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啟動「罷免」、「彈劾」陳水扁之外,朝野三大黨對民進黨的門爭還有另一招,就是「倒閣」。民進黨研判,在九月「立法院」復會後,在野黨必會聯手「倒閣」。為此,民進黨已做好準備,決定提前讓有意參選第七屆「立委」的黨員,按照「單一選區兩票制」及「議席減半」的新制度,以全台地區劃分為七十三個選區為依據,進行參選登記。因為倘在野政黨真的發動「倒閣」,而陳水扁又下令解散「立法院」,這就勢必要重選「立委」。既然如此,就須預早因應,避免屆時措手不及,手忙腳亂。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四款又規定,「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佈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束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起計算」。
按照上述規定,在野黨要「倒閣」,是比「罷免」、「彈劾」「總統」容易得多的事情。因為按照現時「立法院」朝野議席態勢,光是國、親兩黨聯手,就可獲得「倒閣」所需的過半票數。現在連台聯黨也聲稱要「倒閣」,那就當然是「易過借火」了。
然而,在野三黨要「倒閣」,可說是「各懷鬼胎」,動機並不一致。因此,當果真是有其中一黨的黨團啟動「倒閣」程序時,其他兩黨對是否也參與其中,必會躊躇不決。
實際上,中國國民黨當初要搞「倒閣」,是馬英九鑑於跟隨親民黨發動「罷免案」失敗,而決定改以贏面較大的「倒閣」,以扳回一局,挽回面子。而在民進黨全代會中常委和中執委選舉中,蘇貞昌以「新蘇連」陣勢取得多數席位,儼然成為民進黨的「新主」,極力可能代表民進黨參選「二00八」,及經過「經續會」的「背書」,蘇貞昌正式推行「蘇修路線」之後,馬英九驀然驚覺:他在「二00八選戰」中的主要戰略--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將受到「蘇修路線」的嚴重威脅。因此,只有發動「倒閣」,提前剝奪蘇貞昌參加「二00八選戰」的權利和機會,才能提高自己在「二00八」的勝算。
而親民黨「倒閣」,則是另一種考量。本來,按照「單一選區兩票制」將催生兩黨政治、不利於小黨的原理,作為正趨向「泡沫化」的親民黨,是不應啟動「倒閣案」,以讓其現任「立委」能夠順利完成其三年任期,將其政治資源利用至盡的。但宋楚瑜卻不是這樣想,認為「單一選區兩票制」還有得「博」,說不好親民黨會因此而成為貨真價實的「關鍵少數」。當然,這是不能宣諸於口的「理由」,於是宋楚瑜就公開提出了另一個似是而非的「理由」:「倒閣」後必導致重選「立委」,而以民進黨目前的低迷氣勢,肯定拿不到三分之一的「立委」議席。倘此,在野黨就可掌握能保證「罷免案」過關的三分之二議席。屆時就再次對陳水扁發動「罷免案」,「不信杜鵑喚不回」。
台聯黨當初是堅決反對「倒閣」的,因為重選「立委」實行的是不利於小黨的「單一選區」制度,他們將會拿不到幾個議席,從而令台聯黨失去「關鍵小數」地位,甚至走向消亡。但後來由於陳水扁家族所涉弊案有向縱深發展及擴大化跡象,可能會令到曾支持民進黨候選人的「泛綠」選民普遍失望。而以這些選民的政治立場和投票習慣,又不可能將手中選票轉投給「泛藍」候選人,台聯黨就正好是可以接受這些選票。另一方面,蘇貞昌在「經續會」上強推「蘇修路線」,激怒了曾與蘇貞昌有積怨的李登輝,並因「蘇修路線」抵觸自己的「戒急用忍」而氣急敗,發誓非要把他推倒不可。兩大因素交集之下,促成李登輝下定決心,指令台聯黨「立院」黨團啟動「倒閣」程序。
然而,「倒閣」的預後結果,卻又未必如三大在野黨如預期的那麼美好。這是因為,「倒閣」後,陳水扁既可以決定解散「立法院」,又可以選擇不宣佈解散「立法院」,而只是重新委任「行政院長」。鑑此,陳水扁就可趁勢撤掉違背其「積極管理」政策的蘇貞昌,另行委任他人。其中最「毒」的一招,就是委任王金平「組閣」,以製造國民黨分裂及激化馬、王矛盾,並為「呂王聯盟」打好組織及政治基礎。既可挽回與李登輝的關係,又可左牽掣蘇貞昌,右防阻馬英九。即使王金平出於種種顧慮而婉拒,陳水扁還有另一張「王牌」可打,那就是「獨派」陳唐山,同樣可以安撫「深綠」和李登輝,並可防阻李登輝與王金平聯盟另「第三勢力」。
鑑此,屆時馬英九可能將會「兩害取其輕」,力排眾議不參與「倒閣」。當然,必須找出一些可以安撫黨內鷹派的理由,如不能跟隨「極獨」的台聯黨的調子起舞,更不能附和台聯黨針對「經續會」的「倒閣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