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修路線有其積極進取一面但仍存在盲點

在台灣「經續會」的「全球佈局及兩岸經貿組」的「共同意見」中,最重要的內容是其第三部份「兩岸經貿政策調整」。其中又分為「強化兩岸經貿風險管理機制」、「中國大陸人士來台」、「兩岸投資及貿易」、「兩岸金融往來」及「兩岸直航」等五點。在經過七次分組會議及全體會議之後,其中有一些確能體現「蘇修路線」開放政策精髓的內容,因遭到台聯黨代表肆意杯葛、搗亂,而被迫刪除。包括:「強化兩岸經貿風險管理機制」項內的「要求中共當局盡速與我進行攸關兩岸人民權益之各項經貿議題協商,包括:兩岸客貨包機、開放中國大陸人民來台觀光、台灣農產品輸銷中國大陸、台商投資權益及人身安全保障,兩岸經貿糾紛調處以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等議題」、「兩岸金融往來」項內的撤銷對赴大陸台商回台上市百分之四十上限規定,及「兩岸直航」項內的「配合國家發展目標及重大建設」等內容。其中,有關撤銷百分之四十上限規定的內容,在全體會議對「財金組」的審議中,在蔡英文強勢主導下,將之改列「其他意見」項內。原被列入「其他意見」項內的「要求中共當局承認我方專門職業證照」,在全體會議上「敗部復活」,回復為「共同意見」。

可幸的是,「兩岸組」被列入「共同意見」的五十七項內容,仍有不少是具有突破性質的,可被視為不同程度地衝破了陳水扁「積極管理」的桎梏。比如,在「中國大陸人士來台」項內的「放寬跨國企業邀請中國大陸員工來台召開會議及從事相關活動之人數及資格限制」,「適度放寬企業邀請中國大陸商務人士來台限制」,「完善中國大陸商務人士來台相關安全管理配套」,及「在加強吸引外國觀光客前提下,推動開放中國大陸旅客直接來台觀光」、「完善相關安全管理配套(如總量管制,團進團出)」、「接待能力及相關配套措施必須完善,以維持高品質旅遊」等。

在「兩岸投資及貿易」項內,屬於「技術管理」的「中國大陸投資所涉技術輸出管理,在維持台灣技術領先及核心技術不外流之原則下,對於中國大陸已經開發成熟或國際上(如瓦聖納協議)已不予管制之產業技術,可進行檢討,但仍應考慮對整體產業及國內就業之影響等因素」,及屬於「中國大陸物品進口」的「我方主動開放項目,持續依現行中國大陸物品進口審查機制,進行定期及不定期檢討,逐步調整開放項目」,「整體性中國大陸物品進口開放,應預為規劃,並依WTO規範,由雙方代表進行協商,在作好相關產業因應配套下,進行有秩序的調適」等。

在「兩岸金融往來」項內的「在確保國家主權及安全前提下,兩岸政府應進行對等協商並簽署協議,建立兩岸金融監理制度,並就開放銀行在中國大陸辦事處升格分行相關政策事 宜,綜整各方意見,研擬風險評估報告」,「持續推動兩岸協商簽署證監備忘錄,並在審慎風險控管機制下,研擬開放我國證券商之海外子公司投資中國大陸證券公司,並開放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及其海外子公司等投資中國大陸其金管理公司」。

在「兩岸直航」項內的「兩岸直航應在簽署協議付諸實施後,循序漸進,以穩健有序的步驟,持續推動」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經續會」全體會議上,蘇貞昌主動承諾,「經續會」閉幕後,「行政院」將在一個月內推動包括上述內容在內的五百一十五項「共同意見」。其中涉及必須修法的,也建請「經續會」的共同召集人之一王金平,盡快主持「立法院」履行立法程序。此外,蔡英文也強調,即使是未被列入「共同意見」,而是改列「其他意見」的內容,只要是屬於「行政院」權責的,「行政院」都將依法推動。

從屬於「兩岸經貿政策調整」的十七項「共同意見」看,其中有若干內容是屬於「行政院」「可操之於己」,亦即單方推動就可實施的內容,相信蘇貞昌為了爭取早出績效,及防避台聯黨搗亂、陳水扁反悔,必會抓緊時間付諸實施。因此,在未來幾個月內,估計放寬大陸商務人士赴台限制,放寬對台商赴大陸投資限制,放寬大陸物品進口限制等,會著手推動落實。由於上述內容在二00三年十月「立法院」修訂「兩岸關係條例」時,已留下適法空間,故只需「行政院」各相關部會調整相關行政規章的內容,就使其具有適法性。而「陸委會」也就必會「搶時間,爭速度」地與相關部會會商,修訂相關行政規章,為蘇貞昌的「蘇修路線」鳴鑼開道。

但有若干內容,是必須經過兩岸協商之才能實施的,如開放大陸居民赴台觀光,開放台灣銀行在大陸辦事處升格分行等,這就不是「行政院」「可操之於己」的權限了。不過,只要蘇貞昌能實事求是,遵循兩岸有關「澳門模式」的默契,授權民間團體進行協商(官方人員可以民間團體的「顧問」身份上桌),相信也能如蘇貞昌所願。尤其是其中的大陸居民赴台觀光,條件已基本成熟,兩岸訴求也已趨於接近,大陸方面也已頒佈了相關行政法規,現在只差「臨門一腳」--雙方授權民間團體協商。只要台灣方面不再節外生枝,或許這幾個月內就可「出績效」。

然而,「共同意見」中仍有一些不切實際的內容。比如,關於「建立兩岸金融監理制度」及「兩岸直航」的內容,「共同意見」竟然主張「由兩岸政府進行對等談判簽署協議後付諸實施」,這分明是不顧台灣當局至今仍未承認「一中原則」及「九二共識」,因而根本上不可能進行兩岸公權力談判的事實。這等於是變相為開放兩岸建立金融監理制度及實施兩岸直航設下政治障礙,並奉陳水扁的「積極管理」為圭梟。因此,「蘇修路線」仍然有其盲點,並不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