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發展辦公室前日就興建澳(乙水)海底隧道設計和建造工程的國際招標進行開標。參與競投的四家聯合體公司共遞交的九份標書,全獲接納。由此可見,這四家聯合體公司在遞交標書前,是做足了「功課」,十分嚴謹,因而並無發生過往在公共建設項目競投時經常會出現的有參投公司因準備不足而被拒收或是必須補交資料的情況。這種認真態度,是澳(乙水)海底隧道的設計既能追上國際潮流又能符合澳門實際,施工既能如期完成又能確保品質的保證。
實際上,參與競投的四家聯合體公司的組成單位,大多數都是國際知名的交通工程實體,並在國內外有許多大型交通工程傑作,尤其是其中有的公司在地鐵、隧道、海洋打撈方面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因此,在這些公司的眼中,其實長度只有一千七百米,造價只不過是十幾二十億元的澳(乙水)海底隧道工程,只不過是「小菜一碟」而已。遺憾的是,盡管這次公開競投號稱為「國際招標」,也盡管參與競投的公司大多具有國際工程施工的經驗,但畢竟基本上都是內地及澳門的公司,並無實質意義上的國際公司。不知是在發出國際招標公告時,未有按照「WTO 」的「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的規定,在國際性媒體上發佈招標通告,致令國際設計工程企業未有知悉這項國際招標活動,還是已經滿足了上述規定,但澳(乙水)海底隧道工程未有受到「大雞唔食細米」的國際知名企業的重視和青睞?
談到澳(乙水)海底隧道,筆者想起了兩個故事,其一是筆者當面親耳聽到,並與這條海底隧道直接相關的,其二則是筆者輾轉聽來,雖與這條海底隧道無直接關連,但卻有間接關係的。
其一,是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當時的澳督高斯達,對建設澳門頗有雄心壯志,提出了幾項大型建設計劃設想。但卻遭到了「凡高斯達必反」的立法會議員李安奴的冷嘲熱諷,他當著一眾專跑立法會新聞的記者的面,大罵高斯達好高鶩遠,並在批評這幾個項目設想「沒有必要」之餘,還加上了一句:「搞多一條大橋?不如在澳(乙水)之間搞條海底隧道(口丫),笨!」想不到的是,僅隔了十年,果真就是「搞多一條大橋」──「友誼大橋」興建並通車。再過二十年,不但是當時人們連想也未曾想的第三條大橋──「西灣大橋」,已經飛架南北,而且連他認為「不可能」並嘲笑為「笨」的海底隧道,也要動工了。事實已經證明,在澳門的發展過程中,確實是有一些人保守戀舊,固步自封,完全跟不上形勢的發展和需要。
其二,傳說,在「發展浦東」的熱潮中,廣東某都會城市的負責人組團到上海參觀取經。當看到上海市在解決過江交通問題時,為了保證黃浦江的航運暢通,而修建了延安東路過江隧道,有點不以為然,認為過江隧道建在江底,人們看不見,難以展示當地政府的「政績」。而這個南方大都市,就是以大搞過江橋樑為主,結果既方便了交通,又構成了「一道道亮麗的風景線」,上級和外地人來參觀時,就可明顯地感受到當地政府的「政績」。真是「一言驚醒夢中人」,後來上海市在解決過江交通問題時,就不再搞過江隧道,而是大搞大橋,包括南浦大橋、徐浦大橋、楊浦大橋…等。但為了解決與航運的矛盾,這些大橋都建得很高,引橋也必然很長。當然,也就更符合「政績工程」的要求了。
由此,特區政府在思考建設澳(乙水)之間的第四通道時,是取隧道而棄大橋,除了是出於「實用」的取向之外,也並未考慮「政績工程」的問題。──現在三條跨海大橋,人們無論從任何角度都可以看得見,晚上更是燈火輝煌,宛若「火龍」,令人讚嘆不絕。倘再增多一條「火龍」,在只有不到三十平方公里的小小澳門,竟有四條跨海大橋,絕對是可以向人們誇耀的「政績工程」。
然而,澳門是颱風多發地區,每逢懸掛八號風球,就必須封橋。而日後隨著路(乙水)城的大型賭場酒店陸續落成營業,也隨著(乙水)仔的居民越來越多,相信兩地的交通十分頻繁。倘每逢「八號風球」就「封橋」,將會十分不便。盡管「西灣大橋」的下層屆時將會開放,但畢竟是只能供小汽車行駛,作為遊客主要交通工具的大型旅遊巴士,及運輸貨物的大卡車,以至將城市垃圾運到焚化爐的垃圾收集車,都「行不得也哥哥」。在此情況下,不受颱風影響的海底隧道,就將可大派用場。何況,即使是平時,它也是溝通新口岸和路(乙水)城兩個賭場集中區的最便捷通道,尤其是在已有三十年橋齡,且結構較為單薄的嘉樂庇大橋(澳(乙水)大橋),已屆退休之齡,不能再負重荷的情況下。
答「貴報讀者」電郵:一、本欄昨日所列現任議員人名中,有已讓賢給賀定一的許世元,確是執筆時未有認真核對資料之失誤,謹向許世元先生及讀者朋友們致歉。
二、閣下認為所指人名中,有人是由間選產生,不應歸於「民選議員」之列。然則,「中葡聯合聲明」與「澳門基本法」都是表述為「立法會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按此理解,間選議員是應被視為民選議員的。
答「讀者」電郵:昨日本欄末段兩處「二0一四年」,確是「二0一三年」之誤,合更正,並向 閣下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