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上藐視戰術上重視美國財政部的指控 戰略上藐視戰術上重視美國財政部的指控

澳門特區政府針對「匯業銀行事件」,繼續進行「危機處理」。其一,是特首何厚鏵親自出面,呼籲市民及有關存戶對本澳金融體系保持信心,勿因傳言而使金融體系受到衝擊。何厚鏵還針對美國財政部對澳門匯業銀行的「指控」指出,如此嚴重的指控,必須有事實依據,在未有確實証據之前,不應妄下結論。其二,是特首何厚鏵根據現行《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委任大西洋銀行蘇鈺龍和澳門金融管理局李展程參與匯業銀行的管理。

這兩項措施,迅速地發揮了「停損控制」的作用。一方面,特首何厚鏵委任兩名代表參與匯業銀行管理,展示特區政府對澳門金融體系的穩定,也是對「匯業銀行事件」的「危機處理」,是高度負責任的。以「鏵哥」的個人威望、信用及能力,當能妥善處理好該事件及其對澳門金融體系的衝擊。當然,政府代表參與匯業銀行管理,也將能堵塞住美國財政部可能所謂「毀滅、轉移証據」的進一步指控。另一方面,何厚鏵關於「有關指控與該銀行本身的營運狀況,尤其是資金安全方面完全不掛鉤」,也令廣大市民和匯業存戶清除疑慮,明白到即使是匯業受到美國財政部指控及接受澳門金融管理局調查,也不會影響該銀行的正常業務。即使是匯業銀行因存放結構逾比,應付「擠提」有困難,特區政府和兄弟銀行也不會「見死不救」,以免影響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在經特區政府兩項「危機處理」措施之後,再加上匯業銀行本身的因應措施也大致上得當,甚至還於昨日假期破例開放一家分行供存戶支取存款,展示了該銀行的自信心,終使擠提現象得以和緩下來,據說還開始有存款回流。

可以說,這一澳門回歸五年多以來最大的考驗和挑戰,已初步安然渡過。「滄海橫流,方顯出英雄本色」。事實已經証明,何厚鏵不但在平順時期凸顯了其較高的管治能力,而且在面臨「危機」時也能處變不驚,「亂云飛渡仍從容」,沉著、冷靜、理智地進行「危機處理」:既堅持原則立場,又留有迴旋餘地;既堅決反擊美國未有提出証據的指控,又沒有盲目偏幫尚待金融管理局專責小組調查的匯業銀行。使他自己和整個澳門特區都能站在「進可攻,退可守」的戰略制高點,無論是調查結果如何,都維護了澳門特區的尊嚴和澳門金融體系的穩定。當然,如果再「上綱上線」,也是維護了中國的主權尊嚴。

但不管如何,澳門 金融管理局專責小組的調查工作,都應實事求是,認真審慎,不要被美國財政局的指控嚇倒,也不要感情用事,掩蓋匯業銀行倘有的失誤。總之,不要「主題先行」,而應當是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有碗話碗,有碟話碟。只有持憑這樣認真客觀的態度,才能有力、有理、有利、有節地還擊美國財政部未提出証據的指控。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看待美國財政部未提出証據的指控?何厚鏵的談話內容已說出了澳門居民的心聲:拒絕接受,表達遺憾。但是,我們固然是應當在戰略上藐視美國財政部的指控,但在戰術上也必須重視之,不可有任何疏忽大意。也就是說,必須全方位地做足準備功夫,隨時應對美國財政部已提出的指控及日後倘有的「跟進」行為。

我們之所以要在戰略上藐視美國人的指控,最關鍵的,就是正如何厚鏵所言,這是未有列舉事實証據的指控。因而這是極不負責任的,而且還是可以被視為帶有誹謗性質的「指控」。如果美國財政部拿不出真憑實據來,匯業銀行完全有權打一場國際官司,向美國法院控告財政部。但這必須是在澳門金融管理局專責小組提交調查報告並証實美國財政部的指控全非屬實之後。

當然,按照「誰主張,誰舉証」的法律和司法原則,匯業銀行和澳門特區政府也有權要求美國財政部就其指控列舉証據。倘若無法舉証,就更証明美國財政部是在賊喊捉賊,無端陷害。就如當年美國中央情報局誣說中國「銀河號」貨輪載有禁運物資並強要登船檢查,但卻一無所獲,及美國政府強說伊拉克儲存大量強殺物力武器,攻伊後卻偏查不獲,以致在全世界人民面前丟盡面子一樣。

不過,也不排除美國財政部目前只作指控、未列証據的做法,是施用「引君入瓮」的戰術。因為有關對匯業銀行所指控的「五宗罪」,其偵查手法與「銀河號」及「伊武」等帶有「戰爭」性質的偵查手段有著性質上的不同,這是屬於「經濟」層面的偵查。而這類經濟範疇的偵查,美國中情局或海關、財政部往往還是有那麼「兩刷子」的。如對一些國家和地區違反「三0一條款」的調查及指控,甚至對澳門紡識品「潛水貨」的指控等,縱使是曾有「失手」,也未必是百分之百。因此,對有關匯業銀行「五宗罪」的指控,仍須冷靜、認真、審慎地調查。能夠証實美國財政部是亂指控,固然是好,當可還匯業銀行一個清白,並再次向世人揭露美國霸權主義、單邊主權的醜惡面目。但倘在不同程度上印証了美國財政部的某些指控,也應實事求事,出以公心,根據中國或「中國澳門」有份參與的相關國際公約及澳門的相關法律,予以嚴肅處理,以維護澳門特區的法治形象。

由於「匯業銀行事件」,已不單止是澳門匯業銀行本身的事情,也不單止是澳門特區的事情,而是具有國際雙邊關係及國際公約的層次,而按「澳門基本法」規定,與澳門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應由中國外交部全權處理。因此,澳門特區有關應對美國財政部「指控」的交涉活動,應由中央政府出面交涉,或是在中央政府授權及指導下進行處理。但由於這涉及到具體的外交、國際法律條款、美國司法制度、打擊跨境犯罪活動……等方面的極專業知識,並非澳門特區可以承擔得起,再加上須配合中國政府在」朝核六方會談」的立場及談判策略,以至中美關係的大局決策,因而由中央政府出面並協助澳門特區處理,還是最為穩妥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