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近幾個月來某些「異見人士」藉「土地變更用途」、東亞運、法院賣錯樓……等問題,對特區政府實施「抹黑」戰術,而特區政府自上〔特首何厚鏵本人〕至下〔負有「政府化妝師」職責的新聞局及各當事單位〕,都因第三屆特區立法會選舉,擔心會形成為候選人提供「箭靶」的反效果,而有所顧忌,未有及時採取危機處理措施,而致使「抹黑」手法所產生的損害特區政府以至特首何厚鏵本人的形象及管治威信的負面效應,迅速、持久地發酵擴大,因而使到何厚鏵在二零零六年施政報告記者會及立法會議員答問大會上,一被提及到所謂「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等問題時,情緒就較為激動,並不諱言他「已忍了很久」,及以較高較急的語調解釋事件的來龍去脈,強調批地過程合法合理,並無圖利任何人。何厚鏵還坦言,特區政府當時未有採取一些適當的行動來反擊某些謠言,「現在事後看來,我們在這方面是犯了錯誤。」對於何厚鏵這種有異於往常的既躁又悔表現,有媒體大標題曰「特首發火」,也有議員在接受記者訪問時指其「心中有氣」。
何厚鏵對自己和特區政府團隊「不採取一些適當的行動」有所懊悔,可以理解,也應當如此。否則,明知有失誤而採駝鳥態度,以至還自我感覺良好,看不到自己的失誤,甚至還以為這種「不採取適當的行動」是正確的做法,那才是危險的事情。實際上,連何厚鏵自己也明確意識到,未來幾年澳門社會的泛政治化現象將會日趨明顯,兩種力量在市民中爭奪市場,「政治上的鬥爭,會是寸土必爭、寸土不讓的」。甚至有人不顧「澳門基本法」的相關規定,提出在二00九年實現「雙普選」的「不切實際」的訴求〔按:「澳門基本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立法會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就為委任議員的繼續存在提供了法律依據〕。因此,對於社會政治生態所發生的變化,不能再以前幾年可能是行之有效的以忍讓來動之以情、不回應換取「冷凍」效果的方法來對待之,而必須象中央政府對外宣傳所採取的主動發動「心理戰」、「輿論戰」、「法律戰」戰術,及香港特區政府設立「心戰室」的做法那樣,事前進行預防式宣導,事發時及早進行危機處理。否則,就將會使某些人「削弱特首管治權威」、「削弱政府管治權威」的圖謀得逞。
實際上,正如本欄連續兩日所指出的那樣,這幾個月來,某些人就是窺中了並利用何厚鏵這種「求穩怕亂」的「以不變應萬變」的思維和做法,肆無忌憚地歪曲事實,斷章取義,上綱上線,甚至還製造出「後何厚鏵現象」和「落雨收柴」之類的政治課題。這個教訓,頗為深刻。有時容忍並不等於是寬宏,相反卻是對執行「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的特區政府的管治權威的損害。對此,何厚鏵已有所覺察,坦承「我們在這方面是犯了錯誤」。何厚鏵以「嚴於律己」的態度,以「犯了錯誤」來自責,可以理解,但是否這就等於是「犯了錯誤」,則有探討空間。我們所感覺的,「嚴於律己」,是應有的態度;但「矯枉過正」,則不可取。因為這幾個月來的情況,尚不至於嚴重到「犯了錯誤」的地步,而只能是定位於「有所失誤」之上。
不管是「犯了錯誤」也好,還是「有所失誤」也好,都須吸取教訓,堅持真理,修正錯誤。一位偉人曾經說過,「錯誤和挫折教訓了我們,使我們比較地聰明起來了,我們的事情就辦得好一些。任何政黨,任何個人,錯誤總是難免的,我們要求犯得少一點。犯了錯誤則要求改正,改正得越迅速,越徹底,越好」。因此,既然何厚鏵坦承「犯了錯誤」,今後就應是「改正得越迅速,越徹底,越好」。
如何整改?首先是應當分析前一段時間某些人士的「抹黑」戰術所使用的手法,再採「以其人之道反治其人之身」策略,以作反制。比如,所謂「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謠言,及利用東亞運的一些小失誤來攻其一點、不及其餘,進而將之全盤否定,多是透過網絡的討論區來散播的。由於「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居民享有言論自由,既然這些人士可以運用其「言論自由」來散播這些不負責任的言論,為何特區政府就不能享用自己的言論自由,去予以澄清、反駁,而任由謬種流傳?這其實已等於是放棄陣地,自動繳械了。因此,仿效內地聘請「網上評論員」的辦法,組織專人對網上的一些不負責任言論進行澄清、解釋,應是有必要的。
其實,昨日某些人士常用的一個「時事討論區」,就有網友看出了問題:吳區派大量「網特」來發動聖戰!──日夜不停宣揚吳區理念,政府做得好又唔講,吳區做(口左)(口的)廢又唔講,亂搬弄是非黑白,發放傳聞,引導性對網友進行洗腦。而另一名網友則擔心:特首會派大量「網特」來統戰嗎?由此可見,網友已意識到網絡上的討論區是會被人利用來抹黑特區政府的有利陣地,而連異議人士都明白到,特區政府利用「網上評論員」的方法,是可以起到消解謠言的目的的,而且正在擔心特區政府將會這樣做。因此,倘特區政府放棄這個陣地,才是真正的「犯了錯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