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政院長」謝長廷前晚就三項兩岸經貿政策作出宣示之後,昨日「陸委會」主委吳釗燮等人就此進行後續解讀。綜合各人的談話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有關貨運包機及農產品銷陸等政策,台灣當局目前是分別「委請」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及外貿協會等單位,從中協助聯繫安排協商事宜,並未到「正式委托」階段。待對岸作出正面回應後,「政府」將會發出「委托書」,正式委請民間某一單位協助促成「政府協商」。
二、至於大陸人士赴台觀光事宜尚未具體委請民間機構處理,是因為此議題所牽涉到的事務較為複雜,不但牽涉到「陸委會」、「交通部」觀光局、民航局等,還牽涉到「內政部」境管局、「經濟部」等其他部會。由於台灣當局尚未明瞭對岸希望透過哪一個管道、何種模式推動大陸居民赴台觀光,故當局為此預留彈性空間,待對岸有所回應之後再擇定適當之民間團體。
三、有關台灣農產品銷陸的協商內容,將包括關稅、檢疫、通關等事項。有關貨運包機的協商內容,基本上可參照春節台商包機的模式。有關大陸居民赴台觀光的協商內容,則包括大陸人民身份查核、滯留遣返、旅行社合作規範、旅遊糾紛協調等涉及公權力的事項。
四、農產品輸陸議題協商,台灣當局之所以是委請外貿協會,而不是泛藍人士所主張的台灣省農會,是因為外貿協會具有丰富的專業經驗,對貿易事宜能展現充分的協商能力。當然,外貿協會是由「經濟部」管轄的外圍單位,具半官方色彩,且外貿協會董事長許志仁曾任職「總統府」第一局局長,深諳府內運作事務,也是台灣當局考量的重要因素。
由此看來,盡管貨運包機、台灣農產品輸陸、大陸居民赴台觀光等三項議題,都是屬於政治色彩甚低的事務性議題,可不涉「九二共識」的政治前提,應可不受任何政治干擾,較易達成;但從台灣當局相關官員前述的「後續解讀」談話內容看,卻仍是處處埋藏了「政治地雷」,如未能及時將之排除,仍將會是難有進展:
一、吳釗燮等人所說的,是待外貿協會等完成協助聯繫安排協商的委請之後,台灣當局將正式委請民間某一單位協助促成「政府協商」,這是否暗示如真的展開協商,仍將會由官方以適當名義進入談判團隊並主導整個協商進行?倘此,這究竟是有關係商春節包機協商的「澳門模式」的克隆或延擴,或根本上就是打著「民間協商」的旗號,販賣「政府與政府談判」的貨色?這是首先必須廓清的。
二、同樣,關於大陸居民赴台觀光議題,謝長廷並未提出授權的民間團體,而「交通部長」林陵三卻強調此議題一定要「政府與政府對談」,吳釗燮也聲稱「只要涉及政府公權力部分,政府相關單位必須參與協商過程」,這究竟是台灣當局要堅持「政府與政府對談」的「底線」,還是以「向天要價」來爭取「討價還價」主動權的協商技巧?
三、關於農產品輸陸議題,台灣當局沒有提出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出面商談,這是務實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卻又排除已有的台灣省農會、青果社等長期以來在農產品行銷物流方面具有丰富經驗的民間機構,而是物色了仍是屬於「經濟部」主管、且沒有農產品銷售經驗的半官方機構外貿協會,這除了是要彰顯台灣當局的「公權力」及「國家主體性」之外,是否還因為台灣省農會是在泛藍人士掌控之中,而作出的政治決定?
四、從種種跡象看,台灣當局有可能將會把貨運包機、農產品輸陸、大陸居民赴台觀光三項議題捆綁在一起協商,只要有其中一項未能達成共識,其它兩項已談妥的協議都不能簽署生效,亦即重演一九九五年初第三次「唐焦會談」「台包裹」式協商、簽署的一幕。倘此屬實,台灣當局是否要藉謝長廷的政策宣示,既能達到應付美國「促談壓力」之目的,又可在實質上守住「台灣國家主體性」的底線?
其實,台灣當局的三項兩岸財經政策宣示,還存在其他的一些疑點。比如,它並沒有回應大陸提出的台商包機節日化、常態化及貨運包機與客運包機同步協商的建議,而是專挑貨運包機議題。而眾所周知,目前大陸的貨運機隊仍在萌芽階段,無論是規模、實力,或是水準,都無法與台灣抗衡,再加上目前兩岸貨運貿易,是台灣大幅出超,且需要使用空運的,主要是運到大陸裝配的電子精密部件,故而台灣當局單挑貨運包機,盡管也在口頭上主張「雙向、對飛、不落地」,但實質上卻將會是「單向、單飛、不落地」。這樣,台灣方面就不但既可拿到「面子」,又可拿到「裡子」,而且還可藉此反將大陸一軍:倘大陸提出異議,就可將「拒談」的責任推卸給大陸方面。
另外,貨物是死的,不會講話,實施貨運包機可不用擔心「中共統戰宣傳」──倘是實現客運包機節日化、常態化,乘坐包機的台商可能會宣傳兩岸直航的好處。
看來,台灣當局此時作出三項兩岸經貿政策宣示,除了是出於本欄昨日所分析的幾個動機之外,也有很可能是要在連、宋「登陸」之後,利用手中所掌握的公權力,搶回對大陸事務的主導權,並削弱藍軍在年底縣市長選舉中強打「兩岸牌」的火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