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社會上一片否定被喻為「天空之城」的五十五層社會房屋規劃之聲中,前日香港《太陽報》刊出了一則報導:《芭堤雅建九十一層住宅,全球最高,耗資十六點四億》。其內容為:芭堤雅市議會通過在中天海灘興建樓高三百六十七米,連兩層商場的住宅大廈「Ocean 1 Tower」,成本高達十六點四億港元。大廈有六百個單位,由一個至三個房間都有,每間單位約五十至三百八十平方米,是芭堤雅最大的住宅計劃。頂樓有餐廳及觀光台,並有觀光升降機直達,與大廈居民用的十四部升降機分開。
澳門的「天空之城」有多高?相關部門至今仍未有宣佈。但若按普通住宅每層高度二點八米及包括商舖、停車場等在內的「樓裙」部份的高度綜合計算,可能平均每一層為三點三米,那就是全棟「天空之城」的高度約為一百八十至一百九十米。雖然可能是「澳門第一高樓」(或許「新葡京酒店」將比「天空之城」還要高),但與芭堤雅的「OCEAN 1 TOWER」的三百六十七米相比,卻又是「小巫見大巫」了,因為「天空之城」的高度僅得「OCEAN. 1TOWTR」的一半。
芭堤雅的財政實力和市政消防設施,可能不會優於澳門。既然芭堤雅可以搞更高的「天空之城」,為何澳門就不可搞次一級的「天空之城」?何況,在香港,無論是市場樓宇,還是公共屋?,其樓宇高於五十五層的多有所在。新界新市區的一些公共屋?,更是普遍樓高五十層以上。別人能,難道澳門就不可為?
平情而論,否定或反對「天空之城」的言論,其中許多內容都有其可取之處,千萬不要將之視為「為反對而反對」,否則澳門將永遠難以進步。相反,有關主事者還應感謝這些批評和反對意見。實際上,最近內地一份權威雜誌有一篇見解頗為獨特的述評,在談到三峽工程上馬前後的激烈爭論時,就引用三峽工程計劃者的話說,當初三峽工程如果不是有反對或批評意見,就不可能會有今日的更臻完善。因為正是根據這些批評意見,找到了最初設計的不合理之處,從而在防空襲、防地震、文物保護、移民、中華鱘溯江產卵通道、上下游用水矛盾、排污、泄沙……等方面,考慮得更為妥善,力求完美。因此在某種意義上,當初的批評和反對者,也是三峽工程的功臣之一。
就在我們澳門特區,也有過「批評者也是功臣之一」的例子。其中一例反映在「申遺」方面。當初有關方面計劃以「澳門歷史建築群」的形式「申遺」時,包括本欄在內的若干人士,提出了質疑意見。被劃在「澳門歷史建築群」區域之內的教堂、寺廟及古建築,如以「單項」計算,其規模、藝術價值等指標都遠遜於己「申遺」成功的科隆大教堂、普蘭巴南寺廟群等。如是以此形式「申遺」,時機並未成熟。盡管有中國政府支持和協助,可得「加助」之效,但中國自己本身的「申遺」項目也有被否決的。正是這些質疑意見,使相關主事者清醒起來,改以「澳門歷史城區」作包裝,採用了「揚長避短」的策略,揚「中葡文化交匯」之長(這「交匯」是指成片的「城區」,而非單個存在而又互不相連的「建築群」),避「澳門歷史建築群」的單個建築物因已有「崔顥題詩在上頭」(即已登錄《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教堂、廟宇條件更好)而不夠突出之「短」。再加上中國政府的「背書」,終能「一箭中的」。現在回想起來,若去年澳門「申遺」的形式和內容是「澳門歷史建築群」,成功率未必會那麼高。因此,澳門「申遺」能獲成功,當初一些批評意見起了重要作用。這種觀點,就連特區政府一些高級官員,也如是認為。
回頭說到「天空之城」,也是同樣道理。那就是,「天空之城」計劃確是有值得質疑之處,但卻又不是不能搞。只要有關主事者能從批評意見中,找到應當加以注意及改進之處,如消防設備,疏散能力,與周邊環境協調,與慕拉士大馬路頭段本已雍塞的交通的矛盾,居住者的睦鄰關係,停電停水故障的緊急處理,低成本社屋單位與高層建築安全的高質量要求將會提高造價之間的矛盾…等,相信能使「天空之城」的設計更臻完善。將來能獲得成功,這些批評者也應是功臣之一。而且,從「天空之城」吸納批評者意見中總結的經驗,也可用於日後倘再有新的「天空之城」的設計、建設之上。這就為土地資源匱缺的澳門的包括社會房屋在內的各類樓宇建設,克服土地資源日稀的困難,找出一條新路。