或個人名義,於互助、會議或會談後聯合發表新聞公報,說明兩國共同增進合作及交流關係,以及共同重申支持中國的對台政策〔包括「一個中國」、「反分裂國家法」、「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等,在性質上屬於正式官方文件。

但劉德勳在解釋了一大輪台灣當局的相關法例後又表示,有關在野黨兩位領袖與中共領導人會談之結論以新聞〔或會談〕公報呈現,且在野黨相關人士事後也公開說明,其與中國共產黨未有簽署文件之舉,因此,依現有資訊似可暫時排除「兩岸條例」第五條之一之適用。惟,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仍應視個案具體情事才能充分判斷。希望兩個在野政黨能夠將整體會談資訊,包括閉門會議的相關資料,向「政府」及社會各界公開,一方面可以解除各界疑慮,一方面行政部門也才能作完整的判斷。未了,劉德勳還不忘推銷台灣當局的政策立場﹕「政府」在兩岸關係上的改善及兩岸效充互動上,已做了許多的努力,並提出兩岸協商建立兩岸和平穩定架構的具體建議。目前,中共與在野黨會談時所作成之交流相關議題,事實上,「政府」早已提出推動的規劃與主張,並堅持兩岸涉及公權力之各項議題,必須透過雙方正式管道進行整體的規劃、檢視及協商,才能確保兩岸人民長期及整體的利益。

關於台灣水果「登陸」問題,台灣當局不敢捕逆民意,尤其是不敢開罪中南部「票倉」的果農,但又堅持必須由兩岸政府出面協商,拒絕授權農會與對岸談判。李金龍還聲稱,必須審慎評估台灣水果輸往大陸的具體做法及對台灣農業可能帶來的長遠影響,以保障台灣農民利益,維護台灣農業永續發展云。「經濟部」的報告,更是主張兩岸應在「WTO」架構下研議台灣水果輸往大陸案,實質上是要台灣地區的「主權國家」地位,並以此來為台灣水果輸往大陸製造政治障礙。

〔台北專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