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準確落實鄧小平有關愛國者標準定義 全面準確落實鄧小平有關愛國者標準定義

特首何厚鏵本周二在「二零零六年施政報告記者會」上回答澳門電台葡文台記者發問時,有一段頗為精辟的談話。他說,愛國力量不能再處於一個完全被動,只是由於過去個別社團便代表愛國力量,幾個人、少數人代表愛國力量。現在不存在這一問題,而是要為整個特區政府長遠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它的政治人才、梯隊、特區政府接班人去提供龐大網絡,透過打破及革新現有的諮詢制度去逐步建立這個機制。

何特首雖然是從「設立中央諮詢機制」的角度發表這番談話的,但卻是以「擴大愛國者團結面」作為切入點,尤其是否定了過去「個別社團便代表愛國力量,幾個人、少數人代表愛國力量」的不正常做法,有意在其任期內扭轉這一不利於團結全澳絕大多數愛國愛澳居民,共同為全面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而努力奮鬥的舊思維及做法,推動更多的愛國愛澳人士參與澳門社會事務。具體而言,在設立中央諮詢機制時,將會擴大參與成員的來源,並不只是局限於傳統愛國社團。

實際上,過去長期以來,關於「愛國」的資格標準認定,有人為地「窄化」的現象。某些社團、某些人,把「愛國」視為自己的「專利品」,壟斷了對「愛國」定義及標準的「解釋權」。順我者就是「愛國」,逆我者就是「不愛國」。擺出一副「唯我獨愛國」的面孔,唯有自己才是「一貫愛國」、「永遠愛國」以至「一貫正確」、「永遠正確」。甚至於隨著形勢的發展,歷史已証明了他們曾經批判過的觀點才是正確的,是符合歷史發展潮流的,是有利於澳門回歸,有利於實施「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的,還恬不知恥,在仍將當年提出這些觀點的人視為「不愛國」的同時,又貪天之功為己有,把自己曾批判過的這些觀點當作是自己「一貫堅持」的立場。這樣做,客氣地說,是躺在過去的「功勞椅」上,不思繼續進取,因而走向自己的反面。尖刻一點地說,就是要維護自己的既得利益,「臥榻之側豈容他人打鼾」,及「武大郎開店」──凡是比掌柜高的都不僱用!

某些社團、某些人要全盤壟斷社會政治資源的最突出的一次表現,是在一九八四年的前澳門第三屆立法會選舉。他們不讀書、不看報,竟然不了解當時實施的「漢狄比例法」是引援自政黨林立的葡國,其設計目的是為了讓小政黨也有參與機會,防止大政黨壟斷國會議席的特點,而自以為是地以為「贏者全拿」,在公開聲稱要拿下全部六個直選議席的同時,還聲稱「只有獲得過半數選票,即可獲得全部六個議席」。有人〔包括筆者〕對此議提出異議,即被打成「不愛國」,甚至還揚言「一出拱北就被人拉」。結果是事與願違,不但筆者等人並未「被人拉」,而且由於「漢狄比例法」並非是「贏者全拿」,故由吳福作提名人的歐巴度,及華人新興力量的代表何思謙,各拿下一席。你能說,吳福、何思謙就是「不愛國」嗎?現在,前者已貴為全國政協常委,後者也是澳門特區政府的局級官員。如果「不愛國」,能出任此職嗎?當時的這種情況,就象何特首日前所說的那樣,「個別社團便 代表愛國力量,幾個人、少數人代表愛國力量」。

然而,鄧小平卻在一九八四年立法會選舉的前夕──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分別接見香港工商界訪京團和香港知名人士鍾士元等人時指出,「甚麼是愛國者?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只要具備這些條件,不管他們相信資本主義,還是相信封建主義,甚至相信奴隸主義,都是愛國者。我們不要求他們都贊成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只要求他們愛祖國、愛香港。」由於澳門也與香港一樣,同樣實行「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故鄧小平對香港的這段談話內容,應當也同樣適用於澳門。

因此,愛國愛澳者,不是當年組成「聯合提名委員會」的那些社團、那些人的「專利」,其他未被「邀請」參加或是沒有主觀意願參加「聯合提名委員會」的社團,及此後這二十年來新成立的各類社團的成員,以及未有參加任何社團的人士,只要是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愛祖國的統一,擁護中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擁護中國政府以「一國兩制」方針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擁護國家的主權和尊嚴,不做損害祖國利益的事,就都是愛國者。而擁護中央政府對澳門的各項政策,擁護澳門特區政府,自覺維護澳門的穩定繁榮,為澳門進步發展作貢獻的,就不管他的力量大小,也都是愛澳者。因此,應以多元的思維及包容的態度看待每一位澳門人的不同意識形態和政治信仰,而不是以某些社團、某些人士心目中的「愛國」定義為標準。

運用鄧小平關於「愛國者標準」的定義,我們就可以得出第三屆澳門特區立法會的大多數民選議員,都是「愛國愛澳者」的結論。盡管他們當中有不少人,並非是來自傳統的愛國社團亦即當年「聯合提名委員會」的組成社團。否則,如仍用二十年前的那個「標準」來比照,豈非兩個月前的那場選舉,是「愛國愛澳者」的一大挫敗?!──因為在十二個直選議席的當選人中,來自傳統愛國社團的當選人只佔四席也!

正因為如此,我們認為,何特首日前的那番談話,是符合鄧小平對「愛國者」所作出的標準定義的。這更使我們在重溫鄧小平這個重要談話時,全面準確理解他在這個講話中對「愛國者」作出的較為寬鬆的定義及內涵。以防止某些自認為「唯我獨愛國」的人士,為了維護既得利益,而將」不愛國」的帽子扣在他人的頭上,進而剝奪更多的「澳人」參與「治澳」的應有權益及責任。這樣,就更有利於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盡可能地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為實施「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支持特首何厚鏵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依法行政,建設我們美好的家園而共同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