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今午將再掀「憲政風暴」

台灣「立法院」今日下午可能將會爆發「憲政風暴」:民進黨「立院」黨團昨日下午已向「立法院」議事處提出「國大職權行使法復議案」,要求在今日下午提交院會表決,而「立法院長」王金平也承諾在今日下午的院會處理「復議案」。但是,盡管民進黨團已對黨籍「立委」發出甲級動員令,惟原本贊成「修憲」的中國國民黨,及原本反對「修憲」的親民黨、台聯黨、新黨、「無盟」等,都反對「復議案」,故其遭到否決的機會甚高。這就將會形成「立法院」內各黨團不分藍綠,攜手杯葛封殺民進黨的怪事。

《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是定於本月三十日正式集會的「任務型國大」行使職權的法源依據。在本月十四日進行「任務型國代」選舉之前,該法案由於種種原因,仍然擱在「立法院」,未有付諸表決。因此,在「任務型國代」選舉時,就有人諷刺這次選舉產生的「任務型國代」,將沒有法源依據行使職權,可能只好被迫使用本來是適用於常態型「國大」的《國民大會組織法》,但將會引發「釋憲」危機。

為此,在「任務型國代」選出後,為了使「任務型國大」行使職權擁有法源依據,朝野各黨黨團都放下紛爭,集中精力處理《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在民進黨和國民黨黨團都在法案上簽字之後,其餘各黨團都不表反對意見,遂於上周五經「院會」表決,順利「三讀」通過「國大職權行使法」。

但在當日下午,由偏「獨」團體──澄社、「核四」公投促進會、台灣智庫、民間司改會、全國教師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國會改造行動聯盟聯合組成的「誠信修憲監督聯盟」首先「發炮」,舉行名為「嚴厲譴責立院踐踏憲政法理」的緊急記者會,指責該「職權行使法」有兩個部份有明顯違反民主原則和背離「憲政法理」之處:其一是「修憲」通過門檻訂為四分之三;其二是廢票計入計票基數。然而,這個緊急記者會可能是通知倉促,也可能當天是「五.二0」,各家媒體的注意力都被相關的新聞及北京宣佈開放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具體措施的消息所吸引,而只有三、四家媒體出席,未有在社會上造成較大的影響。澄社社長洪裕宏只好將其發言稿提供給《台灣日報》,於昨日刊登出來,以圖擴大影響。

真正震撼台灣政壇的意見,是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的強烈抗議,並揚言要「罷免陳總統」。陳水扁既是要面對「大老」級前輩的壓力,也是出自於對林義雄個人的尊重,竟於前日指示要民進黨團提出「復議案」。不但是再次暴露了陳水扁的抗壓力甚差,立場搖擺;而且也坐實了民進黨當局是「一人施政」的批評,與該黨所標榜的「民主」、「進步」,已是漸行漸遠。

民進黨提出「復議案」的理由,是「職權行使法」規定,「修憲」複決門檻高達四分之三,並允許違背選前承諾改變投票立場的個別「任務型國代」的投票視為廢票,並計入投票總額。這就將會形成只要四分之一的少數「國代」投反對票,就將會否決四分之三多數「國代」的意愿,其一是形成少數否決多數的怪事,違反民主原則;其二是形成一票反對票等於是三票贊成票的價值,違反平等原則;其三是以四分之一的「國代」,就可否決由「立法院」四分之三多數通過的決議,違背「憲政法理」。

民進黨提出的上述理由,並非完全沒有道理。但問題是,既然民進黨在「立法院」初審「職權行使法」法案時,就已提出了上述的觀點,為何後來卻又違背初衷,同意國民黨提出的高門檻方案﹖而且,在「職權行使法」按高門檻方案「三讀」通過後,卻又當即反悔,提出「復議案」,推翻自己的承諾,這就更為坐實對民進黨「反覆多變」的指控。

其實,即使是「職權行使法」訂定了四分之三的「高門檻」,但由於主張「修憲」的民進黨和國民黨所佔「任務型國代」議席,已達百分之八十,跨過了四分之三的高門檻,民進黨是根本不用擔心「修憲案」無法通過複決關的。何況,民進黨和國民黨都已明確表態,明確支持「修憲」,並將分別祭出黨紀,立即開除違背黨意投票的黨籍「國代」,並由候補者依序遞補。也就是說,「高門檻」將並不妨礙「修憲案」的複決通過。而民進黨現在卻要求將「門檻」修改為二分之一,只能予人民進黨對是否能完全掌控黨籍「國代」的信心明顯不足的感覺。

但是,民進黨在「立法院」中所佔議席,不足以使「復議案」獲得通過,必須借助其他政黨的力量。反對「修憲」的親民黨、台聯黨、新黨及「無盟」,根本不可能附和民進黨的「復議案」。──盡管陳水扁為借助親民黨的力量來制衡國民黨,而與宋楚瑜達成了「十項共識」;也盡管台聯黨是民進黨的政治盟友。而主張「修憲」的國民黨,則為了要對自己在「立法院」「三讀」通過「職權行使法」時所作出的政治抉擇負責,也不可能像民進黨那樣隨時「變臉」。何況,國民黨也有意要讓民進黨「出糗」,根本不會義助民進黨一把。因此,「復議案」將會遭受封殺的命運,早已注定。其實,這對曾經贊成四分之三高門檻的民進黨本身來說,並沒有什麼損失,唯此已可向林義雄作出交代──非戰之罪,責不在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