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流感來襲發機瘟,狗年不要再見狂犬症

去年春節期後上班第一天,本欄發了不少「牢騷」。整整一年之後,筆者在這個春節再遊覽「牢騷」所涉及的景點,發覺有關當局果然是從善如流,進行了認真的整改。比如,民政總署在「龍環葡韻」設置的景點介紹銅牌,已將「葡幣」改為符合「澳門基本法」所規範的「澳門元」;又如,旅遊局〔或是土地工務運輸局〕在街頭各處豎立的旅遊點指示牌,除了「澳門基本法」所規定的中葡兩種法定語文之外,已增添了國際通用語文──英文,以方便不懂中、葡文的國際遊客。再如,許多政府機關的正式文件,都使用了較為確切的「個人遊」,而棄用了可能會產生歧義、甚至會含有某種敏感意涵的「自由行」。

然而,仍有「漏網之魚」。比如,在澳門特區註冊的中資銀行──國際銀行,其柜員機〔提款機〕上標示的,仍是「葡幣」。不知是本應在學習、熟悉、執行「澳門基本法」中起表率作用的中資國際銀行,尚未認真學習「澳門基本法」,還是柜員機的軟件修改有困難?按理說,澳門回歸已經足足六年,比解放戰爭多了半倍時間,亦等於是抗日戰爭的四分之三,作為中資機構,是沒有理由連「澳門基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的相關規定,都不屑一瞥的。即使是「軟件」問題,既然全澳各中資、華資、外資,甚至是葡資銀行,都已認真貫徹執行「澳門基本法」的這一規定,克服技術難題,將原來的「葡幣」改為「澳門元」,沒有理由唯有是國際銀行仍以「葡幣」示眾的。

再如,盡管大多數政府機關的正式文件已採用了「個人遊」的標準術語,但某些政府部門的新聞發言人,仍在使用容易使人產生歧義誤解的「自由行」。而偏偏是這些政府部門,負有反偷渡及查緝非法勞工的職責。

盡管去年的「牢騷」已大多消除,但今年仍有不少「遺憾」之處之事,再略記如下:

一、停車咪表違背「以民為本」精神。政府外判經營公司在各處街道設置收費停車咪表,這本是好事一椿。實際上,自此之後,許多原本「一位難求」,被布滿灰塵的爛車、無牌車、廢車佔據泊車位的街道,都很容易找到泊車位,方便了駕車一族。

但矯枉過正、物極必反。咪表公司在一些並非是商業地區的街道裝設了「二小時」咪表,反而成了「擾民機器」。──附近一些住戶必須每隔兩個小時就下樓「入錶」。那些夜間上班、日間休息的車主,更是不勝其擾,不得安眠。

即使是在商業區,「二小時」咪表也同樣擾民。比如,電影迷就大為頭痛。因為現在一部電影的放映時間動輒就是超過兩個小時,如再加上等候入場的時間,所需時間就更多。沒有理由讓人在電影尚未散場時,就急於出院「入錶」吧?另外,也沒有理由要政府部門或商業機構的車主員工,每隔兩個小時就離開工作崗位出門入一次錶,尤其是在開會或業務關鍵時刻。

因此,即使是在商業區,也應考慮設置「五小時」咪錶。而「兩小時」咪錶只適用於真正意義上的商業區,如百貨公司周邊等。其實,如能啟用電子卡收費系統,更為合理。因為硬幣入咪錶是事前投幣,但車主泊車所需時間在事前卻未必能完全預見,隨時可能要駕車它往。如以電子卡計算收費價值,才算「買賣公平」。現在連珠海都推出了電子卡泊車咪表,為何澳門仍是「只聞樓梯響」?這其間是否存在利益問題?

現在所設置的投幣咪錶,也真的是「買賣不公平」。除了是前述的車主投幣值往往不是與其等值的泊車時間之外,還有一些咪錶是真正的坑人「錢詠」──往往在投下第一個硬幣之後,標示窗上的數值,仍是「00.00」!這究竟是機器本身有問題,還是咪錶公司故意設下陷阱,損害消費者的利益?無論是甚麼原因,土地工務運輸局和消費者委員會,都應去認真調查了解。

二、浪費紙張不符環保精神。前面提及,民政總署在「龍環葡韻」的標示牌上,將「葡幣」改為「澳門元」,是進步的表現。但春節過後,民政總署的環保意識,卻退了一大步。其特徵是,民政總署在向傳媒單位發出「新聞稿」傳真時,加多了一頁並非不是多餘的「文前頁」。小數怕長計,長年累月下來,其職責之一是保護綠化的民政總署,卻可能間接地砍多了幾棵樹。

說民政總署的環保意識退步,並非冤枉之。因為當年民政總署的前身之一──海島市政廳,在向傳媒單位發出「新聞稿」傳真時,不但有「文前頁」,而且即使是「正文頁」,不知是哪位「寫手才子」的傑作,就象是臨摹描紅那樣,字體頗大,每頁只有一百來字。一篇五百來字的「新聞稿」,本應一張A四紙就可「攪掂」,誰知加上」文前頁」,往往需要用去四至五頁A四紙。而當時的海島市政廳的其中一項重要職掌,就是園林綠化,搶救被害虫侵蝕的松林。在經包括本欄在內的媒體的批評之後,這一浪費紙張亦即間接濫伐樹木的破壞環保現象,才被遏止。但事隔多年,民政總署又走上了這條老路,在「新聞稿」正文之前加發了「文前頁」,只是「正文頁」每頁字數不再重演「炫耀書法」的百來字而已。

其實,在「新聞稿」上增添「多此一舉」的「文前頁」,並非民政總署「獨此一家」。還有一些政府或公共機構,長年在糟踏森林資源。這些機構,包括生產力中心、自來水公司、澳門大學、澳門電訊、澳博……等。

另有一種形式的浪費紙張,是「文後頁」。這就是政府新聞局透過資訊廣播系統發稿的「新聞稿」,往往是正文列印之後,即使正文內容很短,但還要「追加」一張只有幾個簡單圖標〔即「列印」、「停止」等〕的「附加頁」。而這「附加頁」,其實是每則「新聞稿」的「前綴圖文」。但不知為何在列印時,卻變成了「後加頁」。本報人員早在一年多前就向新聞局人員反映此問題,但一直未有得到改善。不知是否是敝報的電腦和打印機發了「雞〔機〕瘟」?──現正是「禽流感」發作期間,而「禽流感」也者,乃「雞瘟」的醫學稱謂也。

說起「雞瘟」,還有一個「狗瘟」不能不提。是一位朋友年前告之筆者的事情。他從澳門攜帶了一隻可愛的番狗進台灣,卻被台灣檢疫部門以比歐美地區更為嚴苛的檢疫標準來實行隔離。據說理由是:澳門是狂犬病疫發區!

老天!不是說,澳門地區已經有好幾十年未發現狂犬病症了嗎?為何台灣檢疫部門仍將澳門列為「狂犬病疫區」?究竟是台灣檢疫部門的資訊有誤,還是澳門「隱瞞疫情」?抑或兩者皆不是,只是兩地的資訊溝通渠道不暢?

今年是狗年,希望澳門能「與狗為善」,不要再蒙上「癲狗症疫區」的恥名。阿彌陀佛,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