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開議後首份法案凸顯雙反形勢嚴峻 立法會開議後首份法案凸顯雙反形勢嚴峻

澳門特區行政會昨日審議通過了《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及《預防及遏止恐怖主義犯罪》兩份法律草案,將提交立法會討論及通過。行政會發言人唐志堅在介紹有關反洗錢法案時指出,本澳在多年前訂定的金融體制法律制度、有組織犯罪法、不法資產轉換的預防措施等法律和法令,對防止清洗黑錢起重要作用,為了加強預防和遏止清洗黑錢活動,並配合聯合國相關公約,特別是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作出有關打擊清洗黑錢活動的四十項建議,必須建立一套與國際合作共同分擔責任的法律制度。但由於剛剛發生了「匯業銀行事件」,因而不少人都在認同唐志堅所述的立法主旨的同時,卻又認為,反洗錢法案的出台,顯然是「匯業銀行事件」的產物,這個事件加快了反洗錢法案的立法進度。如果不是發生了「匯業銀行事件」,可能反洗錢法案還須深雕細琢,拖磨好一段時間,才會進入立法程序。因此,從這一角度而言,「匯業銀行事件」是壞事變好事,促使澳門特區加快反洗錢立法的進度,以填補在這方面的法律空白。

正如唐志堅昨日所言,也如本欄日前的分析,澳門特區以往雖然已制訂了一些反洗錢方面的文件,但那只是主管機構發出的行政指引,並不屬於法律的範疇,尤其是因行政指引無權限制人身自由,更不具威懾力。至於已制訂的金融體制法律制度、有組織犯罪法、不法資產轉換的預防措施等法律或法令,雖然是具有定罪和量刑的標準,但卻並非是防制洗錢的專門及完整的法律,在運用上存在困難,甚至可能會發生不適從現象。因此,制訂專門、系統、完整的反洗錢法律,已是刻不容緩,尤其是在發生了「匯業銀行事件」之後。而行政會昨日審議《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法案,則較好地因應了這一社會需求,而且很有可能會成為新一屆立法會成立並開議後,特區政府向其提交的第一份法案。因此,也足可見特區政府對反洗錢鬥爭的重視。

恐怖活動與洗黑錢活動雖然是兩個不同概念,但往往兩者之間存在一定的關連。恐怖活動的經費,有相當部分是依靠洗黑錢而籌集;而洗黑錢活動的暴利性質,往往又將誘發恐怖活動。因此,行政會昨日在審議《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法案的同時,也一併審議《預防及遏止恐怖主義犯罪》法案。這份「反恐怖活動」法案,既是對「有組織犯罪法」的補充,又是在「有組織犯罪法」基礎上的提升。蓋恐怖主義犯罪多是有組織犯罪,因而可說是有組織犯罪這個大概念中的一個小概念;但恐怖犯罪卻又是比普通刑事犯罪的有組織犯罪的性質要嚴重得多,並受到國際社會更多的關注。因此,這兩個法案的一並立法,也是適當的做法。

澳門開放賭權後,與國際社會的交往更為頻繁、複雜,必會滋生手段更為高超的洗黑錢犯罪活動,而且往往還將會具有跨境性質。 亦即世界各地的有組織犯罪集團,將會利用澳門賭場進行清洗黑錢活動。與此同時,由於在國際反恐鬥爭中,美國政府起到重要作用,而且對反恐鬥爭有「擴大化」的弔象,這就使到美國成為恐怖主義集團打擊報復的主要對象。澳門賭權開放引進了兩家美國賭商,而其中一家「永利」的老闆史提芬.永利,據說當年與中央情報局局長老布殊是老朋友,當老布殊參選美國總統時,永利除積極輔選外,還給予了金錢資助,成了老布殊的大金主。而老布殊的兒子小布殊在當選為美國總統後,成了打擊恐怖集團的急先鋒,先後攻打阿富汗阿蓋達集團,及出兵伊拉克活捉了薩達姆,這就使到小布殊必然會成為恐怖集團報復的對象。曾經資助過老布殊的永利所投資興建的賭場,也必會被恐怖集團「鎖定」。因此,在永利渡假村賭場即將落成之際,制訂「反恐怖法案」,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十分及時的。

當然,「反恐怖法案」所規範制約的,已並不單止是與布殊家族有仇的恐怖集團,而是包括所有的恐怖集團。尤其是澳門賭權開放,引進了美資賭商,也必然會引進來自世界各地的賭客,這些國際賭客中,必然會有恐佈集團所針對的對象。因此,即使是沒有永利──布殊家族的因素存在,也需要時刻防範和打擊恐怖活動。這就是開放賭權為澳門社會經濟建設帶來很大好處的同時,也將會帶來新弊端。這正因應了鄧小平對改革開放效應的評價:打開窗戶,既引進新鮮空氣,也飛進了蒼蠅。不能因為有蒼蠅,就重新關閉窗戶,雖一的辦法,就是潔滅蒼蠅。而澳門特區「消滅蒼蠅」的「武器」,就是《預防及遏止恐佈主義犯罪》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