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又出訪了。本來,他的如意算盤是,在外訪中美洲「友邦」過境美國時,讓美國官方幫忙安排,在某個場合與也正在美國訪問的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不期而遇」,既可實現他得以撈取政治資本的「胡扁會」,又使他的「國際政治活動最高潮」能定位在美國國土之上。但這只不過是痴人說夢而已。不要說是剛主導了《反分裂國家法》立法工作的胡錦濤,在陳水扁仍未回到「一中」原則立場及承認「九二共識」之前,根本不可能與他有任何形式、在任何場合的會面,即使是暗中仍在利用台灣來牽制中國大陸的美國當局,也不可能背離其「一個中國」政策及三個「中美聯合公報」精神,在自己的國土上安排這樣的「巧合偶遇」。相反,美國人還要將陳水扁「過境」的時間,推後安排在胡錦濤已結束出席聯合國成立六十周年世界領袖峰會之後,使到胡錦濤、陳水扁兩人連同一時間在美國國土內的情況也不會發生。至此,陳水扁要在美國實現「胡扁會」、藉以欺騙世人的意圖,已是徹底破產。
更令陳水扁難堪的是,美國政府鑑於陳水扁上次〔二00三年十一月〕「過境」美國時,不遵守諾言,在紐約大搖大擺地招搖過市,還公開發表「公投制憲」說話的劣績,今次決定收緊對他「過境」的活動空間,強烈要求他必須依照「私人行程性質」,不能有公開活動,更不能讓記者追採訪、搶鏡頭。因此,陳水扁過境邁阿密和舊金山的行程,將會是沉悶至極的行程,令到喜歡出風頭,只要有一天未見報未上鏡就渾身不舒服的陳水扁,很不自在。
不過,陳水扁仍將會有一個「風光」的機會,就是美國國會「人權連線」主席藍托斯將親赴邁阿密,向陳水扁頒發「國際人權獎」。但是,美方仍然規定在「頒獎」時,記者只能待在現場,待事後才可予以報導,亦即不能搞現場連線即時轉播。在台灣地區有八家電視台是每日二十四小時不停滾動播放新聞的「新聞台」的情況下,作為陳水扁「國事活動」,而且還是接受「國際獎項」的該項活動,竟然不能進行即時現場轉播,這對整日計算著新聞版面或鏡頭是否體現他「全島第一」的「尊崇地位」的陳水扁來說,當然是如同冷水澆頭,不知又要拿什麼人來開涮?
實際上,據說前一段時間陳水扁連連斥責謝長廷,甚至顯得很不公平──去年同樣是桃園缺水,而且還長達十七天,陳水扁卻對當時的「行政院長」游錫(方方土)呵護有加,表示這是天災,亦即游錫(方方土)不必為之負責任;而今年桃園缺水只不過是幾天時間,陳水扁卻是對謝長廷發飆,甚至還呵斥:「做不好就換人來做」──除了確是謝長廷的行政領導效率出了問題之外,恐怕更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於這段時間謝長廷的「出鏡率」遠高於陳水扁。──原來,面對大部份民眾埋怨和批評台灣當局政績不彰,「新聞局」攝制了幾幀廣告供各家電視台播出。這幾幀電視廣告都是由謝長廷親自出面,推銷台灣當局的「政績」。由於這幾幀電視廣告是在各家電視台密集地播出,因而就形成了每日每時都目睹謝長廷、遍尋不見陳水扁的效果。陳水扁眼看著謝長廷搶了自己的風頭,又豈會有不趁機壓遏一下謝長廷的「氣焰」之理?
回頭說到陳水扁十分重視的這個「人權獎」,其實只不過是由美國國會的一個次級團體「人權連線」所設立的,並不是國會設立的正式獎項,這就好像是民進黨在「立法院」黨團內的任何一個次團如「正義連線」、「新潮流系」等,向外賓頒授的什麼「友好狀」一樣的貨色,根本就是廢紙一張,不具公權價值。而且,正如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蘇起所指,要頒獎給陳水扁的美國國會「人權連線」,其成員大多與另一次團「台灣連線」的成員相重況,而由藍托斯議員所主導成立的這個次團,與台灣的關係本來就不錯。因此,就使這張「廢紙」連一張通常用來印製獎狀的道林紙的價值都不如,而是一張「再生紙」而已。還虧得陳水扁樂顛顛地聲稱這是美國國會的「最崇高的獎項」,「象徵了台美關係的穩定發展」!
其實,這個「人權獎」也只不過是陳水扁與藍托斯的「平等交換物品」而已。去年藍托斯夫婦訪問台灣時,陳水扁曾向其頒授了一個勛章,連其夫人也順帶拿到了一個「獎項」。如今,藍托斯只不過是「投我以桃,報之以李」而已。何況,蘇起還揭露,藍托斯的女婿是在一家幫台灣游說的公關公司工作,而陳水扁花了很多錢對美國作公關,光是「外交部」就僱用了十二家公關公司對美游說,普通的公關公司收費五萬美元,但幫台灣游說則收費一百五十萬美元。藍托斯女婿工作的公關公司就是為台灣在美國游說的多家公關公司之一,陳水扁找上這家公關公司後藍托斯的女婿再找藍托斯給陳水扁一個「人權獎」,這等於是買來的「人權獎」。
更令人感到淺薄可笑的是,在爆發高捷泰勞暴動事件,以及虐待外勞事件事件之際,陳水扁居然還要接受「人權獎章」,這無疑是一大諷刺。如果再往前追溯,七名大陸女子在台灣海峽被推下海,台灣執法人員槍擊大陸漁民,檢察官搜索《中時晚報》,「高檢署」搜索《一週刊》,陳水扁控告《中國時報》…等,都是侵犯人權的行為,是應當受到國際社會譴責的。陳水扁還好老臉地去乞買什麼「人權獎」呢?
當然,陳水扁乞買「人權獎」樂此不疲,買完一個又一個〔前年十一月過境美國時由軍火商代表「國際人權聯盟」向他頒授了一個「國際人權獎」〕,是有其政治目標。就是藉著「人權立國」的旗號,配合向聯合國秘書處提交對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國會批准書」,而為「重返聯合國」活動「加碼」,以圖圓其「完整、正常國家夢」。但這一切,都將會是徒勞無效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