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二0」,陳水扁實施「公投綁大選」,但因民進黨當局提出的兩項「和平公投」議題跨不過「門檻」而遭否決之後,本欄就根據從民進黨內部所獲資訊研判指出,陳水扁必將會推動修訂「公投法」,降低兩道「公投門檻」。其中,本欄去年五月二十八日就分析指出,鑑於「公投入憲」,這又給修訂「公投法」製造了藉口,至少是要將「修憲」的職能寫進「公投法」。其實,陳水扁在「三.二0」之後,並未對號稱為「台灣第一次,世界都在看」的「和平公投」未獲通過而承認失敗,而是歸咎於「門檻過高」──投票贊成兩項「公投」議題的選民,多於投票給他陳水扁本人的選民,卻只因為投「公投票」的選民未有跨過選民總數百分之五十的「門檻」,而致「功虧一簣」。如果第一道「門檻」稍為降低,即使是降低到百分之四十五,陳水扁就已是「總統」、「公投」雙得勝。因此,民進黨當局在「三.二0」之後就有了修改「公投法」,將第一道「門檻」降低至百分之四十五的想法。如今就大可乘搭配合「公投入憲」而必須配套修訂「公投法」的便車,將這道「私貨」也塞進「公投法」了。
果然,在剛好整整一年之後,昨日召開的「行政院」例行院會,就通過了「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大幅降低了公民投票的兩道「門檻」,而且降幅比一年前筆者在民進黨內得知的資訊還要大得多。──其中「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由現行的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數千分之五以上,大幅降低為萬分之三以上;公投連署「門檻」,也由現行的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人數百分之五以上,調降為百分之一點五以上;公投通過的「門檻」,除了「憲法修正案」和「國土變更案」的複決,仍然維持現行的須有過半數投票人同意的高「門檻」之外,一般性公投案更是急降到僅需達投票權人數的四分之一同意,就算通過。
更令人觸目的是,「行政院會」通過的「公投法」修正草案,竟將公投的發動權,由現行的由「立法院」行使,修改為「行政機關經立法機關同意後提出」,向行政機關賦予公投發動權。另外,更是將公投主管機關,由現行的「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修正為「中央選舉委員會」,並刪去規範「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的第五章全部條文,亦即向其判處「死刑」。另外,「行政院」版「公投法」修正草案在第二條還增列「領土變更案」的複決,納入「公投法」。
以上幾項增刪條文內容,正是前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立法院」三讀表決「公民投票法」提案時,藍、綠兩陣營攻防戰的重點內容。當時,藍軍憑藉其議席過半優勢,使由中國國民黨和親民黨黨團提交的、不含對「領土變更案」複決,禁限「行政院」公投發動權等內容的「公投法」提案獲得通過,從而使蔡同榮等「台獨」分子提交的「公投法」提案成為廢案。正因為是藍軍版「公投法案」不利於民進黨當局利用「公投」手段來進行「台獨」分裂活動,民進黨當局才暴跳如雷,氣急敗壞,又是由「行政院」提交「複議案」,又是要提出「釋憲」。在一系列反撲行動均告失敗後,陳水扁又利用「公投法」第十七條「防禦性公投」不必需「立法院」發動的「巧門」,徑自由行政機關發動「防禦性公投」,並決定「公投綁大選」。
因此可以說,昨日「行政院會」通過的「公投法」修正草案,將蔡同榮版的「公投法案」中的重要內容,及去年「立法院」表決「公投法案」時,綠營對「公投」的重要主張收納進去。這可說是民進黨當局的一項重大反攻倒算及復辟行為。當然,由於目前藍軍在「立法院」中仍佔過半優勢,只要藍軍「立委」能夠團結一致,抵禦民進黨當局的利誘威逼,並在黨團協商中站穩立場,或在「院會」表決時甲級動員,全員出動,必定能粉碎民進黨當局的反攻倒算復辟行動。
值得注意的是,謝長廷在剛接任「行政院長」時曾表示,在他的任期內,將不會向「立法院」提交爭議性強的法案。但話音剛落,他卻要將充滿爭議性的「公投法」修正案提送「立法院」,不啻是自打咀巴,嚴重損害他還可算是較為務實、持平的形象,也將使他提出的「和解共生」施政理念自我破功。不過,從種種弔象看,他極有可能是逼不得已、代人受過。因為這項「公投法」修正案,是在游錫(方方土)「行政院長」任內擬制的,而且還是陳水扁親自交辦的「死命令」任務。身為「總統府執行長」的謝長廷,不得不為之。這對一心要走「中間路線」,爭取在二00八年「總統」選舉中盡量吸收多些中間選票的謝長廷來說,不能不算是一次重大挫折。
實際上,正如前述,由於這項「公投法」修正草案充滿了對藍軍的「反攻倒算」意味,故相信在提送「立法院」後,必然會引發激烈爭議。而且,爭議所在,還不僅僅止是這個法案對已通過的藍軍法案進行「反攻倒算」的政治性質,而且在立法技術上,亦即是在立法意圖及法學原理方面,也是違背「直接民權」原理及國際慣例的。比如,按照「直接民權」原理,行政機關無權發動「公投」,因為通常是人民對政府施政不滿,才會提出「公投」。若修法讓「行政院」擁有「公投」發動權,那就等於是小偷監管賊仔,荒唐至極。又如,大幅降低「公投門檻」,就將嚴重損毀「公投」的嚴肅性,使到「公投」這最後一道民權防線崩潰,很容易讓一些政客利用民粹來達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及讓政客可以隨時隨意發動公投,造成政局混亂、民眾政治對立嚴重。
而且,民進黨當局這次要對「公投法」進行修訂,也暴露了其心胸狹隘、不夠光明正大的政客咀臉。這就正如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日所言,民進黨掌握不了「立法院」,就修法取消「國會公投發動權」;「防禦性公投」投不過,就降低「公投門檻」;「行政院」控制不了「公投審議委員會」,就不但是一直拖延其成立,而且還乾脆提案要將之廢掉。這又哪有絲毫陳水扁所自吹自擂的「民主」、「法治」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