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前日召開首次會議,引介並討論了委員會內部規章草案,政府跨部門前期工作會議小組的「舊區重整工作構思」等。可能是為了表達對舊區重整工作及該諮詢委員會的重視,也可能是為了彌補該委員會組織架構的天生不足〔委員會的官方成員是分別來自跨政務領域的部門,而委員會的主持者則只是其中一個政務領域的負責人〕,並為該委員會今後的涉跨政務領域職權工作的協調「背書」,特首何厚鏵特地出席了該委員會的首次會議,並作了重要講話,還與全體委員合照留念,等於是為該委員會及全體委員「加持」。
特首何厚鏵的講話內容,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關於開展工作及內部架構設置的設想,及「前期小組」的建議,都是有充分準備之作,較為全面、系統、完整地闡述了舊區重整工作的主旨、意圖、方向及內容、步驟、程序等。但有幾個問題,仍是值得委員諸公們注意的。
一、利益迴避問題。在四十名民間諮詢委員中,若干人是來自地產發展、建築、工程設計等行業。而舊區重整的核心,就是房地產建設。這就必然產生「利益衝突」問題。當然,我們相信涉及行業利益的委員們,是能出以公心,以全局利益為重,嚴格區隔公私利益關係,為全體「澳人」的利益、為澳門穩定繁榮發展的大局利益,積極參與委員會的工作的。但在舊區重整工作開展之後,卻又勢必不可避免地發生利益衝突的問題。因此,倘有委員意欲直接或間接參與某項重整計劃的項目如設計、投資、承建、安置等環節時,應當迴避委員會內的相關工作,甚至是暫停職務以至辭職,由同一代表性或功能性的代表人士補缺。
其實,專業及行業委員固然是可能會存在利益衝突問題,即使是社團委員,日後也不排除會有利益衝突問題。實際上,月前海濱花園的管理權紛爭問題所涉及的物業管理公司的股東,就與基層社團的成員〔也是海濱花園小業主管理委員會的成員〕,有某種特殊關係。這也正是這宗爭紛事件呈現複雜化,連善於處理同類問題的街坊總會,也顯得「老鼠拉龜」,無從下手或力不從心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類比於舊區重整中的拆遷補償、居民安置回遷等環節,當然是必須借重街坊會的組織網絡和實踐經驗,但也須注意避免「瓜田李下」之嫌。特別是在街區坊會的領導架構成員本身就是「折遷戶」之時,此人就應當避免擔當與有關拆遷補償及安置的重建的工作。倘若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中的社團委員或其親屬也是舊區重整工作的對象〔亦即拆遷戶〕,就更應該注意迴避利益衝突問題了。
最近,中共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因應汕尾東洲坑群體事件,對拆遷補償問題作出了三條措施頗為強硬的指示,其中一條是發展商必須直接將補償款交到拆遷戶的手中,不能貪圖方便,交由當地地方政府層層下發。否則,將會引起拆遷戶的質疑,即使是沒有貓膩,人家也會認為是有「貓膩」。這對澳門特區舊區重整工作的遷移補償環節,很有啟發。何厚鏵講話中所說的將會委托社團辦理相關環節,我們相信在法治環境及愛國愛澳背景之下,澳門的基層社團在辦理登記及分發拆遷補償款時,不會發生「貓膩」情事。但畢竟澳門已是多元社會,甚麼意見都有,甚至有為了選舉利益或出於某種考慮,而在「懷疑一切」的基點上故作挑剔責難的。因此,相關社團在受托分發補償款時,除了要繼續堅守「過河不濕腳」的優良傳統之外,還宜在工作方法上多加注意,如增加透明度,採取主動把差別待遇的原因說清楚等。
鑑此,有委員在前日會議上提出的「委員申報利益」建議,是有益及有意義的。但這還不夠,還應在草擬內部章程草案時,引進相關處罰規定,凡未作利益迴避,或是故意隱瞞相關利益者,予以輕重不同的會內處分。情節嚴重有獨犯法律嫌疑者,還應送交廉政公署辦理。
二、妥善處理原大業主與新投資者的關係。「前期工作小組」建議,舊區重整工作將首先從祐漢新村「入手」。這是符合「先易後難」、「以點帶面」,取得經驗後全面鋪開的工作原則的。在前年第二任特首選舉時,本欄就曾率先提出先行處理祐漢新村的建議。但問題是,祐漢新村雖然是政府地,不存在地權問題;也雖然是大業主業權集中,是某家以趙姓建築商為主的發展商所擁有,容易進行拆卸重建談判,但由於該家族成員已發生生老病死自然規律變化,在生成員也未必有意願進行重建投資,或是雖有意願但財政、技術實力不足,就有可能會是由別的有實力的投資者「接手」。這當中,可能會發生舊業主意見不統一,或是討價還價,甚或是「自己做不來,又不願讓別人做」、「阻住地球轉」的狀況。幸好,特首何厚鏵與該家族有著上一輩的情誼,或許可在特首的親自介入之下,獲得妥善解決。但新投資者不宜因為有此層便利關係,及仗著舊區重整符合全體「澳人」利益,就莽闖蠻幹,以至小小失誤就引發反彈心理,妨礙大計。
三、參考及善用鄰埠經驗與澳門現實情況的關係。澳門特區的舊區重整工作,有點類似內地的處理「城中村」問題。實際上,澳門的舊區,就是在發展過程中形成的「城中村」。只不過這「村」與彼「村」的形式內容有些不同而已,但性質是一樣的,就是新發展區包圍下的舊城區。珠海、深圳在處理「城中區」過程中,積累了不少經驗。盡管兩地社會體制不同,但政府指導、財團投資、基層團體協助、合理補償、優先回遷、經濟適用、美化優化小區等經驗,應是可供澳門舊區重整參考的。並應結合澳門實際的基礎上,摸索出具有澳門特色的舊區重整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