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閣將使馬英九進退兩難預後效果更劣

(續上周六)在曾經打算或正準備發動「倒閣」的三個在野政黨中,可能是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最顯尷尬而進退失據。--當初他主張「倒閣」而對「罷免」「謀定而後動」,是明知「罷免」的「立法院提出罷免案」和「全民公投罷免」的「門檻」都極高,難以成事,相反還將會導致「動機與效果不統一」:在發動「罷免」的過程中,可能會將極為單純的陳水扁家族牽涉弊案的道德輿論審判和刑事司法審判,變成朝野政黨之間的惡鬥,讓擅於此類操作的陳水扁和民進黨,將全民不分藍綠批評和追揭其家族弊案的正義行為,抹黑為在野政黨的「政治迫害」,從而轉移焦點,使自己從中滑溜過關。並進而使本來「槍口對內」的部分民進黨人士,也轉而調轉槍口,在已轉變性質為「政黨惡鬥」的「罷免案」中,達成民進黨新的團結(即使是表面上的),並與陳水扁結成新的「命運共同體」。再加上民進黨內普遍懷有「恐呂症」,從「嗆扁辭職」冷靜下來之後,驚覺陳水扁辭職或被「罷免」之後,按《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將會由呂秀蓮「繼任」,進而自然成為「二零零八」的民進黨當然「候選人」,屆時情況將更為不利,因而又都變為「擁扁共同體」。馬英九當初提出對「倒閣案」要「謀定而後動,顯然是已預見到了這一點,因而判斷「倒閣案」根本不可能「策反」若干民進黨籍「立委」。後來只不過是一時「瑜亮情結」發作,沉不住氣,說是遭宋楚瑜「綁架」也好,說是擔心宋楚瑜將會奪走自己「光芒」也好,而終於說了「子彈已上膛,要叫陳水扁死得很難看」的狠話,破了自己長期以來刻苦營造的「中立、清流」形象之局。在「罷免案」被否決後,馬英九終於清醒了過來,公開表示將回到「中道」立場。亡羊補牢,雖然已經亡了「羊」--賠上了自己的清新形象,及讓陳水扁抓到了「鹹魚翻生」的機會,但畢竟尚能補「牢」,吸取教訓,回復馬英九自己的真正形象。而這個「真正形象」,正是已經厭惡了陳水扁等政客操弄政治,挑撥族群對立,煽動政黨惡鬥的廣大中間選民所冀盼的,這也正是人們當初說馬英九在二零零八年「躺著選也可當選」的主要原因之一。幸好,在距離「二零零八」尚有一年半的時間摔了這個跟斗,可以及早討檢改正。如果是在臨到「二零零八」時才犯這個錯誤,所付出的政治代價將會更大!

馬英九從自己在「罷免案」中摔跟斗中吸取教訓,使自己對是否發動「倒閣案」,開始有了清醒認識。當初,他主張「倒閣」,顯然是要拱倒他「二零零八」可能的對手「行政院長」蘇貞昌,以為自己的「二零零八」掃清道路。實際上,在「四大天王」中,唯一只有蘇貞昌,才是馬英九可怕的對手。--論行政能力,蘇貞昌比他要強得多;論馬英九將會打出的「兩岸關係王牌」,蘇貞昌是掌握行政資源的「揆閣」,倘亦打出此牌,必能推出一些讓台灣民眾享受到實質好處的新措施,那就只能反襯手中沒有行政資源的馬英九是「紙上談兵」。有人曾開玩笑說,馬英九的唯一優勢,是英俊兼頭上有濃密黑髮。因為在台灣地區的女性中,是最討厭「光頭佬」的,故而植髮、假髮行業就經常在媒體上刊出有多少多少比例的女性在挑選男朋友時,都會嫌棄「光頭佬」的「新聞式廣告」。蘇貞昌就偏偏是一個「典型」的「光頭佬」,難以吸納女性選民選票。在八年前的台北縣長選舉中,他的幕僚為他設計了一個會發亮的「電燈泡」的形象廣告,算是掩蓋了他的「光頭佬」的生理缺陷。但這一招不能永恆再用,據說目前他的幕僚正在苦思冥想,要為他設計一個「化劣勢為優勢」的形象,強調「光頭佬」是「食腦之人」。因此,面對這一強勁對手,馬英九必須在他拿出「政績」之前,就透過「倒閣」將之推倒,阻堵其憑籍「行政院長」職權搶先交出推動兩岸關係有所進取的「成績單」。

然而,在「經續會」之後,馬英九如再要發動「倒閣」,可能就將面臨道德譴責了。--在民進黨六任「行政院長」中,只有蘇貞昌才是那麼有魄力,左蒙陳水扁右抗李登輝,要在開放兩岸經貿政策上「玩真的」(其前任謝長廷也想有所作為,奈何時機不予及自己抗壓力不強)。馬英九在此時要搞「倒閣」,豈不是自刮「推動兩岸關係發展」的咀巴?這也是馬英九當初下令國民黨團不參加「經續會」全體會議的真正目的。--正面人物的減少,可能會使台聯黨反面人物擁有更多的否決能力。但意想不到的是,蔡英文居然有強勢主導的能力,縱使台聯黨如何搗亂,「經續會」仍取得不錯的成果,使馬英九更難挑剔蘇貞昌的毛病。而台聯黨則從另一極端立場出發,因為不滿蘇貞昌要搞「蘇修主義」,抵觸李登輝的「戒急用忍」,而要發動「倒閣」。如果馬英九也跟隨起舞,豈非是背叛了國民黨推動兩岸經貿發展的立場,甚而抵觸「胡連會共識」,真正惡化連馬關係,坐實了「連馬矛盾」?

更令馬英九躊躇難決的是,到目前為止,國民黨要「倒閣」的「正當性」不足。因為蘇貞昌並未涉及陳水扁家族的弊案,以陳水扁家族涉貪的理由來「倒閣」,說服力並不強。

還有一個更現實的問題,就是在「倒閣」成功之後,陳水扁有兩個方向可以選擇。其一是不解散「立法院」,另行委任「行政院長」。無論是委任王金平,還是委任陳唐山,馬英九都無法擔當得起「分裂國民黨」或「為獨派組閣製造機會」的責任(詳見本欄上周六分析)。其二是解散「立法院」,宣佈重選「立委」。本來,按照《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規定,必須在六十日內進行「立委」選舉,而其任期重起計算,亦即新當選「立委」就是第七屆。但是,按前年「修憲」規定,第七屆「立委」選舉起有三項重大改變:其一是「議席減半」,其二是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其三是「立委」任期由三年調改為四年。但在目前,具體規範「單一選區兩票制」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訂草案」及「新選區劃分決議草案」尚未送呈「立法院」。在無法源依據之下,如何選?當新「立委」因此而無法在六十天期限內(甚至永遠,因為「立法院」已解散,根本不可能審議通過新選舉法例)選出來之下,陳水扁豈非是沒有立法機關的制衡、監督,樂得過耳根清靜,且濫用權力不受約束?因此,即使是要發動「倒閣」,也須等待「立法院」通過上述法案之後。

因此,這也正是原來堅決主張「倒閣」的馬英九,現在又頗為躊躇不決了。總之,無論是「罷免」也好,「彈劾」也好,「倒閣」也好,總不能一句叫「爽」就好,還得冷靜思考其成敗得失尤其是可能會導致的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