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憾舊區重整諮委會名單沒有反對派人士

據說,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將於今日開會,正式進行運作。我們期待,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的四十七名委員,能在其主席──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領導及指導下,暢所欲言,集思廣益,在尊重大多數市民的主流意見的同時,更能提出具有獨立思考精神的獨特見解,即使是遭到「主流派」的誤解甚至是批判,也應敢於堅持真理,因為有時真理是掌握在少數人的手中。總之,只要是出以公心,並不是為個人或個別團體的利益著想,就應有獨立思考的精神,敢於提出「非主流」的獨特見解。在集納各方不同意見並經分析研究之後,將之提煉為特區政府重整舊區的方針政策,並在此基礎上將之升華為法律制度,從而保証及使到舊區重整工作能夠達成特首何厚鏵在第三五四/二零零五號行政長官批示中訂定的主旨:逐步提高居民的綜合生活素質,進一步改善商戶的營商環境,善用土地資源,提升本澳整體的旅遊城市形象,推動各城區的協調發展。

四十七名尤其是其中的來自社會各界的諮詢委員名單見報後,此間對這份名單有所議論。既有認為基本滿意的,也有說是仍走「來來去去這班人」老路、缺乏新意的。總之是見仁見智,難有定論。但有一樣是無可爭辯的,就是所謂「反對派」人士付諸厥如,連影都沒有一個。看來,澳門特區政府至今尚未有「海納百川」的雅量,更是並沒有打算落實胡錦濤主席一年前在澳門提出的「堅持在愛國愛澳的旗幟下實現最廣泛的團結,而且團結的人越多越好」,及「要維護安定,努力建設包容共濟的和諧社會。要在愛國愛澳的基礎上,進一步促進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各群體的團結,保持和鞏固社會和諧。不論是來自甚麼階層、甚麼界別的人,也不論其信仰甚麼主義、甚麼宗教,都可以也都應該在愛國愛澳、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大目標團結起來。即使對於某些問題一時存在不同意見,也可以展開理性討論,相互包容,求同存異」的指示。

按照政治教科書的理論,邀請持不同意見者參與政府建制內的某些工作,尤其是參加各類諮詢組織的活動,不但是有利於聽取到各種不同意見,避免「偏聽則暗」、作出的決策不夠全面性和完整性,而且也有利於緩和社會政治矛盾,減輕政府與「反對派」的對立,甚至可促使「反對派」潛移默化轉變,成為「小罵大幫忙」的「親政府」力量,以加強政府的管治能力,推動政府的施政。而舊區重整工作,是偏重於行政技術的工作,政治意涵較低,特區政府如能適當委任一些「反對派」人士參與,即使是他們的意見與「主流意見」尖銳對立,也不會導致產生甚麼政治後果。因此,特區政府是宜在二零零六年一開春,就宜在全面檢討諮詢制度,革新、優化各類諮詢組織的「第一炮」中,趁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的政治意涵較低的機會,率先引進「海納百川」的新思維,以便先易後難、先技術後政治,在取得經驗後逐步推廣到其他領域的諮詢組織。但是就這方面來說,這發「第一炮」是一顆「啞彈」,打不響,真是令人感到遺憾。

實際上,倘我們重溫去年九月第三屆澳門特區立法會選舉時,各參選團體的競選政綱,就可發現,通常被視為「反對派」的七個「民主」、「民生」團體,都有提及到舊區重整或相近的政治訴求。因此,特區政府在舊區重整的過程中,能夠認真聽取這些「民主」、「民生」派人士的意見,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畢竟,他們總共獲得了百分之二十六點零六的得票率,亦即是他們代表了全澳四分之一人口的意願和願望。舊區重整的諮詢工作缺乏代表這四分之一人口的聲音,顯然是不夠全面的,甚至是有偏差的。即使其向特區政府提出的建議方案再多美好,也是「金甌缺角」的。這與依靠全澳「澳人」來「治澳」的理念,存在不短的距離。

在這方面,香港特區政府就做得比澳門好些。香港特首曾蔭權不但是委任「泛民主派」人士出任中央政策組的成員,而且更委任「泛民主派」人士出任行政會成員。澳門特區的政治生態,比香港特區相對較為單純,「民主派」的力量並不若香港那樣強大,亦即澳門的「反對派」人士,並無採取激烈橫蠻的手段,一般是理性的問政,至多是持不見政見而已,形勢就不象香港那樣複雜。因此,澳門的政治局勢較易掌控。既然如此,適當邀請一些「反對派」進入各類諮詢組織,是用不著擔心「無法掌控」的。即使是形式主義,找幾個「反對派」作「點綴花瓶」,也應有此「海納百川」的雅量。如果連幾個溫和反對、理性問政的「反對派」人士也視之為洪水猛獸,擔心掌控不了,豈不是從另一個角度暴露了特區當政者對自己的能力沒有信心?

《中國大百科全書.政治學卷》指出,「反對黨」是指資本主義國家議會中與執政黨相對應的政黨。在多數國家,在野黨就是反對黨。但在英國等實行兩黨制的內閣制國家,反對黨是指在議會競選中獲得多數席位的政黨,又稱「法定反對黨」。……反對黨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活動,它反對的只是執政黨的具體政策和措施,並不反對國家的根本制度。它的存在有利於協調資產階級內部不同集團、黨派之間的矛盾和衝突,保障其共同利益不受損害。一九三七年英國「內閣閣員薪給法」規定,反對黨領袖可以得到相當於內閣成員的高薪,這實際上承認了反對黨的法律地位。「反對黨」一詞已為兩黨制和多黨制的資本主義國家廣泛採用。

毛澤東也曾說過,「黨外無黨,帝皇思想;黨內無派,千奇百怪」。按基本法規定,澳門 特區實行行政主導,不存在所謂「執政黨」,實際上澳門特區至今也未有政黨,只有一些政治團體,因而也就不存在所謂「反對黨」。但是,按照上述理論,「反對派」卻是存在的。實際上,近日香港特區就廣泛使用了「反對派」這個概念,並以之來取代過去的「民主派」。──因為「民主」不應由「反對派」獨享,其他愛國愛澳人士更是追求民主。既然澳門特區存在著「反對派」〔其代表就是立法會選舉中的「七劍下天山」〕,他們的存在就有利於協調各個不同利益派別、團體的矛盾和衝突,有利於監督特區政府;也既然全面檢討和革新諮詢制度,就不宜機械式地將「反對派」排斥在諮詢組織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