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與事業並駕社會與經濟效益齊驅 文化產業與事業並駕社會與經濟效益齊驅

(續昨)在澳門特區政府對博彩專營制度進行改革並開放賭牌競投的過程中,為了改變澳門博彩業經營形態過於單一、集中於博彩的原狀,博彩牌照競投委員會特別強調,在評標和決標時,將會優先選擇那些附帶有會展中心、適合一家大小的渡假村及購物、文娛演出等項目的競投者。實際上,後來的「銀河/威尼斯人」及「永利」之所以贏出,除了其財政實力和經營實績,對澳門特區的回饋條件及承諾等較具優勢之外,就是因為在其標書中,作出了有利於澳門博彩旅遊業多元發展的承諾。這些承諾,就包括了拉斯維加斯式的歌舞演出。

拉斯維加斯各賭場酒店的歌舞演出,確是豐富了遊客的旅遊和文化生活,也是各賭場以至整個「賭城」拉住遊客留住多幾天的手段之一。當然,這些歌舞演出的門票不菲,因而也創造了不俗的經濟效益。因此,拉斯維加斯的歌舞演出就能與博彩旅遊業收到相伴相生、互為益彰的效果。

據說,正在路(乙水)城興建的幾個大型賭場酒店項目,都將會附有戲院、「秀場」等設施,也將會組織類似拉斯維加斯模式的歌舞節目。倘這些諾言獲得兌現,當然可算是文化產業的其中一個內容。

但這並非是澳門特區要發展文化產業的全部內容。這是因為,這些「拉斯維加斯式歌舞」,是專為賭客服務,無法做到全民化。實際上,根據國家統計局二00四年三月二十九日頒佈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文件所示,「文化產業」的內容主要有:一、文化產品製作和銷售活動;二、文化傳播活動;三、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四、文化用品生產和銷售服務;五、文化設備生產和銷售服務;六、相關文化產品製作和銷售服務。而其細項,則包括有:新聞服務,書、報、刊出版發行,音像製品,廣播電視,電影製作與發行放映,文藝創作表演,博物、圖書館,社會科學人文研究,互聯網,旅遊文化服務,公園管理,文物,室內娛樂,休閑健身娛樂,廣告和會展文化服務,模特服務,文物古董拍賣…等等。這些,均並非是「拉斯維加斯式歌舞」可以涵蓋得了的。

按照深圳、珠海的經驗,其實澳門也可為配合「澳門歷史城區」,物色一個適合的地點,組織、創作一台常年演出的大型歌舞晚會,供遊客和市民觀賞。以每年一千八百多萬人次的來澳旅客數字看,只要有百分之五旅客入場觀看,就已「爆棚」,真正封了虧本門,並有可觀盈餘。另外,也可圍繞著「澳門歷史城區」,製作音象產品、圖書、紀念品等出售…等。相信,既然深圳、珠海、桂林、麗江等旅遊地的文藝演出,都能每晚上演,歷久不衰,澳門也同樣可以做得到。至於節目的內容及品質是否有吸引力的問題,可以考慮邀請內地專門製作此類節目的公司承包。內地這方面的人才及公司多的是,澳門人不要坐井觀天、自以為是,甚至宜捨得花大錢邀請名家。如張藝謀的《印象‧漓江》及《印象‧麗江》,就使國內外遊客慕名而來。倘此,即使是那個已經遠嫁他鄉的《澳門新娘》,也可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修改,並就在(乙水)仔住宅博物館對外的水塘作實景演出,就象珠海「圓明新園」的「大清海戰」那樣,相信也是一個很好的「賣點」。

特首何厚鏵提出「發展文化產業」的構思,作為渴望本土文化的文化人,我們是熱切擁護的(筆者幾年前曾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的負責人建議,圍繞「澳門八景」的不同特色,運用本土音樂素材如鹹水歌、土生葡人音樂…等的旋律,創作《澳門八景》組曲,惜可能是人微言輕,此議未獲接受)。但仍有疑慮,就是在發展文化產業的同時,不要忘卻同樣也要發展文化事業,而應當是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互為益彰,並駕並驅。

實際上,「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按照國務院文化部《關於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所示,「文化產業」是指從事文化產品生產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行業。而「文化事業」則是公益性的文化服務事業。兩者都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份。中共「十六大報告」,更是把「繁榮文化事業」擺在「發展文化產業」的前面,指出發展文化產業必須把社會效益放在前頭,並強調國家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業,扶持體現民族特色和國家水準的重大文化項目和藝術院團,保持對重要文化遺產和優秀民間藝術的保護工作。文化部上述的「若干意見」,也是強調「在大力繁榮文化事業的同時,積極發展文化產業」。

因此,對待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關係,不要「撿了冬瓜,丟了西瓜」。在這方面,內地是有過教訓的。自新中國成立以來,教育、醫療衛生都是具有公益性的事業。但一句「發展教育產業」及「發展醫療衛生產業」,就把商業運作方式引進教育機構和醫療機構,從而釀成了多少人間悲劇:農村孩子考上大學本是喜事,父母因擔憂交不起學費而自殺,卻成了喪事;醫院大門八字開,有病無錢莫進來,進了也因未帶按金而被趕出門,殆醫而慘死街頭。這種做法,加劇了貧富懸殊,成為社會不安的催發因素。實際上,不少「法輪功」學員,就是交不起昂貴的醫藥費的下崗工人、退休幹部,因以「練功」來健身治病而「誤上賊船」。

這種教訓,應當吸取。澳門特區政府在發展文化產業的同時,也宜不忘扶持及發展文化事業。其中,為了活躍澳門旅遊文化,建議參考悉尼等一些旅遊名城的方式,在議事亭前地等旅遊熱點,每天定時舉辦體現澳門民俗的藝術化、表演性的巡遊活動,包括有「舞醉龍」、「出聖相」、「飄色」…等。而其經費,則宜由其財源是來自旅遊、博彩業的澳門基金會或旅遊稅調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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