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對錄用失業工人企業給予減稅優惠 建議對錄用失業工人企業給予減稅優惠

  「五一」大遊行之後,被參與遊行者指為「外勞、黑工最多」的建築業和製造業,幾個僱主團體積極響應特首何厚鏵的號召,率先成立專責小組,準備與勞工團體對話溝通,商討職業配對問題,並決定進行聯合招工,呼籲失業者到勞工局登記。而發起「五一」大遊行的勞工團體亦迅速「接招」,決定動員參與遊行的屬會失業工人踴躍到勞工局作求職登記,以「試探」建築業和製造業僱主團體的呼籲,是否是「虛招」。

  建築業與製造業僱主團體的呼籲,是否是「虛招」,我們難以作出揣測。但有兩點必須肯定的是:一、既然發動和參加「五一」大遊行的「失業工人」,對「有人冇工做」作出了嚴重的指控,而建築業和製造業僱主團體卻又慨嘆「有工冇人做」,那麼,爭論的雙方坐下來,面對面地進行溝通對話,當面拿出事實證據,弄清楚「有人冇工做」與「有工冇人做」的癥結是什麼,問題在何處,共同探討解決「有人冇工做」與「有工冇人做」的矛盾,相信有助於澄清問題,收窄認知差距,從而尋求共識,有利於社會和諧,進而維護和鞏固澳門特區的繁榮穩定。二、既然發動和組織「五一」大遊行的「失業工人」,公開宣稱他們「冇工開」或「開工不足」、「吊鹽水」,業內僱主團體那就來個聯合招工,歡迎他們到勞工局進行求職登記,並由勞工局作中介,轉介給有需要的企業聘用,就將可解決這部份「失業工人」的失業問題,從而清除影響社會和諧的不計時炸彈,使到相關工人團體日後進行類似活動失去正當性。當然,也是為社會解決部份居民分享不到澳門經濟發展成果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提升這部份人士的綜合生活品質。

  但此並非是「萬靈仙丹」。最關鍵之處,是在於:一、目前澳門的幾項大型建築工程,其承建商並不完全是本澳建築業僱主團體的會員,而是香港的建築公司和中資建築公司。如果沒有它們的參與,對話及招工都將會是一句空話。二、目前正在進行的幾項大型建築工程,不但是規模之大前所未見,而且是技術要求之高也屬前所未有。本澳的「失業工人」,以其經驗、見識及實質技術水平,都未必能應付得來。這也是僱主寧願以比本澳建築工人還要高的薪水,聘請香港「黑工」的原因(其實,他們中多數只能算是「半黑工」而已,因為香港建築公司僱主已為他們申辦外勞手續,但因近來申請個案大增,勞工局及其他部門一下子未能批出,僱主即「提前」讓他們上崗而已)。因此,要讓本澳的「失業工人」與大型建築工程「職業配對」,恐怕成功率並不會高。

  不過,在經過「職業配對」後,仍難以為「失業工人」中介到適合的工作,這個「有人冇工做」的責任,就並非是在於建築業僱主,而是「失業工人」與政府相關部門應當各負一半:在「失業工人」方面,未有主動、積極地提高自己的技能;在政府相關部門方面,未有根據澳門建築業發展的新形勢,向他們提供有針對性的培訓機會。

  但也並非技術水平相對較低的本澳「失業工人」,就完全沒有消除自己「有工冇人做」現象的機會。其實,本澳有不少技術要求較低的工作領域,還是可以容納這些「失業工人」的,關鍵是在於挖掘潛力,及有效配對。即使是在技術要求較高的大型建築地盤,也並非是所有工種都要求較高技術,地盤雜工、司機…等,本澳居民也完全可以性任。

  就此,特區政府應當大力挖掘可以容納「失業工人」的潛力。因為隨著博彩旅遊業的發展和內地居民港澳「個人遊」的客源點擴增,對澳門市容的要求就越來越高。既然政府庫房較為充裕,不妨增撥資源,多些進行市容整修及園林綠化的工程。而這些工程的技術要求並不高,本澳建築工人完全可以勝任。而政府在批出這些工程時,也宜附帶必須接受勞工局轉介的已經求職登記的「失業工人」的條件。

另外,特區政府也宜思路再擴闊些,向優先錄用已作求職登記的「失業工人」作出政策傾斜。其中內地的「民營企業每吸納一名下崗轉業人員,將享受到四千元稅收減免」的做法,就值得澳門特區政府參考。最近,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十幾家有關部門相繼出台了針對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作為去年年底發布 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的配套文件。這些「通知」涉及到促進就業工作的諸多方面,包括資金管理、稅收減免、小額投保貸款、收費減免、失業保險試點等,並從四月進入全面實施階段。其中一項是,對從事商貿、服務等業務的民營企業,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下崗再就業人員,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得予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是每招用一人每年減免四千元。

既然特首何厚鏵在每年的「施政報告」中,都實行一系列的稅費減免及強化扶助中小企業的措施,也既然目前博彩稅收甚豐,政府並不過於在乎其他的一些稅種有極少量的減收,那麼,特區政府為了鼓勵本地企業優先錄用「失業工人」,何不也作出決定,凡是錄用一名經過勞工局中介的「失業工人」,都可享受減免稅費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