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人相信,陳水扁上任六年之後才拋出《國家安全報告》,具有很強的特定功能性。其一是要轉移人們對其「第一家庭」及「第一親家」所捲入的各種弊案的視線,其二是要強調他個人「並未跛腳」的政治地位,並掣肘蘇貞昌的「蘇修路線」。但由於時機不對,卻可能會收到相反效果。就連民進黨「新潮流系」大老林濁水也公開批評,如果「國安報告」是為了整合「政府」部門,為什麼前六年都不,現在才來整合?他認為在陳水扁聲望相對非常低落、亟待加以全力輔助的時候推出這樣的報告,恐非明智之舉。
盡管台灣政壇和媒體的批評,都頗有道理,但畢竟仍只是繞著操作策略層面予以評議。其實,陳水扁拋出《國家安全報告》的真正要害,是在於他違反「憲政法則」及踐踏法治精神,以「朕就是法律」及「太上皇帝」的姿態,凌架於「憲政」之上,擴權攬權。如果弄得不好,引發各「憲定機關」尤其是真正享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和由以「衝衝衝」著稱的蘇貞昌所主掌的「行政院」的強烈反彈,可能就會爆發一場「憲政危機」,使陳水扁面臨一場遭受彈劾並須為此而被迫辭職的政治風暴。
實際上,作為陳水扁「總幕僚長」的「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在前日的記者會上的發言,就充分暴露了陳水扁「朕即是法律」、「太上皇帝」的心態和意圖:一、邱義仁說,「國安報告」具法律約束力,「政府」施政不能矛盾,這等於是把一份諮詢文件當作是法律;二、這份被邱義仁宣稱為「政府」施政不能與之矛盾的「國安報告」,不但是將傳統意義上的屬於「國家安全」領域的「外交」、「國防」及大陸事務收納進去,而且也包攬了許多並不屬於「國安會」過問的非傳統安全的內部行政事務如社會問題等,等於是在「總統府」設置了一個「太上行政院」,亦即是跳過「立法院」和「行政院」,由陳水扁一人說了算。
由此,昨日各方政治人物紛紛發「炮」。不但是藍軍「立委」強烈批評,就是綠營「立委」也直斥不妥。如台聯「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黃適卓就指出,只有立法機關所制訂的法律才具有「法律約束力」及法律位階,亦即法律只能透過「立法院」的「立委」來制訂,這是法律的唯一來源,邱義仁應是誤解「法律」的定義。民進黨籍「立委」,而且更與邱義仁同是「新潮流系」大老的林濁水則指出,不是任何人講「法律拘束力」,就有拘束力。「國安會」只是「總統」施行施政的諮詢機構,既然是諮詢就是參考,「國安報告」如果要變成「行政院」的指導方向,應該經「行政院會」通過後,才具有對「行政院」的「政策拘束力」,而不是「法律拘束力」。
實際上,既是國際慣例,也是法理學的原理,更是《中華民國憲法》的規定,「立法院」是台灣地區的唯一立法機關,只有「立法院」制訂的法律文件才能被稱為「法律」,並具有「法律拘束力」。而「國安會」只不過是「總統」的諮詢機構,按「憲法增修條文」和《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規定,「總統」決定「國家安全」的有關大政方針,可諮詢「國安會」的意見,但最終決策權仍屬「總統」。因此,「國安報告」只是一份提供給「總統」作為決策參考時的內部文件,因而並不具有對「行政院」的「法律拘束力」。
在藍綠「立委」的猛烈炮轟之下,曾因發明了「割喉戰」而深受陳水扁重用的「新潮流戰略之神」邱義仁,今次卻無法「神氣」得了起來。於是,昨日下午透過「國安會」發出「新聞稿」,將邱義仁的「法律拘束力」辯解為「口誤」,而應當是「國安報告」具「法定約束力」,行政部門有責任依此擬訂具體政策落實。
但不管如何,陳水扁要透過「國安報告」來擴權,掣肘蘇貞昌的「蘇修路線」的意圖,是十分明顯的。由於蘇貞昌並未吸取謝長廷在兩岸關事務上採取與陳水扁大陸政策相抵觸的措施而被趕下台的「教訓」,要配合「國共經貿論壇」,採取比謝長廷還要開放的大陸政策,大搞「蘇修路線」,對抗他的「積極管理」方針,因而陳水扁就要祭出以「一邊一國」、「終統」及「積極管理」為主軸的「國安報告」,來鎖住蘇貞昌。
但是,眼看到陳水扁受系列弊案困擾而致個人聲望插水跌到底,不利於自己參選二00八年「總統」的蘇貞昌,正在千方百針地要與陳水扁作出「區隔」,說不好這宗「國安報告」凌駕於「行政院」頭上,及掣肘他的「蘇修路線」的事件,就將會成為他公開與陳水扁「切割」的藉口。至少是在「行政院」的開放政策與陳水扁的「積極開放」方針及「國安報告」的內容相抵觸,雙方「喬不攏」時,蘇貞昌就可能會仗著自己是「民進黨最後一位行政院長人選」,陳水扁已無法再換人的有利條件,公開「嗆聲」,以便向廣大的中間和淺綠選民表態。
因此,陳水扁挑在此敏感時刻拋出「國安報告」,可能會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