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思維重新審視澳門以東大規模填海構想 以新思維重新審視澳門以東大規模填海構想

近期有關本澳土地資源緊缺及房地產過熱並導致低收入居民對經濟房屋需求甚殷的問題,成為熱門話題。因此,特首何厚鏵在啟程出訪巴西時,也遭媒體「攔截」追問此問題。何厚鏵則回答指出,本澳曾經歷過多年的經濟低迷,在很多主、客觀因素的影響之下,近年經濟急速發展,有時候甚至出現稍為過熱的情況。但由於本澳土地有限,社會各界都相當關注,故土地資源和房地產政策在未來一段時間內都必定是爭議性的問題,作為政府必須要面對及研究改善。政府的立場是,希望能保持政策延續的穩定性,讓政府有能力去駕馭,不致出現地價過高及經濟過熱的現象。但政府也不排除會因應澳門未來發展模式,而有新思維和新模式,逐步打破及超越過去的部份做法,以回應社會各方面的要求。何厚鏵強調,在更符合本澳社會將來的訴求及發展和保持整體經濟發展一定穩定性的前提下,政府將不斷進行研究,考慮採取其他方式。最重要的是保証公平公正,有法律依據,並在符合澳門將來整體發展定位的前提下,能夠顧及社會各方面的需要。特別是有困難的市民在置業上,能有更多機會和資源,致力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合理的居住環境。

從何特首這番話中,我們可以發現,經過一段時間的冷靜思考和調查研究之下,澳門特區政府不但是悄悄地調適了較早前所宣示的對房地產市場不作行政干預的政策,而且還將會以新思維來推出一些新模式,以防制樓價過高及經濟過熱的問題。看來,何厚鏵對此已是胸有成竹,至少也是有了初步的想法,打算對房地產市場及土地供應事宜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甚至是在特區成立後,繼賭牌開放的又一項重大改革措施。當然,將會是以保持現有政策的延續性和穩定性為前提。這是穩定與改革的有機結合,需要有高度的政治智慧,方可達成。

那麼,何厚鏵所指的「新思維」、「新模式」是什麼?未見有所披露。這有可能是尚未思考成熟,不便提前透露;也有可能只是特首個人或少數相關人士的構想,尚未經行政會「背書」;亦有可能是鑑於立法會選舉在即,在此敏感時刻提出任何新決策,都將會成為參選人士大肆批評的目標,而不如留待選舉結束之後再作宣佈。

不過,這並不妨礙我們分析揣測,或出謀獻策一番。既然是「新思維」及「新模式」,肯定是與現行的一些做法有所不同,實際上何厚鏵就表示將會「逐步打破及超越過去的一些做法」。也就是說,借用內地流行的一句話,將會是「膽子要再大一些,點子要再新一些,步子要再快一些」,或是「不斷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局面,各項工作要有新舉措」。

現在所謂「地產過熱」及經濟房屋供應不足的問題,焦點是在於土地儲備幾乎耗盡,政府已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難以拿出適當的地段來拍賣或批給發展商興建經濟房屋。尤其是各地投資者均看好澳門博彩業發展前景,並將會惠及房地產業,因而隨時準備調度大量資金入市的情況下,這些投資者必會「欺負」特區政府手中缺地,倘特區政府擠出一、兩幅地皮進行拍賣,必定會將地價哄高,而政府卻又無法以大量供應來實施壓抑地價政策。因此,現在催促政府公開拍賣土地,如果不是真的渴求土地以作投資發展的話,那就很可能含有迫使特區政府「竭澤而漁」、「殺雞取卵」的企圖心。

目前澳門特區挖掘新的土地資源方面能「可操之於我」的,應是藉舊區改建來提高土地使用率。這方面,特區政府已有初步構思,並已成為何厚鏵在競選連任特首時的莊嚴承諾,相信在其任期結束前,必會付諸實施。然而,除了地權單純、業權簡單的祐漢新村之外,其餘的位於私家地段的舊區,在拆遷過程中必然會遇到頗複雜的補償問題,涉及面甚大,難度較高。加上實施舊區重建的地段上,原本就住有眾多居民,故舊區重建後所能提供的居民新安置空間,也不會太多。

在澳門特區本身可供開發土地短缺之下,要為澳門未來發展提供大量土地,已不能再寄望於「可操之於我」部份,而是必須向外發展,求得澳門以外的合作和支持。為此,許多人都將眼光放在橫琴島上。本來,這不失是一個很好的「向鄰居借地」方式,但遺憾的是,珠海市以至廣東省方面似有其自己的利益考慮,澳門難以打開這扇「合作之門」。尤其是最近廣東省將橫琴置於「泛珠三角」九個省區與香港、澳門合作發展的架構之中,更加大了澳門合作開發橫琴的複雜性。除非是中央政府力排眾議,說服珠海市和廣東省?但在目前內地各地方自主意識大幅增強的情況下,中央也須顧及廣東和珠海的感受及利益。因此,合作發展橫琴之夢可以繼續做,但更須抱有「美夢難圓」的心理準備。

其實,「向外要土地」的路子並非全部斷絕。當年由澳門新域城市規劃暨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崔世平與清華大學城市規劃研究院院長趙炳時總策劃,有清華大學、香港大學、北京師范大學、澳門大學等單位合作編撰的《二十一世紀澳門城市規劃綱要研究專題報告》,提出在澳門以東海域及(乙水)仔以北海面大面積填海的設想,就可為澳門特區增加近十平方公里,亦即比現時澳門半島面積還要大的土地資源,足可供澳門特區利用發展數十年。

實施這個規劃,具有許多便利之處:一、上述海域在行政區域上雖是屬於珠海市管轄,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規定,大型填海發展的審批權是掌握在中央政府的手中,故不存在類似合作開發橫琴的討價還價問題。二、可動用澳門回歸時中央政府移交給澳門特區政府的近百億元土地基金作填海工程費用,由此而產生的土地價值,當會是這筆土地基金的十倍、八倍。這總比將之存進金融機構生息,積極得多,尤其是在利率奇低之時。

因此,現在是到了依特首何厚鏵「新思維」、「新模式」思路,重新審視《二十一世紀澳門城市規劃綱要研究專題報告》所含的填海造地規劃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