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陣營宜立即提案「國統會組織條例」

陳水扁提出要「認真考慮廢除國統會及國統綱領」的謬論之後,引發台灣政壇一片鞭笞之聲,美國人也以再次覆述「四不一沒有」來予以警誡。在內外雙重政治壓力之下,民進黨陣營趕忙進行「危機處理」,為陳水扁緩頰。他們所抬出的辯詞,主要的有如下幾項:一、陳水扁說的是「考慮」,亦即並非是「結論」;二、「立法院」在審議二零零六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時,通過「政府非法制化組織應停止運作」決議,「國統會」也是非法制化組織,因而也應在廢除之列;三、「國統會」已多年未有運作,「立法院」每年向其編列的預算只有一千元,連訂閱報紙都不夠,因而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民進黨陣營所提出的這幾項辯護詞,均不堪一擊。實際上,所謂「考慮」之說,其實只是一道煙幕。──在陳水扁作「春節講話」之前的幾天時間內,一些獨派團體或人士,就持續大造輿論,聲稱要向陳水扁「進言」,要求他下令廢除「國統會」和「國統綱領」,其實這只不過是陳水扁要在其發表「春節談話」之前所刻意製造的所謂「民意基礎」。在陳水扁「春節談話」之後,從呂秀蓮到游錫(方方土)、林佳龍、蔡煌瑯等頭面人物,都聲稱廢除「國統綱領」及「國統會」與民進黨的宗旨相符,民進黨將會全力推動。因此,所謂「考慮」之說,只不過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謊言而已。

民進黨陣營說,「國統會」已多年未有運作,這確是事實。但此乃孰令為之?始作俑者,正是陳水扁本人也。這是因為,按照《國家統一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國統會」主任委員由「總統」擔任,副主任委員三人,除由「副總統」及「行政院長」擔任外,另一人由「總統」聘任。「設置要點」還規定,「國統會」設置委員二十五至三十一人,由「總統」聘任,聘期一年,期滿得予續聘。「國統會」每兩個月集會一次,由主任委員主持,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主任委員不能主持時,由其指定的副主任委員主持。但陳水扁上台之後,完全違背該「設置要點」的規定,不但是一直沒有召集「國統會」會議,而且也從來沒有聘任「國統會」的委員及一名副主任委員。陳水扁不作為,卻將「國統會」的預算挪撥給真正是「黑機關」、因而並未納入「總統府」預算的「人權諮詢委員會」、「科技諮詢委員會」等使用。「立法院」有見於此,才刪砍「國總會」的預算。現在民進黨高層卻倒果為因、反咬一口,真是不知世上有「羞恥」二字。

至於「立法院」所通過的「政府非法制化組織應停止運作」決議,是明確地列明了「非法制化組織」的清單,包括「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小組」、「性別主流化諮詢顧問小組」、「科技諮詢委員會」、「人權諮詢委員會」、「憲改辦公室」、「青年團」等,而並未將「國統會」也開列進去。何況,「國統會」是因應《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中的「國家統一」主旨而成立的,具有充分的憲政依據,根本就不是甚麼「黑機關」。

實際上,在於一九九零年六月二十八日至七月四日為「修憲」、「解除戒嚴」等而召開的「國是會議」,達成了「從速設立專責的大陸事務機構」的共識。而與會的民進黨代表,也對該項共識決議投了贊成票。為因應這項決議,台灣當局於一九九零年十月一日決定在「總統府」內設立「國家統一委員會」,由「總統」敦聘各黨派與社會賢達組成,以提供「總統」諮詢顧問並作決策。「國統會」的任務主要是負責研究規劃有關國家統一與兩岸關係互動的方針。一九八七年台灣當局開放探親政策,其此前在「行政院」設立的「大陸工作會報」以臨時編組方式,召集各相關部會共同組成有關大陸事務工作。但隨著兩岸交流的日益擴大,及其衍生問題日趨複雜,以臨時任務編組方式的「大陸工作會報」無力回應時局推動業務。因此,「國統會」的設立,就顯然代表台灣執政當局對大陸政策凝聚共識及統一指揮的企圖。以循序漸進推動兩岸交流工作,解決中國統一問題。因此,「國統會」的設立標誌著台灣大陸工作組織化的開始,之後才有「陸委會」與海基會機構的設立。「國統會」設立以來最大的成果,是於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三日修正通過《國家統一綱領》,這項「綱領」成為台灣當局推動兩岸關係與統一政策的主要依據,更是台灣當局能在國際社會上得以喘定的重要支柱之一。

既然陳水扁之輩聲稱因為「國統會」是一個「黑機關」,所以就要將之廢除,那麼,目前仍然佔有「立法院」脆弱多數的在野黨,就應反其道而行之,在二月二十一日「立法院」新一個會期開議後,正式擬制並提交《國家統一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團結「無盟」,將之通過。這樣,「國統會」就真正地具有法源基礎。屆時,如果陳水扁再提「廢國統會」,就是違法之舉,在野陣營有權據此提出「彈劾案」,依據相關程序發動罷免陳水扁的「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