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與時俱進實事求是限制車仔黨走私水貨活動 宜與時俱進實事求是限制車仔黨走私水貨活動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最近針對近年深港間日趨猖獗、以「螞蟻搬家」方式的水貨走私活動,通過了全國首項地方性反走私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反走私綜合治理條例》,並於前日起實施。該「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海關緝查水貨客時,如發現其攜帶的走私貨未達刑罰標準,可將其轉交工商部門跟進,除充公貨物外,違者需繳交相當於貨物總值的一至三倍罰款,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在新「條例」實施首日,已有水貨客遭到罰款。這使到水貨客擔心羅湖海關將會進一步拉人充公貨物,紛紛偃旗息鼓,一時間令到羅湖口岸「手推車黨」絕弔,過關人流較往日通暢。

深圳市及羅湖口岸的做法,值得珠海市及拱北口岸借鑑。實際上,拱北口岸同樣也存在著「車仔黨」活動猖獗的問題,而且情況比羅湖口岸更為嚴重。據有關團體估算,目前在拱北口岸從事「車仔黨」走私水貨活動的澳門居民,達七千人。在關閘──拱北口岸間穿梭的「車仔黨」,由於每日往返七至十餘次不等,因而造成每日三萬至五萬的過關人次數字,約佔平日過關人流的百分之三十左右。不但耗費了拱北──關閘口岸大量的值勤人員資源,而且也嚴重擠佔通關通路空間。尤其是在內地居民旅遊澳門的過關人員數量日增,致使通關壓力大增的情況下,「車仔黨」的橫行,更使兩地聯檢大樓難以應付。甚至還有「車仔黨」與正常旅客爭搶過關,因「車仔黨」插隊而與正常旅客口角以至互毆,擾亂通關秩序,破壞「國門」、「區門」形象。──其實,就是「車仔黨」擠佔聯檢大樓場景的本身,就與「國門」、「區門」的壯嚴意境,形成了強烈反差。

「車仔黨」的橫行,也令國家稅收遭受嚴重損失。平心而論,「車仔黨」每次拖帶到內地的貨物,確是尚未達到徵稅標準,就以「個人合理自用品」的概念而言,並不構成國家稅收的損失。但問題是,「車仔黨」拖帶品種相當集中的非自用商品進入內地,已不屬「個人合理自用品」的範疇。何況,即使是以「權宜」的態度對待,將品種相對集中的非日用商品也視為「自用品」,其數量也並不合理,超過了限制價值。何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過境旅客行李物品管理規定》所訂定的「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分類表」,是針對真正的旅客而制定,亦即其規範對像是並不經常進出境的旅客。而「車仔黨」則一不是旅客,二是每天多次往返,本身就已不適用這個「行李物品分類表」。因此,在一定意義上,拱北口岸的海關人員,並未嚴格執法,有失職守。

由於「車仔黨」猖獗,每年有大量本應徵稅的進口商品,卻逃避了稅關。據說國家為此每年損失數以十億元計的稅收。此數額,可能大為高於海關緝私部門在海上及陸地查緝到的大宗走私案件的稅值總額。

在過去,澳門失業率較高,內地口岸從寬對待「車仔黨」,應是一個雖然並不完全符合法規規定,但可減輕澳門特區就業壓力的善舉。但在目前,澳門特區的失業率已降至百分之三點九,幾乎已是全民就業。相反許多中小企業正在為人手短缺但又聘請不到而大喊「救命」,甚至經營困難,瀕於「執笠」。善舉也就走向了其反面,變成了與澳門中小企業搶奪人力資源的「惡行」。

實際上,一些社會學者就曾指出,即使是已等於是全民就業的百分之四左右的失業率,也是含有很大「水分」的。因為其中有約二至三個百分點亦即七千人左右,並非是失業,而是寧願自由自在的做「車仔黨」,也不願到有一定紀錄約束的中小企業就職。如果把這部份數字剔除出來,澳門的失業率數據就將會更低。

現在,相當多的中小企業都呈現人手短缺,不少中小企為了能正常營業,在招聘職員時已將條件一再降低。相比之下,許多「車仔黨」成員,都符合應徵條件,他們大可從事技術含量要求並不高的餐廳服務員、零售業售貨員……等。也就是說,他們過去藉口冇工做而「被迫做車仔黨」的「正當性」,已經完全流失。

因此,為了挽回國家關稅損失,也是為了整頓通關秩序、提高通關效率、維護「國門」形象,更是為了協助澳門特區中小企解決人手短缺困難,促進澳門繁榮穩定,珠海市政府或人大也應參考深圳方面的經驗,利用珠海市已擁有「半立法權」的便利,制訂相關的地方性法例,限制及打擊以走私水貨為特徵的「車仔黨」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