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上台之後,很喜歡使用「第一次」這個特定詞組,如「第一次政黨輪替」、兩項公投是「台灣第一次,世界都在看」等。這些「第一次」,都是民進黨的「功業」。但想不到的是,在陳水扁上台六年之後,卻遭遇了性質完全不同的「第一次」,那就是台灣地區「憲政史」上第一次「總統罷免案」成案。--繼前日「立法院」臨時會以一百一十三票對九十七票,通過將國、親兩黨黨團提出的「總統罷免案」,列為臨時會的議程之後,昨日臨時會又以一百一十三票對九十六票,通過將「罷免案」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確定了對陳水扁啟動罷免機制。即使是受限於四分之三的高「門檻」,「罷免案」將注定走不出「立法院」的大門,但「罷免案」能夠啟動審議程序,已是屬於應可寫入歷史的大事。
許多政壇人士都注意到,盡管民進黨團對「罷免案」作了甲級緊急動員,但在表決時,相對於前日的「開出全票」,仍有一票「跑票」。按照「綠營即使一票倒戈,都是民主良心」的邏輯,這張「跑」掉的票雖然沒有「倒戈」給藍軍,但畢竟也是對陳水扁家族的以權謀私、貪污受賄行為投下了「不認同票」。實際上 ,陳水扁家族不但是咎對全體台灣民眾,也是愧對民進黨六十多萬黨員,有可能會使到民進黨人及其前身黨外人士二十多年追求民主、改革的精神和成果,毀於一旦,並葬送民進黨「長期執政」的美夢。而且,倘在二零零八年輸了「總統」大選,如民進黨受此一系列弊案打擊而潰散衰微,也將難以擔當起監督執政中國國民黨的民主責任。
「罷免案」成案後,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四條之一「罷免案之提出及審議」規定,「全院委員會審查前,立法院應通知被提議罷免人於審查前七日內提出答辯書。前項答辯書,立法院於收到後,立即分送全體立法委員。被提議罷免人不提出答辯書時,全院委員會仍得逕行審查」,陳水扁應在六月二十一日「罷免案」進入全院委員會審查之前,提出「答辯書」。但倘陳水扁拒絕提交,並不妨礙「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對「罷免案」進行審查並表決。
陳水扁是否提出「答辯書」?這使得他及民進黨全黨陷入兩難之中;若拒絕提交,等於是默認了「罷免案」中所列指的「十大罪行」,而且也折射了陳水扁既是自怯(缺乏自我辯護的膽識)、又是自傲(不屑一瞥式的權力傲慢)的矛盾心理;如果答辯,則不知如何撰寫,可能會越抹越黑。
因此,昨日一整天,民進黨黨團與「總統府」就有不同的考量,爭論激烈。民進黨黨團的成員可能因大多是由選舉產生,知道「民意」的重要性,而且也是站在「立法院尊嚴」的角度、主張應該提答辯,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還公開作出陳水扁應該提「答辯書」的表態。但當即遇到「總統府」當頭一棍。昨晚,陳水扁召集了包括有柯建銘參加的「幕僚會議」,並由柯建銘本人向外宣佈討論結果:陳水扁已決定不隨泛藍起舞,不會提出「罷免案答辯書」。柯建銘還聲稱,「總統罷免案」只是國、親內部的台北市長之爭所衍生的外部政黨惡鬥。整個「罷免案」親民黨的動作最大,宋楚瑜為選台北市長,以「罷免案」向深藍選民訴求,並以街頭運動加溫;馬英九原本不贊成「罷免案」,後來又轉為加碼推動「罷免案」,為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郝龍斌選情護盤。國民黨和親民黨原本主張不開臨時會,後來卻大轉變要開臨時會,完全是「假治水,真罷免」,「罷免案」只是泛藍內部台北市長選舉「宋郝之爭」的副產品,而「答辯書」是此副產品的副產品,「答辨書」在過程中已不重要,寫好寫壞都沒用,也沒有影響……云。
這番說詞,讓人們再次見識了陳水扁的「律師詭辯」本色,及要利用一切機會挑動族群分裂對立的政治本質。實際上,人們要罷免陳水扁,並不是啟動於台北市長選舉,更不是在這次大豪雨之後,而是早在二零零零年十月間的「核四風波」,及今年初他拋出「廢統論」之時。而且,即使是今次因他的家庭涉及一系列弊案而遭在野政黨提出「罷免案」,也完全與台北市長選舉及雨災沒有任何關係。陳水扁把一個純粹是司法及政治道德的問題,扯到藍綠鬥爭去,是他一貫的指鹿為馬、顛倒黑白、偷換概念權謀手腕的又一次具體運用。
據說,陳水扁除了決定拒絕向「立法院」提交「答辯書」之外,還接受了民進黨中央建議,決定轉向全民報告「六年執政成績」,並把被質疑涉入弊案的部份說清楚,且向民眾說明這次政爭的緣由。這是陳水扁再一次玩弄「訴諸全民」的把戲,表面上是尊重人民並向其負責,實質上卻是要挑動民粹,並藐視和破壞西方社會關於代議政制及由立法機關監督領導人的民主制度。
搞笑的是,陳水扁在拒絕向「立法院」提交「答辯書」之餘,卻要向全民報告「六年執政成績」,這真是應了台灣地區的一句俗語:「馬不知臉長」!實際上,陳水扁上台後有甚麼「政績」?大家都心知肚明,不用多言。單是在他就職六周年的當日,他就「第一親家」涉及「台開案」向全民公開道歉,便已說明了一切。說不好,他的「六年政績報告」出籠後,更是「哪壼不開提哪壼」,挑起對陳水扁六年來「政績」不滿的群眾的怒火,群起數落其六年來導致台海緊張、政治惡鬥、經濟低迷、民眾生活困頓、治安不佳、國際競爭力下跌、貪腐盛行……的劣績,使其陷入全民討伐的熊熊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