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厚鏵在競選活動開展前打了一劑預防針 何厚鏵在競選活動開展前打了一劑預防針

特首何厚鏵前晚在向澳門紅十字會成立八十五周年會慶暨表彰大會致辭時,有一段話頗有意思:政府在制定政策時不能厚此薄彼,要兼顧不同集體和個體的真正需求;在執行政策時要聽取多數人的意見,並留意少數人的聲音;在完善政策時要重視有所訴求的市民,同時也不能忽視沉默寡言的市民。只有這樣,政府的工作才能真正體現市民的意愿,結合社會實際的發展需求。

本來,在任何社會制度下、在任何地方,要做一個好的行政首長,就都應有此「兼聽則明」、兼顧各方不同利益的思想作風和工作方法。這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領導藝術。但在立法會選舉期間強調這樣的道理,則有其更為豐富的內涵及更為深刻的現實意義。

實際上,世界各地的選舉制度,都安排了一個「競選宣傳」的重要環節。而這個環節,是讓候選人及其支持者〔包括助選員〕,在短暫的時間內使出渾身解數,運用一切可能的手段與方法,將自己的政治見解、人格及其價值,迅速而有效的推銷給他的選民,增加選民對他的認識和了解,進而爭取選民的支持,以達到當選的目的。日本憲法學者美濃部達吉將競選活動解釋為:「在選舉過程中,以利於特定人當選為直接目的,對於選民之交涉所為之連續行為」。根據這個解釋,我們可以看出,競選活動是一種接受的、連結的意思和手段行為。各位候選人為了提高自己的認受性及吸聚力,爭取更多選民將手中一票投給自己,必然會將自己打扮成「理念正確」之士。因此,在競選策略設計上,除了是採用抬高自己的行銷策略、打擊競選對手的負面選舉策略之外,使用得最多的,還是發表公共政策意見,包括推銷自己的政治及公共服務理念,批評政府的政策缺失,代表某一特定階層選民提出政策訴求等。由此,在民意代表選舉的競選宣傳期內,政府就將會成為候選人的「眾矢之的」,而候選人也必然會針對自己的特點及階層出身,提出被認為可以代表所鎖定的拉票對象選民階層的利益訴求,濫開「選舉支票」。

因此,我們就可以想象得到,在澳門特區第三層立法會選舉進入競選宣傳期之後,代表各種不同利益的參選團體,必會充分利用競選宣傳期這個「興論訴求假期」,猛烈批評政府的施政缺失,並提出各種政策訴求。實際上,即使是目前尚未進入競選宣傳期,甚至是還有大部份參選團體仍未前往行政暨公職局辦理提名手續,就已有不少現職議員及準備參選的人士,充分利用其參選平台──其所代表的團體,對政府的公共行政提出批評意見,甚至於要以遊行示威的較為激烈方式作表達。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特首何厚鏵前晚透過澳門紅十字會會慶的平台,作了「提前表態」:特區政府對於群眾的聲音,是「兼聽則明」、全面兼顧;不是話說得「大聲」,或是借助立法會選舉競選活動的神聖論壇「發聲」,特區政府就將會「優先接納」以至「全盤接受」。而且,特區政府除了是注意傾聽有資格、有能力發聲的「強勢人物」所提出的政策需求之外,更關切到沒有機會、欠缺條件道出心聲的社會弱勢市民的「沉默聲音」。

因此可以說,何特首前晚的「間接表態」,是相當及時的,也是很有必要的。實際上,無論是在民意代表選舉期間,還是在日常的施政、行政的過程中,政府都必須有效地傾聽市民各種不同的意見,正確處理各種利益關係。所謂有效傾聽意見,就是好話壞話都要聽,力圖避免「偏聽則暗」。而且不但要傾聽強勢輿論的公開要求,更須注意觀察弱勢群體的「無聲訴求」。有時,沉默寡言者所代表的利益訴求,可能才是促進社會協調和諧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因素,向其施予幫助就具有「雪中送碳」之效,有利於消除社會不穩因素。而強勢團體公開施加輿論壓力所要求的利益訴求,可能只不過是將起到「錦上添花」的作用而已。如果只是滿足「聲大夾惡」者而忽略沉默寡言者,就將可能會形成更大的貧富懸殊,使其尼系數進一步惡化。

利益是一種客觀的歷史現象,利益也是一個十分龐雜的體系。例如,按共性與個性的關係來劃分,有個別利益、特殊利益、共同利益、一般利益;按實現範圍來劃分,有局部利益、整體利益;按主體差別來劃分,有個人利益、團隊利益、社會整體利益;按實現時間來劃分,有長遠利益、眼前利益;按實現的重要程度來劃分,有根本利益、普通利益、主要利益、次要利益;按實現與否來劃分,有將來利益、既得利益;按實現過程來劃分,有生產利益、分配利益、交換利益、消費利益;按客觀內容來劃分,有物質利益、精神利益、經濟利益和政治文化利益等;按社會所擁有的滿足人們利益需要的能力來劃分,有現實利益、理想利益、可能利益、虛幻利益;按與主體聯繫來劃分,有直接利益和間接利益;按獲得方式來劃分,有正當利益、非正當利益;等等。因此,作為代表全體「澳人」來治澳的特區政府,必須統籌兼顧各種利益關係,尤其是要正確處理局部利益與全面利益的關係,正確處理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係,正確處理少數人利益與大多數人利益的關係,正確處理正當利益與非正當利益的關係。既不能「談利益色變」,又不能顧此失彼。而何厚鏵前晚的那番話,就是針對此打了一劑「預防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